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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40888403 日期:2026年2月10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首席技术官,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类别的法定和监管要求。申请人提出上诉,我们将该事项发回重审给SCOPS,SCOPS随后第二次驳回了该申请。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该事项现因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而提交至我们面前。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合并动议。
一、重新开案动议
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在先前决定中的分析。作为概述,并在相关部分,我们认定记录满足8 C.F.R. §§ 204.5(h)(3)(i)-(x)中10项标准中的两项,而如果如本案中申请人没有一项重大、国际公认奖项的一次性成就,则必须至少满足三项。更具体而言,我们认定记录满足8 C.F.R. §§ 204.5(h)(3)(iv)和(vi)的标准,但不满足8 C.F.R. §§ 204.5(h)(3)(i)、(iii)、(v)、(viii)-(ix)的标准。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有文件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由于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我们将仅审查这些程序中的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见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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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证据,并主张除满足8 C.F.R. §§ 204.5(h)(3)(iv)和(vi)的标准外,记录还满足8 C.F.R. §§ 204.5(h)(3)(v)、(viii)-(ix)的标准。他并未在动议中具体主张——且记录也不支持该结论——即他满足8 C.F.R. §§ 204.5(h)(3)(i)-(iii)、(vii)或(x)的标准。
为满足8 C.F.R. § 204.5(h)(3)(v)的标准,申请人提交了多位个人的信件、他合著的研究论文副本以及版权信息。与我们在先前决定中处理的信件缺陷类似,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的信件也未提供必要细节,以证明其已发表的研究或在机器人技术、医疗保健技术或任何其他领域的工作是否已被各自领域广泛采用,或其研究或工作是否以其他方式被引用、参考或效仿,从而表明其为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的研究论文副本要么已存在于记录中,因此不属于新事实的文件证据,见8 C.F.R. § 103.5(a)(2),要么日期为2021年12月及整个2023年,即在申请人于2021年11月提交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之后。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即确立其寻求福利的资格。见8 C.F.R. § 103.2(b)(1)。签证申请不得基于对未来资格的推测或在申请人根据一套新事实获得资格后予以批准。见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申请人不得对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试图使有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见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6 (Assoc. Comm'r 1998)。因此,申请人合著的、日期在其于2021年11月提交表格I-140之后的研究论文不能——也不——确立资格。即使这些研究论文提出了可确立资格的新事实,它们表明申请人作出了原创贡献,但并未证明其贡献在任何特定领域具有重大意义,正如8 C.F.R. § 204.5(h)(3)(v)的标准所要求。同样,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的版权信息日期为2022年9月,在其于2021年11月提交表格I-140之后。正如我们在先前决定中所解释的,日期为2022年、即在申请人提交表格I-140之后的版权信息不能——也不——确立资格。见8 C.F.R. § 103.2(b)(1);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at 49;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at 176。
为满足8 C.F.R. § 204.5(h)(3)(viii)的标准,申请人提交了SCOPS决定的一页摘录,其相关部分仅称“申请人提交了足够证据以满足该标准”,而未进一步阐述SCOPS认为哪些证据满足该标准。我们首先指出,这份SCOPS决定的一页摘录并非记录中的新内容,因此超出重新开案动议的范围。见8 C.F.R. § 103.5(a)(2)(要求重新开案动议陈述新事实)。此外,即使SCOPS决定的一页摘录提出了记录中的新事实,我们也不受SCOPS决定的约束。见,例如,La. Philharmonic Orchestra v. INS, 248 F.3d 1139 (5th Cir. 2001)(per curiam)。我们在先前决定中已论述了记录不满足该标准的理由,且即使非约束性SCOPS决定的一页摘录提出了重新开案动议所要求的新事实,SCOPS的结论性陈述——未指明任何具体证据项目或解释其如何满足该标准——也不能推翻我们先前认定记录不满足8 C.F.R. § 204.5(h)(3)(viii)标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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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8 C.F.R. § 204.5(h)(3)(ix)的标准,申请人提交了关于其作为[已隐去]项目经理的收入和职责的信息、来自公共网站的工资和行业信息,以及来自[已隐去]和Ajaba Aerobotics代表的信件。申请人在重新开案动议中提交的关于其收入和职责的信息,以及来自公共网站的工资和行业信息,与记录中已有信息基本相似,且不足以证明其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从事相同或类似服务的人员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理由与我们先前决定中所解释的相同。
[已隐去]信件以及申请人一名同事的额外工资单,意图证明申请人作为[已隐去]项目经理的收入显著高于[已隐去]的另一名项目经理。然而,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同事的工资单存在不一致之处,令人对其可靠性和充分性产生怀疑。具体而言,申请人和其同事的工资单均声明其为“系统生成”,但尽管申请人的工资单表明其“为2017年5月”和“为2017年6月”,其同事的工资单却表明其“为2017年[月份缺失]”。记录未解释为何申请人同事的系统生成工资单会省略其所记录月份的名称,而申请人的系统生成工资单并未省略各自月份的名称。基于这一无法解释的不一致,申请人同事的工资单的可靠性和充分性降低。见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 (BIA 1988)(规定对申请人证明任何方面的怀疑可能削弱支持签证申请的其余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即使该工资单具有足够的证明价值,申请人的收入是否高于另一个个人,对于证明其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是否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如8 C.F.R. § 204.5(h)(3)(ix)标准所设想)提供的见解甚少。
反过来,Ajaba Aerobotics首席执行官的四句话信件提供了该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和2025年的最高年薪,“用于基准比较目的”。然而,Ajaba Aerobotics的信件未阐述其项目经理的职责是什么,以便确定这些职位是否与申请人的职位足够相似以进行比较。此外,与[已隐去]信件的缺陷一样,Ajaba Aerobotics的信件仅提供了一家公司的一个年薪信息,这同样对于证明申请人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可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如8 C.F.R. § 204.5(h)(3)(ix)标准所设想)提供的见解甚少。
由于申请人未通过新事实确立资格,该提交不满足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因此,我们将予以驳回。参见 8 C.F.R. §§ 103.5(a)(2), (4)。
II. 复议动议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我方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作出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由于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我们将仅审查本程序中最新的一项决定。8 C.F.R. § 103.5(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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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
在动议中,申请人对我方先前决定的正确性提出异议;然而,其并未指出我方可能错误适用的法律或政策。由于申请人未指出我方可能错误适用的法律或政策,该提交不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因此,我们将予以驳回。参见 8 C.F.R. §§ 103.5(a)(3)-(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通知: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原本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 I-862 表格(出庭通知)而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40 条面临驱逐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