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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项目经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2月8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拟议事业是否在补件回应中发生实质改变、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拟议事业是否在补件回应中发生实质改变、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决定维持原审关于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的认定,但认定其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因而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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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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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技术项目经理,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原审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 manag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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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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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于2020年1月提交I-140申请,初始职业计划称其拟“基于自身知识和经验提供项目管理最佳实践”,未详细说明具体雇主或项目。

    核对原文依据
    Initially, the Petitioner described the endeavor as a plan "to provide best practices in project management based on my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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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ter the petition filing date in January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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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原审发出拒绝意向通知,指出拟议事业缺乏足够具体性,不清楚申请人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将从事何种工作。申请人回应时提交更新后的职业计划,称其于2020年被一家有10年以上数据中心建设经验的弗吉尼亚州公司雇用,并于2021年底开设自己的咨询公司。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n a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that her "proposed endeavor lacks sufficient specif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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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NOID,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n updated professional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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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 "was hired in 2020" for that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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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并认定申请人在补件回应中实质改变了拟议事业,且未提供潜在客户兴趣的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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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found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made a change to her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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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其从未改变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的拟议事业,并主张其事业因属于STEM领域、对美国企业至关重要及不受限于某一州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first asserts that she "never changed her Proposed Endeavor of working as an I. T. Project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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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asserts on appeal that her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because she intends to continue working in a STEM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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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3年2月8日作出决定,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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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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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拟议事业是否在补件回应中发生实质改变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即确立资格;不得为弥补缺陷而对申请作出实质改变。见8 C.F.R. § 103.2(b)(1);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从未改变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的拟议事业,只是说明其通过自己的公司继续从事该工作。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在初始申请中未披露开设咨询公司的意图,补件回应中改变了拟议事业,且未提供潜在客户兴趣的佐证。

初始职业计划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描述其拟议事业为基于知识和经验提供项目管理最佳实践。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计划未详细说明具体雇主或项目,未提及设立咨询公司。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拟议事业的具体内容及是否包括设立公司。
核对原文依据
she did not elaborate on any particular employer for whom she intended to work or project she intended to man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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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回应中的更新职业计划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说明其于2020年被弗吉尼亚州公司雇用,并于2021年底开设咨询公司。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计划首次提出设立咨询公司,且设立时间在申请提交之后,构成实质改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设立公司的意图未在初始申请中披露,且设立原因被表述为当时的职位邀请和咨询请求,而非初始计划。
核对原文依据
she "opened my own consulting company ... because the job offers, and consulting requests are cons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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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founded her consulting "[a]t the end of 2021," after the petition filing date in January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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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关于工作形式的陈述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其一直通过自己的公司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工作。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显示申请人在设立咨询公司之前已在美国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工作,而上诉陈述称其通过自己的公司从事该工作,二者不一致,削弱其可信度及剩余证据的可靠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上诉陈述与更新职业计划中关于2020年受雇的记载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inconsistent statements on appeal about the auspices under which she has worked as a project manager cast doubt on the credibility of her statements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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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比较初始职业计划与补件回应,认为初始计划未详细说明拟议事业,而补件回应首次提出2021年底设立咨询公司,且称设立原因是当时职位邀请和咨询请求不断,而非初始计划的一部分。AAO进一步指出,拟议事业是受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还是设立公司并雇用员工,对Dhanasar第一要素具有实质意义,因此构成实质改变。由于该改变发生在申请提交之后,AAO认为无需再评估咨询公司及相关客户材料的实体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aterially changed her proposed endeavor in response to the N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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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eed not address the merits of the Petitioner's 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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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判断重点是该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在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因属于STEM领域、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美国企业和经济至关重要、不受限于某一州且可同时服务多家美国公司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客户招揽或服务邀请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证明其拟设立公司拟雇用人数和工资足以显示重大经济影响;对弗吉尼亚州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亦未认定具有国家重要性。

关于STEM领域及DHS STEM学位项目清单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拟议事业属于联邦政府认可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领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STEM领域属性或列入清单本身不具决定性,申请人仍须证明具体事业将在STEM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具体信息技术项目管理事业如何在该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 STEM endeavor that is not indicative of an impact in the particular field of STEM more broadly would not establish it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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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美国企业及经济重要性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主张仅说明行业重要性,未说明具体事业如何产生Dhanasar所述的国家或全球影响或更广泛经济效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行业重要性连接到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具体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tatement tha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 management is essential for American companies does not address how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e Petitioner proposes to undertake has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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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事业将帮助美国企业应对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于2020年1月提交,早于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大流行及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该主张基于申请提交后的新事实,不能确立资格。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所依据的事实发生在申请提交之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filed the petition in January 2020, before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declared COVID-19 a pan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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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司客户推荐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咨询服务受到客户认可并具有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推荐信涉及申请提交后设立并构成实质改变的咨询公司,因实质改变问题不能确立资格,未再评估其证明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所涉事业系申请提交后实质改变后的咨询公司。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mmendation letter from a client of the Petitioner's consulting company, founded after the petition filing date and constituting a material change in her proposed endeavor, cannot establish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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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弗吉尼亚州数据中心建设公司工作的记录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的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记录显示该工作将使雇主及其客户受益,但未显示在特定领域产生国家或全球影响,或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等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该雇佣如何产生超出雇主及其客户范围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dicates that the Petitioner's work as a consultant and project manager for the Virginia-based data center construction company will benefit her employer and its clients and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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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强调应审查具体事业而非行业重要性,认为申请人仅泛称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美国企业重要,未说明其具体事业如何在信息技术项目管理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或带来重大就业或经济效应。AAO还指出,STEM领域属性或列入DHS STEM学位项目清单本身不具决定性;申请人援引的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发生在申请提交之后,属于不能用于确立资格的新事实;咨询公司相关材料因实质改变亦不能确立资格。对于弗吉尼亚州公司的工作,AAO认为记录仅显示将使雇主及其客户受益,未显示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hether the proposed endeavor is in a STEM field or is listed on the DHS STEM Designated Degree Program List are not dispos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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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how that employment will have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lications within a particular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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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审查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权衡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是否整体上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审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未就第二、第三要素作出有利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而结论上不具备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明确保留对第二、第三要素的意见,未作实体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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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初始职业计划与补件回应中更新职业计划的表述差异,特别是设立咨询公司的时间及其原因,以理解AAO为何认定构成实质改变。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founded her 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pany after the petition filing date, without stating in her initial professional plan that she intended to found a 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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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提交日期与新冠疫情大流行宣布时间,以理解AAO为何将疫情经济下行相关主张视为申请提交后的新事实。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filed the petition in January 2020, before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declared COVID-19 a pan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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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上诉陈述与更新职业计划中关于2020年受雇于弗吉尼亚州公司的记载,以理解AAO对可信度的评价;该评价不当然决定其他独立证据的证明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already working as a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 manager in the United States before she founded her 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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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未被实体审理,不能将保留视为满足或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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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4768970 日期:2023年2月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进行分类。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附属于此EB-2移民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见该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授予此项对所需工作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需要另行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但本办公室在先例决定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中确立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1 Dhanasar 指出,在申请人已确立

1 在宣布这一新框架时,本办公室撤销了此前的先例决定 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t of Transp., 22 I&N Dec. 215 (Act. Assoc. Comm'r 1998) (NYSDOT)。

原文第 2 页

EB-2分类资格后,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前提是申请人证明:(1) 非公民拟从事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2) 非公民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3)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

第二项要件将重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向非公民本人。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为实现拟从事的事业所取得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USCIS可评估如下因素:鉴于非公民资格的性质或拟从事的事业,非公民获得工作邀请或申请人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非公民的贡献中受益;以及非公民贡献中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表明,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2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有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基于下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具有正当理由。

最初,申请人将其事业描述为一项“基于我的知识和经验提供项目管理最佳实践”的计划。她进一步表示,她“在美国工作的优先事项是帮助那些需要项目支持的公司、那些不了解项目管理需求的公司、那些项目失败的公司,甚至那些尚未发现项目机会的公司。”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其先前雇主和她所管理项目的例子,但她并未详细说明她打算为之工作的任何特定雇主或她打算管理的任何特定项目。审理主任在

2 关于这三项要件的详细阐述,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原文第 3 页

一份意图否决通知(NOID)中告知申请人,她的“拟从事的事业缺乏足够的特定性。申请人非常详细地描述了其过往经历;然而,她并未详细描述其拟从事的事业。目前不清楚申请人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将从事何种工作。”

针对审理主任的NOID,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更新的职业计划,称她目前在一家“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拥有超过10年数据中心建设经验、其主要客户是亚马逊的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并且她“于2020年被聘用”担任该职位。申请人进一步表示,在2021年底,她“开设了自己的咨询公司……因为工作邀请和咨询请求源源不断。”她声称她“通过自己的公司直接为国家做贡献,为IT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促进业务发展,并向佛罗里达州和国家缴纳税款。”

在决定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在其初始申请中并未向用户透露其创办自己咨询业务的意图。”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对其拟从事的事业作出了变更”,并指出,“然而,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确立资格”,援引 8 C.F.R. § 103.2(b)(12);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另见 8 C.F.R. § 103.2(b)(1)。审理主任进一步指出,申请人在其NOID答复中讨论了客户招揽事宜,但她并未针对NOID提供其潜在客户有兴趣的佐证证据。审理主任还认定,即使记录证明潜在客户有兴趣与其签约从事项目管理,“申请人也未证明客户招揽或对其服务的要约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审理主任承认申请人表示她打算“组建一个专业团队来帮助我”,但认定她未证明其打算雇用的工人数量以及她打算支付给雇员的工资,“以表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将具有重大经济影响。”撇开申请人的咨询公司不谈,审理主任讨论了记录中关于申请人为该弗吉尼亚州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情况,但认定这并未证明其拟从事的项目管理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首先主张她“从未改变其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的拟从事事业。相反,申请人仅提及打算通过其公司继续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工作,因为用户要求她‘详细描述其拟从事的事业’。”申请人还在上诉中表示,她“提及其在佛罗里达州的公司,是因为自获得临时工作许可以来,申请人一直以此方式作为信息技术项目经理工作。”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确立其寻求的福利的资格。见 8 C.F.R. § 103.2(b)(1)。签证申请不得基于对未来资格的推测而获批,也不得在申请人依据一套新的事实变得符合资格后获批。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at 49。申请人不得为使其有缺陷的申请符合用户要求而对申请作出重大变更。见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6 (Assoc. Comm'r 1998)。

原文第 4 页

正如审理主任所论述的,申请人为回应NOID而实质性改变了其拟从事的事业。如上所述,申请人最初的专业计划“未详细描述其拟从事的事业”。然而,申请人为回应NOID而提交的更新版专业计划既主张申请人于2021年底创立其咨询公司,该时间在2020年1月的申请提交日之后,又主张她这样做“是因为工作邀请和咨询请求源源不断”,而非因为创立自己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是其最初拟从事事业的一部分。拟从事的事业究竟是作为一家或多家公司的雇员或自由职业者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还是创立公司并雇用工人,对Dhanasar第一要件具有实质性意义,该要件包括“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等因素。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由于申请人在申请提交日之后才创立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且未在其最初的专业计划中声明她打算创立一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由于她在更新版专业计划中声明她这样做是因为当时的工作邀请和咨询请求,而非因为她早已打算这样做;并且由于拟从事的事业究竟是作为雇员工作还是创立公司并雇用工人对Dhanasar第一要件具有实质性意义,申请人实质性改变了其拟从事的事业。我们无需进一步讨论申请人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实质或该公司前任、现任或潜在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因为其无法确立资格。See 8 C.F.R. § 103.2(b)(1); see also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at 49;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at 176。

此外,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在上诉中的主张,即她于2021年创立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是她担任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的方式。在申请人首次声明其创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同一份更新版专业计划中,她还声明她于2020年获聘担任弗吉尼亚州数据中心建筑公司的职位。因此,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创立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之前,已在美国担任信息技术项目经理。申请人在上诉中关于其以何种名义担任项目经理的不一致陈述,令人对其上诉陈述的可信度产生怀疑,进而削弱了支持签证申请的其余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See 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 (BIA 1988)。

撇开申请人的咨询公司不谈,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她打算继续在STEM领域工作,该领域已被联邦政府认定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申请人还指出,其计算机科学学位和信息技术管理领域“列于国土安全部(DHS)公布的‘DHS STEM指定学位项目清单’上”。申请人引用了一份白宫新闻声明,该声明又引用了USCIS政策警报,二者日期均为2022年1月21日,涉及USCIS政策手册的更新。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我们关注“[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See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Dhanasar提供了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业的示例,如第一要件所要求,

原文第 5 页

即“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事业,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89-90。

申请人关于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她打算继续在STEM领域工作”的主张是错误的。“关于[第一Dhanasar]要件,如同所有案件一样,证据必须证明STEM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See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一项不能表明对更广泛的特定STEM领域产生影响的STEM事业,不能确立其国家重要性。See id。具体而言,一项不能表明对更广泛的信息技术项目管理领域产生影响的信息技术项目管理事业,不能确立其国家重要性。See id。因此,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属于STEM领域或是否列于DHS STEM指定学位项目清单上并非决定性因素——申请人仍必须证明拟从事的事业将对更广泛的STEM领域产生影响或具有更广泛的影响,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See id.; see also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

申请人还在上诉中声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因为“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美国公司和美国整体经济至关重要”,且它“将继续帮助美国公司应对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经济衰退后果”。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它不限于美国某一特定州”,且其事业“可以同时惠及不止一家美国公司,而非仅惠及单一雇主”。申请人还引用了其咨询服务客户的一封推荐信。然而,申请人未在上诉中详细说明审理主任在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在弗吉尼亚州数据中心建筑公司的就业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时可能犯了何种错误。

如上所述,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我们关注“[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See id. at 889。关于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美国公司至关重要的陈述,并未说明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如何“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或具有更广泛的影响,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89-90。进而,申请人提及“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经济衰退后果”是错误的。申请人于2020年1月提交申请,早于世界卫生组织宣布COVID-19为大流行,也早于大流行造成的经济衰退。See, e.g., U.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Museum COVID-19 Timeline, https://www.cdc.gov/museum/timeline/covid19.html。由于申请人在COVID-19被宣布为大流行及大流行造成经济衰退之前提交了申请,这构成了一系列新的事实,如上所述无法确立资格。See 8 C.F.R. § 103.2(b)(1); see also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原文第 6 页

Dec. at 49;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at 176。同样,申请人在上诉中提及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与多个州的公司签约并同时惠及多个客户的能力,基于上述理由也无法确立资格。See id。同样,来自申请人咨询公司客户的推荐信——该公司在申请提交日之后创立,构成其拟从事事业的实质性变更——基于上述理由也无法确立资格。See id。

最后,记录表明申请人作为弗吉尼亚州数据中心建筑公司的顾问和项目经理的工作将惠及其雇主及其客户和顾客。然而,记录未证明该就业如何“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或以其他方式具有更广泛的影响,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

总之,申请人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而这是Dhanasar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因此,她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对于记录是否满足Dhanasar第二项或第三项要件,我们保留意见。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在自由裁量上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2-0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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