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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7468977 日期:2020年2月6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土壤科学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并在批准申请人随后提出的重新开案动议、考虑新证据之后维持了否决。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仅满足所请求分类的三项初始证据标准中的一项,而她必须至少满足三项。
在上诉中,申请人未承认或回应否决该申请的理由,也未主张该申请是因审理主任的任何错误而被否决。相反,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和新证据,“请求将[申请人]作为杰出研究人员重新予以考虑,符合……8 CFR 204.5(i)中规定的标准。”
8 C.F.R. § 103.3(a)(1)(v)的规定在相关部分指出,“受理上诉的官员应当在当事方未能具体指出上诉所针对的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即决驳回任何上诉。”
经审查,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方面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作为上诉依据。因此,上诉将被即决驳回。
此外,我们注意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仅会考虑申请人在申请上注明的签证分类。第九巡回法院已认定,一旦USCIS认定某外国国民不符合具体请求的分类资格,该机构无需依职权考虑其是否符合替代分类的资格。Brazil Quality Stones, Inc. v. Chertoff, 286 Fed. Appx. 963, 2008 WL 2743927(第九巡回法院,2008年7月10日)。我们不会批准申请人关于在上诉中考虑根据替代移民分类提交的新证据的请求。此类分类只能通过单独的移民申请寻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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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移民分类。此类分类只能通过单独的移民申请寻求。1
命令:上诉被即决驳回。
1 记录显示,申请人的雇主于2019年7月23日提交了表格I-140,寻求根据该法第203(b)(1)(B)条将其归类为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