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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1106348 日期:2026年2月10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力量举教练,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EB-1)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外国人使用。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已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但记录未能证明他是已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并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未能就其提交的材料为何不满足适用的赞誉和认可标准阐明任何理由,而这种未能提供有说服力或法律上可支持的理由构成任意和反复无常的决策,并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申请人还主张SCOPS在其案件中适用了过于严格的标准。他坚持认为,记录的整体证明他在力量举竞技领域已获得持续的国家和国际赞誉。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条使签证可供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使用,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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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另见 Onaghise v.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3:20-CV-03033-X, 2022 WL 4073344, at *2 (N.D. Tex. Sept. 2, 2022)(“EB-1申请,绰号爱因斯坦签证,是令人垂涎的签证,仅保留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的最有才华的非公民”)。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这一一次性成就来证明持续赞誉和受益人在其领域内成就的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他们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类中的至少三类(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中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此外,如果8 C.F.R. § 204.5(h)(3)的标准不易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证明受益人的资格。8 C.F.R. § 204.5(h)(4)。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时,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受益人属于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力量举教练,打算在美国继续作为“职业力量举运动员、教练和导师”工作,并“开设一个专业训练中心,作为美国和国际运动员的枢纽,提供高级教练指导、力量建设计划,以及为下一代冠军提供机会。”2018年,申请人在完成消防检查员课程后从[已隐去]毕业。他此前于2021年至2024年在[已隐去]担任力量举教练。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已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SCOPS认定申请人已满足其主张的六项标准中的五项,分别涉及协会会员资格、评审、学术文章、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高薪,见8 C.F.R. §§ 204.5(h)(3)(ii)、(iv)、(vi)、(viii)和(ix),但他未满足8 C.F.R. § 204.5(h)(3)(iii)中关于已发表材料的标准。经考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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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似乎仅满足了其主张的六项标准中的三项,分别涉及协会会员资格、评审和学术文章,见8 C.F.R. §§ 204.5(h)(3)(ii)、(iv)和(vi)。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SCOPS不当贬低了已发表材料标准。然而,由于8 C.F.R. § 204.5(h)(3)的条例仅要求满足三项标准,本办公室无需讨论其余三项主张的标准,即涉及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和已发表材料的标准,并在此予以保留。1 由于申请人已满足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将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评估证据的整体,包括与其已主张的其他标准相关的文件。
B. 最终实质审查
由于申请人已提交必要的初步证据,本办公室将评估记录是否以优势证据证明他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他属于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另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在此事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理由如下所述。尽管本办公室可能不会逐一讨论每项证据,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证据。
关于协会会员资格,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显示,他自2021年起一直是哈萨克斯坦国家力量举联合会(KNPF)的成员,且KNPF是哈萨克斯坦的一个自愿非营利协会,组织体育赛事,培训运动员、教练和其他专家,选拔和指派教练及其他专家,协调国家队参加体育赛事的组成,为运动员、教练和其他专家提供物质支持,并在力量举和卧推中代表运动员、教练和其他专家的利益。然而,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在该协会中会员资格的重要性或声望,以证明其有助于认定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该法和条例要求“大量文件”,并要求申请人证明受益人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是持续的。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3)。在此,为8 C.F.R. § 204.5(h)(3)(ii)提交的文件,作为整体记录的一部分考虑,并不大量,也不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相称。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
关于[已隐去],申请人提交了证据显示他于2024年在[已隐去]担任评委,并于2024年在[已隐去]举行的一场力量举比赛中担任评委,并因其作为评委参与比赛而获得感谢证书。记录还包括文件表明[已隐去]是一个国际组织,位于
1 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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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领域,并且该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和吉尔吉斯运动员融入国际体育界,以及在.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的举重比赛是为了在学生中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和发展大众学生体育而组织的。
然而,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这两次活动有助于认定他在该领域拥有备受赞誉的工作经历,或表明其具备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参见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该法第203(b)(l)(A)条。例如,他未证明这些比赛的声望性质、他担任这两次比赛裁判的经历与该领域最顶尖其他人相比如何,或他基于这些裁判活动获得了该领域的广泛关注。在没有证据表明他区别于该领域的其他人,例如证明他有一贯担任该领域公认、备受赞誉的专家裁判的历史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表明其裁判经历使他跻身该领域的上层梯队以及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中。参见8 C.F.R. § 204.5(h)(2)。
关于学术文章的著述,记录表明申请人于2023年在国际电子科学期刊《Science Time》上发表了一篇关于 的文章,并于2024年在国际科学期刊《Academic》上发表了一篇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然而,记录未显示该领域任何其他个人引用了申请人发表的文章,表明其因发表这些文章而缺乏知名度。记录未充分证明发表这两篇文章如何表明申请人处于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中,或他如何可能通过在2025年提交签证申请前两年内发表这些文章而维持其可能获得的任何赞誉。参见该法第203(b)(l)(A)条;8 C.F.R. § 204.5(h)(2)。
关于已发表材料,记录包括来自三个网站toppress.kz、delanews.kz、inbusiness.kz的、报道申请人为哈萨克斯坦运动员所做教练工作的三篇文章,均发表于2024年,以及来自网站obk.kz的一篇申请人分享其故事、训练冠军的原则以及哈萨克斯坦力量运动发展计划的采访文章,发表于2023年。申请人还提供了两个网站的媒体资料包以及来自pro.similarweb.com的四个网站的网站表现分析,显示各网站的全球、国家和行业排名以及2025年7月的月度总访问量。关于申请人与其领域工作相关的已发表材料的副本仅限于2023年和2024年,即其于2025年提交本签证申请前不久。申请人未证明在两年跨度内这四篇文章的有限媒体报道如何表明其成功程度达到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中。参见8 C.F.R. § 204.5(h)(2)。此外,根据网站表现分析,申请人未证明在inbusiness.kz(全球排名42,050,国家排名191)、delanews.kz(全球排名1,090,348,国家排名9,725)、toppress.kz(全球排名1,122,208,国家排名134,266)和obk.kz(全球排名6,286,297,国家排名47,126)上发表文章表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参见该法第203(b)(l)(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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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领导或关键角色,申请人主张其作为举重教练为 履行了领导或关键角色。申请人提供了来自~-~主席和ir-------------,.._______J>主教练的推荐信,确认申请人自2021年至2024年担任~--------~的高级教练。I I主席表示“[申请人]负责任、有纪律、能够激励运动员,并在团队中营造信任和相互尊重的氛围”,“在他的领导下,哈萨克斯坦举重运动员在国际舞台上取得了重大成功”,申请人的工作“在国际舞台上增强了国家的体育形象”。 '-----------------'的主教练表示“[申请人]在国家队的成功中发挥关键作用:他负责经验丰富的队员的备战以及有前途的年轻运动员的培养。由于他的努力,哈萨克斯坦的成绩持续提高,并在该地区保持领先地位。”记录还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体育部于2024年颁发的荣誉证书,表彰“[申请人]对体育发展、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和提升哈萨克斯坦在国际舞台上的威望所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积极参与运动员为国际比赛的高质量备战以捍卫国家荣誉”。
推荐信强调了申请人的领导力、专业精神和教练成就,荣誉证书认可申请人作为l I举重教练对哈萨克斯坦体育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然而,申请人的证据未充分表明他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范围的认可,符合处于该领域最顶端那一小部分人之中。参见8 C.F.R. § 204.5(h)(2)。申请人未证明其在l I内作为举重教练的角色如何导致其领域内的广泛赞誉、他如何引起更广泛领域的重大关注,或整个领域如何认为他处于最顶端,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参见该法第203(b)(l)(A)条和8 C.F.R. § 204.5(h)(2)。
最后,关于高薪,申请人证明其2024年作为举重教练从l I共赚取23,510,000哈萨克斯坦坚戈(KZT)。他提供了来自worldsalaries.com的I I, Kazakhstan, 2025年主教练平均年薪,约为KZT 7,246,500。虽然申请人证明其2024年年收入高于I l Kazakhstan, 2025年主教练平均年薪,但他未充分证明其获得的收入与其领域内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相称。参见该法第203(b)(l)(A)条。申请人未表明其工资相当于处于所从事领域最顶端那一小部分人中的个人。参见8 C.F.R. § 204.5(h)(2)。例如,他未证明其薪资与该领域最顶端的其他人相比如何,或他因收入而获得知名度或关注,从而使其区别于该领域的其他人或使其跻身上层梯队。
整体记录,包括上述讨论的证据,未充分确立申请人获得所寻求利益的资格。记录包含有限数量的、与申请人自2021年至2024年作为I l举重教练最初几年工作经验相关的证明性证据。这些材料未充分证明他维持了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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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为举重教练职业生涯中可能获得的赞誉。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朝该目标迈进的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表明其工作的重要性表明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符合国会所设想的“该领域备受赞誉的工作经历”。H.R. Rep. No. 101-723, at 59;另见该法第203(b)(l)(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赞誉,且他是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一。参见该法第203(b)(l)(A)条;8 C.F.R. § 204.5(h)(2)。
申请人主张,SCOPS未能就其提交材料为何不满足适用的赞誉与认可标准阐明任何理由,并在其案件中适用了过于严格的标准。然而,SCOPS明确认可并分析了记录在案的各种文件,并总体认定证据质量缺乏证明价值,不足以支持申请人符合EB-1签证类别的资格。在优势证据标准下,我们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证据的质量,包括其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另见 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此外,当USCIS对申请进行了有理由的考量并作出了充分认定时,无需具体回应申请人提出的每一项主张,也无需回应申请人提交的每一份证据。Guaman-Loja v. Holder, 707 F.3d 119, 123 (1st Cir. 2013)(引述 Martinez v. INS, 970 F.2d 973, 976 (1st Cir. 1992);另见 Kazemzadeh v. U.S. Atty. Gen., 577 F.3d 1341, 1351 (11th Cir. 2009);Casalena v. U.S. INS, 984 F.2d 105, 107 (4th Cir. 1993)。在此,记录显示SCOPS整体考量了全部证据,对申请进行了有理由的考量,作出了充分认定,并阐明了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具有杰出能力的具体理由。一般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III.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外国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予以考量。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属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