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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24060256 日期:2023年2月6日
对佛蒙特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特殊才能 - O)
申请人寻求将受益人(一名心脏病学研究员)归类为具有特殊才能的人。为此,申请人寻求 O-1 非移民分类,该分类适用于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特殊才能、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101(a)(15)(O)(i) 条,8 U.S.C. § 1101(a)(15)(O)(i)。
佛蒙特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适用于科学领域特殊才能个人的初步证据标准:即获得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至少三种(共八种可能的)文件材料形式。8 C.F.R. § 214.2(o)(3)(iii)(A)-(B)。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1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补充文件材料。其主张其满足 8 C.F.R. § 214.2(o)(3)(iii)(B) 项下八类法定证据中的至少三类。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就本案相关而言,该法第 101(a)(15)(O)(i) 条规定,对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该才能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并寻求进入美国继续在其特殊才能领域工作的个人,可给予 O-1 分类。国土安全部(DHS)法规将“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特殊才能”定义为“一种专业水平,表明该
1 由代理人提交的上诉必须包含一份新的、妥善签署的表格 G-28,《律师或认可代理人出庭通知》。8 C.F.R. § 292.4(a)。在提交上诉时,申请人提供了一份 Shane Parker 在本上诉之前日期的旧表格 G-28 副本。由于申请人的上诉未包含新的、妥善签署的表格 G-28,本办公室视其为自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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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属于已上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8 C.F.R. § 214.2(o)(3)(ii)。
其次,DHS 法规规定了用以证明受益人持续赞誉及成就获得认可的替代证据标准。申请人可提交“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例如诺贝尔奖”的证据,或八类所列文件材料中至少三类的证据。8 C.F.R. § 214.2(o)(3)(iii)(A)-(B)。
提交满足初步证据标准的文件材料本身并不确立 O-1 分类的资格。参见 59 Fed. Reg. 41818, 41820(1994年8月15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非分类的标准,而仅是确定该标准是否已满足的机制。”)因此,当申请人提供了满足初步证据标准的合格证据时,本办公室将判断整个记录及证据质量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从而使该个人处于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中。参见该法第 101(a)(15)(O)(i) 条及 8 C.F.R. § 214.2(o)(3)(ii), (iii)。2
二、分析
A. 证据标准 申请人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医学系 I____.... ________ 的心脏病学研究员。受益人的简历表明,自2020年11月起,他受雇于马里兰州 I 大学担任预防心脏病学研究员。2020年,受益人还受雇于 I 大学 I 系担任总住院医师。2016年至2020年间,他在宾夕法尼亚州 I 医疗中心担任博士后研究员并完成了内科住院医师培训。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受益人获得了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 8 C.F.R. § 214.2(o)(3)(iii)(B)(1)-(8) 项下替代法定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提供了与六项标准相关的证据:8 C.F.R. § 214.2(o)(3)(iii)(B)(1) 项下的奖项;8 C.F.R. § 214.2(o)(3)(iii)(B)(3) 项下的已发表材料;8 C.F.R. § 214.2(o)(3)(iii)(B)(4) 项下的评审;8 C.F.R. § 214.2(o)(3)(iii)(B)(5) 项下的原创贡献;8 C.F.R. § 214.2(o)(3)(iii)(B)(6) 项下的学术文章;以及 8 C.F.R. § 214.2(o)(3)(iii)(B)(7) 项下的关键或必要能力。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仅满足其中两项标准,即评审和学术文章。尽管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关于受益人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学术文章的认定,但本办公室不同意审理主任关于评审标准的认定,下文将予讨论。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受益人满足另外两项标准。3 在审查所有提交的证据后,记录并未显示受益人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要求。
2 另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本办公室在该案中认定,“真相不应仅由证据的数量决定,而应由其质量决定。” 3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符合 8 C.F.R. § 214.2(o)(3)(iii)(B)(1) 项下奖项标准及 8 C.F.R. § 214.2(o)(3)(iii)(B)(3) 项下已发表材料标准的资格。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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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作为评审组成员、或单独作为评委,评判同一或与所寻求分类相关的 allied 专业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证据。8 C.F.R. § 214.2(o)(3)(iii)(B)(4)。
如前所述,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该标准。该法定标准要求受益人证明其曾作为评委评判同一或 allied 专业领域内他人的工作。基于下述理由,记录并未显示申请人提交了充分的书面证据证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审理主任关于此问题的认定将被撤回。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该标准,因为其“是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rdiology、ACC.org 和 BMJ Case Reports 的审稿人”,并声称已提供证据证明受益人受邀审阅这些期刊的投稿。4 然而,本办公室面前的记录并不包含证明受益人作为评委评判同一或 allied 领域内他人工作的文件材料。相反,申请人提交了 Acc.org 于2021年1月和2021年3月发给受益人的邀请函,分别邀请其就 SCORED/SOLOIST-WHF 临床试验和 FIDELIO 临床试验提交 Expert Analysis 文章;一封2022年3月致受益人及其合著者的信函,表明其题为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的文章 已在 ACC.org 的 Dyslipidemia Clinical Topic Collection 上发表;一张 Acc.org 的截图,显示受益人合著的多篇 Expert Analyses 于2021年至2022年间在该网站上发表;以及来自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rdiology 和 BMJ Case Reports 网站的一般信息。
在此,申请人未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受益人为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rdiology、ACC.org 或 BMJ Case Reports 审阅期刊投稿。相反,如上所述,文件材料反映受益人撰写了多篇在 Acc.org 上发表的文章,并受美国心脏病学会邀请提交另外两篇文章以供发表。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受益人满足该标准,因为其曾在 I 担任讲师,并曾是多个改善现有医疗护理的团队和项目的成员,包括 ACC 糖尿病和心血管代谢疾病团队、心力衰竭护理改善项目,以及 I 医疗中心的住院医师招聘委员会。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受益人研究项目、出版物、2019年在 I 医疗中心被提名为优秀医师教师以及参与 I 的证据,但其未提交关于受益人所声称在 ____ __ 大学、I 和 I 医疗中心活动的详细、经佐证的信息,以表明受益人的参与程度相当于作为评委评判他人的工作。
申请人未对审理主任就这些标准作出的具体认定提出异议。见 Rizk v. Holder, 629 F.3d 1083, 1091 n.3(第九巡回法院 2011年)(认定未在书面论证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 4 为满足此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不仅受邀评审他人的工作,而且实际参与了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审。见《2 USCIS政策手册》M.4(C)(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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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审人参与评审符合本监管标准。因此,我们撤销审理主任就该标准作出的决定。
外籍人士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科学、学术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8 C.F.R. § 214.2(o)(3)(iii)(B)(5)。
在其决定中,审理主任确认申请人提交了讨论受益人研究的专家意见信、其已发表文章和摘要摘录的副本、关于其发表文章所在期刊的信息,以及其被其他研究人员在自己已发表作品中引用的证据。然而,审理主任认定该证据未能证实申请人关于受益人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科学贡献的主张。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充分考虑为支持该标准而提交的证据,也未整体考量该证据。
为满足此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不仅作出了原创性贡献,而且这些贡献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例如,申请人可以证明受益人的贡献已在该领域内被广泛实施、显著影响或影响了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达到了该领域内重大意义的水平。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在该领域内作出了若干具有重大意义的科学贡献,具体而言,他在预防心脏病学的改进方面进行了领先研究,特别是在心脏代谢医学这一新医学亚专业方面;他创建了学术性心脏代谢项目;并且他于2021年在I I大学共同创立了I I诊所。尽管申请人通过推荐信赞扬受益人的贡献,提供了反映其工作原创性的证据,但如下文所述,推荐信作者并未提供表明重大意义的具体贡献实例。总体而言,这些信件叙述了受益人的研究和发现,说明其在期刊上的发表和在专业会议上的报告,并指出其工作被他人引用。尽管它们反映了其所从事项目的新颖性,但并未表明其研究和发现如何被认为具有如此重要性,以及它们对该领域的影响如何达到本标准所要求的水平。
申请人提交了若干证明信,论述受益人工作的重要性。例如,I I,心血管疾病预防中心临床研究主任兼该中心诊所主任,讨论了受益人的一些研究项目,包括其关于美国临床心脏病学家开具GLP 1-RA/SGLT-2抑制剂疗法处方的研究,以及sotagliflozin和finerenone在临床实践中的未来使用;其作为I !研究共同研究员的职务,该研究评估他汀类药物对老年患者认知功能的影响;其通过数据汇集和协调获取20个NHLBI资助的心血管队列数据以评估非传统烟草产品对心血管结局影响的工作;以及其作为I I数据库共同研究员关于不同专业心脏代谢疗法处方模式的研究。此外,I I还提供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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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和I I成功完成了由美国心脏病学会和中东心脏学会赞助的关于心脏代谢医学主题的六部分网络研讨会系列。虽然 I的信件描述了受益人的各种研究项目,但他并未表明其工作对预防心脏病学研究整体领域的影响达到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贡献的水平。例如,他未讨论其在该领域的具体影响或作用。 此外,I I主张受益人具有“独特的持久学术生涯”的巨大潜力,并“具有独特优势”成为心脏代谢医学新亚专业的领导者,但申请人不能基于对受益人未来资格的预期而根据此分类提交申请。申请人必须证明移民福利的所有资格要求自提交申请之时起并持续至审理期间均已满足。8 C.F.R. § 103.2(b)(l)。关于受益人的研究或临床结果可能具有影响力的主张,不足以证明其发现已被认可为该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贡献。
此外,! 主张受益人2019年海报被心血管造影与介入学会(SCAI)选为 ,表明其研究“不仅具有原创性,而且在该领域内具有重要性和重要性。”记录显示,受益人的摘要题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SCAI项目委员会从380多份摘要中选出的20份摘要之一,在会议上通过前排位置和 丝带予以突出展示。特别重要的奖项可以作为受益人对其领域影响和作用的证据,但申请人并未证明受益人2019年 摘要奖在整个领域内具有重要性,而不仅仅是在SCAI会议范围内。 此外,! I提供称,2021年他和受益人在I 共同创立了I I诊所,专注于使用药物帮助控制糖尿病和减轻体重,以及促进对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不良心血管结局高风险患者的最佳生活方式调整。I !解释说,该诊所主要在其监督下由研究员运营,受益人为一线临床领导者,并且该诊所“已经收到来自我们转诊医生和患者的压倒性积极回应。”他表示,“在我培训过的博士后研究员中……[受益人]因其整体临床表现、对我们临床实践的影响排名第1……”
中心的主任兼共同创始人,该中心致力于 _________ 心血管疾病的预防,提供称受益人“在现任! I诊所的组建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该诊所的使命是管理肥胖和预防的行为方面,以及为此目的开具辅助药物如GLP-1受体激动剂。”他表示,该诊所在[受益人]的领导下“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为我们的患者提供了急需的服务。”他赞扬受益人作为临床医生和教育者的能力,例如他教导患者使用心脏代谢药物、获得付款方批准、安排以药物滴定和生活方式改善为重点的随访,以及与患者的转诊初级保健临床医生和其他心血管专家进行清晰沟通的能力。尽管 I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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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____赞扬受益人的临床技能,但它们并未提供表明重大意义的具体贡献实例,也未表明受益人贡献的影响超出了其当时的雇主。
______,I I内科项目主任,表示受益人是该中心首届内科住院医师项目的成员,并赞扬其在急诊、住院和重症监护病房与患者的工作。她提供称,其教学和培训医学实习生和住院医师的工作涉及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生训练营,教授心血管医学和其他主题。 _____,I I的心脏病学教授,表示他曾与受益人共事,并且受益人在美国顶级心脏病学研究所之一繁忙的心脏代谢诊所的有效运作中展现了至关重要的出色组织能力。
_____ 一名__________大学心脏病学教授表示,他与受益人合作举办了受益人六期在线心脏病代谢医学研讨会的多场会议,该研讨会由美国心脏病学会和中东心脏病学会主办。他声称,他们的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展示了心脏病医生的处方惰性,已被《美国心脏协会杂志》接受发表,并且“对于理解和改善患者、医生和医疗保健系统的行为将具有重要意义,有望改善全球这些患者心脏保护疗法的结果。”如前所述,关于受益人的研究结果可能具有影响力的断言,不足以证明其发现已被公认为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_____ 受益人在l I医疗中心的博士后研究导师表示,作为住院医师,他是一位敏锐的临床医生,在患者治疗方面表现卓越,并被在l I医疗中心轮转的四所医学院的医学生提名为年度教师。他合作参与了 项目,并带头开展了多个关键的心血管研究项目。他“展现了卓越的领导能力”,作为住院医师选拔委员会和心力衰竭护理改进项目的积极成员工作。
上述考虑的信件主要包含对受益人研究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证明,但未提供达到与重大意义相符水平的具体贡献示例。USCIS无需接受主要为结论性的陈述。1756, Inc. v. US. Att'y Gen., 745 F. Supp. 9, 15 (D.C. Dist. 1990)。总体而言,没有一封专家信详细说明或讨论受益人的发现是否已在告知同领域其他科学家的研究之外得到应用,如果已应用,其应用程度如何。虽然这些信件赞扬受益人的研究具有原创性、有价值且有前景,但它们未充分详细说明其研究已以何种方式推进了其领域的研究现状,也未详细说明受益人的工作已如何影响了直接引用其文章的研究团队之外的更广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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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进一步强调了受益人在Google Scholar上的发表和引用记录,但该证据并未显示其工作对预防心脏病学研究整体领域的影响达到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水平。申请人强调受益人在专业期刊上撰写了30篇文章。作为其工作影响的一种证据,申请人提供了2022年4月的Google Scholar引用历史,反映这些文章累计被引用132次,这些文章由他在2016年至2021年间撰写。具体而言,记录显示他引用最高的三篇文章分别获得49次(Indian Journal of Psychological Medicine)、23次(Respiratory Medicine Case Reports)和10次(Case Reports 2016)引用。5 虽然受益人的引用,无论单独还是合计,显示该领域已注意到他的工作,但他未能证明这样的引用率足以表明其领域对他的兴趣程度与“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相称。此外,尽管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表明该领域其他人可能已下载和阅读受益人的文章,但如前所述,书面证据并未显示他的文章已被独立研究人员广泛引用,或以其他方式达到了该领域的重大意义水平。虽然申请人以专家意见信的形式提交了佐证证据,但基于已讨论的理由,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受益人的任何研究发现,无论单独还是合计,已在其领域产生显著影响或影响力。
此外,申请人强调受益人的工作已发表在高声誉的国家期刊上。申请人提供了其中几本期刊网站上的信息,列出了其影响因子。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的文章发表在高排名期刊上即可确立该领域认为其研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此外,具有高排名或影响因子的出版物反映的是该出版物的整体引用率。它并不显示作者的影响力或研究对该领域的影响,也不表明发表在高排名期刊上的每篇文章都自动表示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
申请人还提供了引用受益人工作的研究文章。然而,对这些文章的审查并未显示受益人研究的重要性,也未证明其如何广泛影响了该领域。例如,申请人特别强调了一篇2021年文章(题为“Catheterization and Cardiovascular Interventions”)中对受益人工作的引用。该文件表明其为SCAI官方指南,并显示引用了受益人2020年题为“ ”(Circulation: Cardiovascular Interventions)的文章。它并未将受益人的书面工作与其他128篇被引论文区分或突出。相反,该文件引用他的文章作为来源,建议“[f]or emergent catheterization procedures of patients with a history of prior contrast reactions, the strategy of using an emergency medication preparation followed by immediate catheterization appears to be associated with a very low risk of break-through contrast reactions.”该文章未以其他方式讨论这项研究的影响或受益人发现在本研究中的重要性,相反,它反映类似研究已由其他研究人员进行过。6 这篇文章和其他类似文章承认受益人对似乎是一个活跃研究领域进步的贡献,但并不表明他的工作已实质性影响了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达到了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水平。
5 在受益人其余出版物中,17篇获得8至1次引用,而10篇出版物未获得任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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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篇文章和其他类似文章承认受益人对似乎是一个活跃研究领域进步的贡献,但并不表明他的工作已实质性影响了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达到了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水平。
此外,申请人主张受益人的研究项目,即 和I I,分别由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心脏协会(AHA)资助。获得研究资助本身并非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获得资助反映了其过去工作的重大意义,或者其使用NIH和AHA资助进行的研究产生了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记录中不包含证据说明资助如何反映受益人贡献的重要性,也未表明NIH或AHA资助的研究结果及其是否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尽管申请人在上诉时提供了额外文件,包括来自SCAI的 的一封信,以及来自I 和 I的额外信件,我们不会在上诉时首次考虑新的资格主张或证据。见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766 (BIA 1988)(规定如果“申请人在拒绝前已被告知所需证据并获得合理机会在记录中提供该证据,我们将不会为任何目的考虑上诉时提交的证据”,且“我们将基于首席前的诉讼记录裁决上诉”);另见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BIA 1988)。
综合考虑,由对受益人已发表发现的引用、引用统计以及其同行研究人员和其他专家的推荐信组成的证据,确立受益人一直是一位多产的研究人员,其发表的数据和发现已被其他人在其自身研究中依赖。然而,它并未证明受益人在预防心脏病学领域做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因此,他未满足该标准。
III. 结论
申请人确立受益人满足了8 C.F.R. § 214.2(o)(3)(iii)(B)(6)的学术文章标准,但未证明他满足8 C.F.R. § 214.2(o)(3)(iii)(B)(4)和(5)的标准。尽管申请人在上诉时主张受益人符合一项额外标准,涉及8 C.F.R. § 214.2(o)(3)(iii)(B)(7)中关键或必要职能的就业,我们无需涉及该理由,因为申请人无法满足8 C.F.R. § 214.2(o)(3)(iii)(B)下至少三项标准的初始证据要求。我们也无需提供总体裁定以确立受益人是否已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属于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见法案第101(a)(15)(O)(i)条及8 C.F.R. § 214.2(o)(3)(ii)和(iii)。7 因此,我们
6 尽管我们讨论了一篇样本文章,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篇。 7 另见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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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这些问题。8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作为特殊才能个人的O-1签证类别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本上诉将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被视为独立且替代性的裁决依据。
命令:本上诉予以驳回。
8 参见 INS v. Bagamasbad,429 U.S. 24, 25-6 (1976)(指出,与法院一样,联邦机构通常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不必要的认定和裁决);另参见 Matter of L-A-C-,26 I&N Dec. 516, 526 n.7(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