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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41238086 日期:2026年2月10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为一家全球汽车制造商,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该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SCOPS驳回了表格I-140,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十项法规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本事项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其资格。本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要符合该移民类别的资格,法规要求提交方证明:
-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享有杰出能力;
- 其寻求入境该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以及
-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在未来实质性惠及该国。
本法第203(b)(1)(A)(i)-(iii)条。“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
实施法规8 C.F.R. § 204.5(h)(3)规定了多步骤分析。在第一步中,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获得国际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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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进入第二步,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1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加以考虑);另参见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4 (5th Cir. 2022)。
二、分析
受益人将担任申请人的全球副总裁,负责实体产品工程,主管内燃机车辆和电动车辆的设计与执行。其努力领域为汽车工程和技术管理领域,并在该领域担任首席执行官级别的职位。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受益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因此必须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法规标准。在SCOPS面前,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六项法规标准:奖项或奖励、会员资格、发表材料、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高薪或报酬。SCOPS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上述任何标准的要求。
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认为受益人满足其先前主张的相同证据标准,但发表材料除外。申请人的发表材料主张在上诉中已被放弃。未在上诉中质疑的问题视为放弃。Matter of S-M-H-, 29 I&N Dec. 412, 414 (BIA 2026)(引用Matter of P-B-B-, 28 I&N Dec. 43, 44 n.1 (BIA 2020))。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该申请应继续被驳回。
- “证明该外国人获得其努力领域内卓越成就的较低级别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或奖励的文件。”8 C.F.R. § 204.5(h)(3)(i)。
该标准包含若干证据要素,必须全部满足才能符合该法规。根据法规的明文规定,证据必须证明:(1) 该外国人是奖项或奖励的获得者;(2) 这些荣誉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以及 (3) 每个奖项或奖励均为其努力领域内卓越成就的奖项。
申请人提供了两项奖项,SCOPS认定其未达到上述要求。在上诉中,申请人重述了SCOPS认定不充分的许多相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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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申请人作为组织可能具有全球影响力,但其并未证明该奖项的认可在该领域本身之外、在国家或国际层面上得到传播。国家或国际认可并非源于颁发奖项或奖励的实体,而是通过该领域在国家或国际层面上对该荣誉的认知而产生的。这种认可应通过具体方式体现;例如但不限于国家或国际层面的媒体报道。国家或国际层面的竞赛可能颁发仅获得地方或区域认可的较低级别奖项,这些奖项不符合该标准的明文要求。此外,来自申请人领域内人士的未经支持的结论性信件不足以证明某一特定奖项或奖励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证明奖项为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充分证明性证据通常来自颁发实体以外的来源材料。Krasniqi v. Dibbins, 558 F. Supp. 3d 168, 183 (D.N.J. 2021)。
申请人主张,在网站(theautochannel.com)或同样在互联网上存在的出版物(Modern Machine Shop)上对该奖项的一次提及,即构成国家层面的充分媒体关注,足以证明受益人的奖项获得了所需水平的领域认可。
然而,申请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网站的受欢迎程度,以表明这些网站上的活动报道可表明国家或国际认可。记录缺乏证据证明这些来源是具有国家覆盖范围的媒体的在线版本。“某内容存在于互联网——一种几乎任何拥有电脑或智能设备的人均可访问的媒介——并不能证明它实际上被阅读或受到尊重。”Krasniqi, 558 F. Supp. 3d at 185。申请人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来自这些来源的内容可被视为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申请人负有证明资格的举证责任,而在本案中,其未能提供任何关于这些网站声誉的证据。
国家或国际可访问性本身并非特定网站声誉的现实指标。8 C.F.R. § 204.5(h)(3)(i)法规的明文规定明确要求申请人的奖项在其努力领域内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且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证据满足该标准的每一项要素。在本案中,没有书面证据证明该奖项在颁发组织和这些网站之外获得认可,因此不能等同于其领域内卓越成就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或奖励。
最终,法规、机构政策以及SCOPS通知的结合已告知申请人证明此处资格所需的材料类型。但申请人显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最终结果是未能证明符合该要求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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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该外国人系其寻求分类所属领域内协会成员的文件,该等协会要求其成员取得杰出成就,并由其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8 C.F.R. § 204.5(h)(3)(ii)。
该标准包含若干申请人必须满足的证据要素。首先,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是其领域内某一协会的成员。其次,申请人必须证明以下两项:(1) 该协会利用国家或国际公认的专家评判准成员的成就,以确定该等成就是否杰出,以及 (2) 该协会将这一杰出认定作为准成员资格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所有这些要素才能符合该标准的明文要求。Tapia v. Jaddou, No. 8:23-CV-813-CEH-AAS, 2025 WL 2780815, at *3-4 (M.D. Fla. Sept. 30, 2025)。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是两个实体的合格成员,而SCOPS认定两者均不足以满足该标准条文的明确要求。在上诉中,申请人仅主张受益人在机械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的会员资格,因此已放弃其与工程委员会(Engineering Council)相关的主张。Matter of S-M-H-, 29 I&N Dec. at 414。
在上诉中,申请人称SCOPS将机械工程师学会当选会员(elected member)的称谓误认为表明这不是协会中的合格会员资格。即使我们推定受益人是该协会的会员,申请人仍须证明其余要求已得到满足。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机械工程师学会是一个设有不同会员等级的实体,每一等级各有其要求:(1) 准会员(associate),(2) 附属会员(affiliate),(3) 专业会员(professional),包括特许工程师(chartered engineer)、注册工程师(incorporated engineer)和工程技术员(engineering technician)三个类别,(4) 会士(fellow),以及(5) 极具声望的名誉会士(honorary fellow)。
机构政策讨论了协会内不同等级的会员资格,并规定:
协会可能设有多个等级的会员资格。授予该人的会员等级必须表明,为获得该等级会员资格,公认的国内或国际专家判定该人在其寻求分类的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
作为一个可能的示例,国际工程与技术专业人士组织的一般会员资格可能不满足该标准的要求。但是,如果同一组织在会士等级上部分要求被提名人具有例如对工程、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或应用作出重要贡献的成就,并且由专家理事会和现任会士委员会评判会士提名,则该更高的会士等级可能符合资格。
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具有不同要求才能成为该等级会员的不同会员等级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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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Tapia v. Jaddou, No. 8:23-CV-813-CEH-AAS, 2025 WL 2780815, at *3-4。
首先,申请人提供的证书仅反映受益人在该协会的会员资格为特许机械工程师(chartered mechanical engineer),似乎将其置于专业会员等级。对于更宽泛的专业等级,该协会网站规定:“专业注册是工程领域成功职业生涯的权威衡量标准,是对您的知识和经验的全球认可。”在特许工程师类别下,网站规定:“特许工程师使用新的或现有技术开发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创新、创造力和技术分析。其学术知识达到硕士水平或同等水平。”该组织似乎并未要求受益人拥有的会员等级须具备杰出成就。
将这些要求与会士的要求相比较:“会士是在机械工程领域卓越奉献、知识和经验的标志,是专业注册工程师的高级会员等级。它还认可工程师对行业和学会的贡献。”尽管所提供的会士等级会员资格证据缺乏足够详细的信息以表明其符合该标准条文的明确要求,但其要求比受益人已获得的等级更接近该标准所要求的会员资格类型。而且,即使上诉书面论证意见提到受益人的会员资格符合其他主管实体的标准,申请人仍未证明该证据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
- “证明外籍人士已就其服务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8 C.F.R. § 204.5(h)(3)(ix) 法规的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交“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的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收入数据证据,表明受益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从事类似工作的人相比获得了“高薪”或“显著高报酬”。参见 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5 (Assoc. Comm'r 1994)(考量职业高尔夫球手收入相对于其他PGA巡回赛高尔夫球手);另参见 Skokos v. DHS, 420 F. App'x 712, 713-14 (9th Cir. 2011)(认定从事较低职责者的薪资信息不是与该领域其他人进行适当比较的依据);Tapia v. Jaddou, No. 8:23-CV-813-CEH-AAS, 2025 WL 2780815, at *6(维持USCIS的认定,即申请人的比较证据必须与其特定领域相关,而非对过于宽泛领域的一般性描述);Grimson v. INS, 934 F. Supp. 965, 968 (N.D. Ill. 1996)(考量NHL执法者薪资相对于其他NHL执法者);Muni v. INS, 891 F. Supp. 440, 444-45 (N.D. Ill. 1995)(将NHL防守球员的薪资与其他NHL防守球员的薪资进行比较)。USCIS政策指示其官员特别注意申请人的领域以进行适当比较,其规定:
包含多个职业或多个行业的宽泛描述可能无法提供与该领域其他人的准确比较。例如,“导演和制片人”可能被列为跨行业的单一类别,但电影导演根据包含电影导演和广播节目制片人等不同职业的广泛职业数据获得高报酬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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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具有足够的证明力。
从事相关但不同职业、具有不同职责者的平均或中位薪资信息不是适当的比较基础。Kapoor v. USCIS, 763 F. Supp. 3d 247, 258 (E.D.N.Y. 2025)(指出USCIS合理认定申请人比较平均和中位薪资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获得了高薪);另参见 Kinuthia v. Eiden, 702 F. Supp. 3d 5, 9 (D. Mass. 2023);Mussarova v. Garland, 562 F. Supp. 3d 837, 853 (C.D. Cal. 2022)。
在初次提交时,申请人提供了其于2025年3月10日向受益人签发的材料,反映其年度基本工资和其他形式的报酬、美国劳工部的《职业展望手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简介,以及职业信息网络(Occupat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中首席执行官的工资数据。SCOPS认定该材料不足以支持其在该标准下的主张,并发出了补件通知(RFE)。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交了受益人在以往年度在其本身以及另一家汽车制造商处的薪酬证据。这反映了受益人的薪资及其已获得的其他形式报酬。在RFE回应中,申请人还提供了来自ZipRecruiter、Salary.com及其他来源的薪资调查,而申请人在上诉中已放弃这些内容,因为其未就这些主题进行论证。Matter of S-M-H-, 29 I&N Dec. at 414。SCOPS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由于受益人的领域——尤其是其职位——在该标准的分析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重申其在汽车工程和技术管理领域担任副总裁职位。我们注意到,由于薪酬和报酬可能因首席执行官所监督的工作类型而差异很大,我们不认为仅与汽车行业的其他首席执行官进行比较是适当的比较,因为受益人管理的工作类型是高度技术性的,涉及工程和碰撞安全。因此,任何比较数据都应表明,与汽车工程和技术管理领域的其他首席执行官相比,其薪资是高的。
申请人已证明受益人的薪资和其他形式的报酬。剩下的是评估其提供的用于与受益人报酬进行比较的证据是否符合该标准的要求。我们认定其不符合。
我们同意SCOPS的意见,即最初提交的材料不充分,因为其与受益人的特定领域无关,而且平均或中位薪资不是证明受益人报酬高的有效比较基础。Kapoor, 763 F. Supp. 3d at 258。关于RFE回应中的证据,申请人在其上诉论证中首先指出来自ZipRecruiter和Salary.com的材料,称其:
[与]请愿书中所述职位的角色直接对应,该高管级职位对于确保内燃机(ICE)和电动汽车(EV)的高效、高质量和成本效益的工程至关重要。该职位直接负责使公司的全球硬件工程与公司整体愿景、战略和业务目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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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Recruiter 材料将该职位列为汽车业务副总裁,全国平均薪资为 157,532 美元。第一,记录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网站的“汽车业务副总裁”职业的职责与受益人在申请人处的职位足够相似。参见,例如,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at 955。第二,该材料不足以支持受益人的资格,因为它仅提供平均薪资统计数据,而这并非对其薪资的恰当比较。参见,例如,Kapoor, 763 F. Supp. 3d at 258。
最后,全国性统计数据不是适当的比较,因为受益人将在美国某一特定地点工作。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F.2(8)(1)(表明比较性工资或报酬数据不仅应在其领域内,还应在地理区域内);另参见 Berardo v. USCIS, No. 3:19-CV-01796-SB, 2020 WL 6161459, at *6 (D. Or. Oct. 20, 2020)(援引机构政策得出结论认为“地理差异与判定薪资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是否较高相关”)。美国不同地点的职位薪资可能差异很大,这正是申请人的比较性薪资或报酬证据应位于同一地理区域的原因。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F.2(8)(1)。因此,来自 ZipRecruiter 的证据无助于申请人证明受益人的资格。
而 Salary.com 的打印件也存在类似缺陷,因为其包含的薪资数据涉及新罕布什尔州汉普斯特德,而非受益人将要工作的地区。SCOPS 在 RFE 和拒绝决定中均援引了 USCIS Policy Manual 中关于比较性证据应位于相似地理区域之重要性的内容,但申请人未处理该问题。
在此,申请人未提交符合该标准要求的证据。
- “外籍人士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8 C.F.R. § 204.5(h)(3)(v)。
此处的主要要求是,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贡献具有原创性,且达到该领域内重大意义的水平,而非仅对某一项目或某一组织具有意义。参见 Amin, 24 F.4th at 394(援引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4 (D.D.C. 2013))。法规用语“重大意义”并非多余,因此具有某种含义。Nielsen v. Preap, 586 U.S. 392, 415 (2019)(认定法规中的每个词和每项条款均应赋予效力,不应无必要地赋予某种解释致其重复另一条款或毫无后果)。此外,申请人的贡献必须已经实现,而非潜在的未来改进。重大意义的贡献意味着申请人的工作已对该领域产生显著影响。申请人必须提交满足所有这些要素的证据,以满足该标准的明文要求。
申请人提供了与受益人相关的两项车辆安全专利已被多家车辆制造商采用的证据。SCOPS 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我们不同意 SCOPS 在该标准下作出的不利认定,并予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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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其余主张及补充说明
我们认定,尽管申请人的证据满足原创性贡献标准,但不符合关于奖项或奖励、会员资格或高薪资的标准。虽然申请人在上诉中就受益人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这一额外标准提交了论证和证据,依据 8 C.F.R. § 204.5(h)(3)(viii),我们无需就该额外理由作出决定,因为其在数量上无法满足所需标准数目。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 8 C.F.R. § 204.5(h)(3) 项下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我们保留其余问题。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332 (2022)(援引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另参见 M-C-C-, 29 I&N Dec. 401, 405-06 (BIA 2026)(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我们还注意到,申请人依据同一移民类别为受益人提交的另一份申请已获 USCIS 批准。我们未审查该程序的记录以评估该决定的适当性,但我们指出,机构依据记录中的材料裁决每个案件。该法规反复表明,福利申请的资格判定将基于程序记录中所含信息。8 C.F.R. § 103.2(b)(10), (11), (14), (16)(i)-(ii)。每个案件必须根据其自身事实就所提交证据的充分性作出裁决。参见,例如,Matter of H-C-R-C-, 28 I&N Dec. 809, 812 (BIA 2024)。我们面前的记录表明,此处的适当决定是拒绝该移民福利。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步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综合审查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申请人为受益人寻求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该类别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朝该目标迈进的人士。USCIS 长期以来认定,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at 954-55。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工作的重要性表明其具有所要求的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或符合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声誉的工作生涯”。H.R. Rep. No. 101-723, at 59 (1990);另参见 section 203(b)(1)(A)。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受益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其是已升至该领域顶端的小比例人士之一。参见 section 203(b)(1)(A) 和 8 C.F.R. § 204.5(h)(2)。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作为杰出能力外籍人士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作为独立的替代裁决依据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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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属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籍人士,可能因签发 I-862 表格(出庭通知)而依据该法第 240 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