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5234050 日期:2021年2月9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L-1A经理或高管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全球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公司,寻求根据L-1A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类别,在美国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高级架构师-经理”职位。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管理或行政岗位。此外,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不会在美国受雇于管理或行政岗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与审理主任的结论相反,为受益人提交的国外职责描述是全面且足够详细的。申请人主张,该国外职责描述及所提供的支持性文件证明受益人在国外符合下属专业人员的人事经理资格。申请人进一步主张,所提交的证据证明受益人将因其在美国对专业下属的监督而符合人事经理资格。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记录足以证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国外以管理身份行事。首先,申请人已为受益人提交了详细的国外职责描述,表明他在国外的原职位主要从事符合条件的管理任务,监督国外雇主的一个部门,该部门由若干需要学士学位的下属信息技术职位组成,包括一名业务分析师、一名高级顾问、一名架构师、一名“QA顾问”、一名项目经理等。所提交的支持性文件也充分证明受益人有权建议雇用和解雇这些下属,并且他负责其他人事行动。此外,记录中的证据表明,受益人的下属专业人员使他免于主要从事不符合条件的运营层面任务,并表明他对该部门的日常运营行使酌处权。因此,证据充分证明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为人事经理。8 C.F.R. § 214.2(l)(1)(ii)(B)(3)。
原文第 2 页
申请人也已证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美国受雇为人事经理,其角色与他在国外雇主的原职位非常相似。同样,申请人为受益人提交了详细的美国职责描述,表明他将主要从事符合条件的管理任务,监督一个由需要学士学位的下属信息技术职位组成的部门,与他在国外的原角色非常相似。申请人还提供了大量支持性文件,反映受益人对下属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人事权力,包括建议雇用和解雇这些雇员以及对他们实施其他类似人事行动的权力。同样,所提交的证据表明,受益人可能由其专业下属使其免于主要从事不符合条件的运营职责,并表明他对该部门的日常运营行使酌处权。因此,证据充分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为人事经理。
证据的整体表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国外受雇于管理岗位,并且他将在美国受雇于管理岗位。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有责任证明其符合所寻求移民福利的资格。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申请人已履行该责任。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