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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777461 日期:2026年2月10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施工经理,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EB-1)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外国人使用。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由我方审理上诉。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在法律和事实两方面犯有大量重大错误,并且他提交了充分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他满足至少两项额外标准。申请人坚持认为证据支持其符合EB-1类别的资格。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方对本案中的问题重新审理(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理,我方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该法第203(b)(1)条使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可获得签证,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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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升至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个人。8 C.F.R. § 204.5(h)(2)。另见Onaghise v.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3:20-CV-03033-X, 2022 WL 4073344, at *2 (N.D. Tex. Sept. 2, 2022)(“EB-1申请,绰号爱因斯坦签证,是令人垂涎的签证,仅保留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的最有才华的非公民”)。8 C.F.R. § 204.5(h)(3)的实施条例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来证明受益人在其领域内成就的持续赞誉和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类别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此外,如果8 C.F.R. § 204.5(h)(3)的标准不易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证明受益人的资格。8 C.F.R. § 204.5(h)(4)。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方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受益人属于该专业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群。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II. 分析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已获得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SCOPS认定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viii)关于领导或关键角色的标准,但未满足其余主张的关于评审和高薪的标准,分别见8 C.F.R. §§ 204.5(h)(3)(iv)和(ix)。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我方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这一高度限制性的移民类别资格。虽然我方可能不会逐一论述每项证据,但我方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证据。
- “外国人以个人或小组成员身份,作为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即所寻求分类的领域)中他人工作的评审人的参与证据。”8 C.F.R. § 204.5(h)(3)(iv)。
为满足此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曾在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中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审人。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申请人必须表明其不仅被邀请评审他人的工作,而且实际参与了评审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中他人的工作。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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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符合此标准。然而,对审理记录的审查显示,申请人提交了足够的书面证据,证明其最低限度地符合8 C.F.R. § 204.5(h)(3)(iv)条例的明文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显示,在2019年和2020年,其担任技术工作组的技术评审人,为'--------------.------.-------' '-----------~评审了提交给______的建设工程投标,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执行必要工作,并就哪家公司最有资格执行合同的不同方面提供了建议。因此,申请人满足此标准。
- “外国人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服务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为满足此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薪资或报酬相对于在该领域工作的其他人所获报酬而言是高的。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1)。与证明高报酬相关的证据可包括:(1) 税表、工资单或其他过去薪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2) 合同、工作录用信或其他预期薪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以及 (3) 该人所在领域的比较工资或报酬数据,例如地理或职位适当的薪酬调查。同上。关于该人的报酬相对于在该领域工作的其他人是否高的证据可包括:(1) 地理或职位适当的薪酬调查,以及 (2) 支付高于薪酬数据的组织理由。同上。
申请人主张,SCOPS认定其未满足此标准是任意和反复无常的,因为SCOPS适用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其提供额外年份的高报酬证据,并认定一年的薪资不能证明持续赞誉。申请人声称其2024年年薪171,517.98美元远超全国土木工程师第90百分位数(150,640美元)以及其工作所在新泽西州土木工程师的4级工资(113,402美元)。
虽然申请人通过提交2024年工资单和2024年表格W-2证明了其2024年年收入,但其未提供足够的客观收入数据,表明与同期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担任施工经理从事类似工作的其他人相比,其获得了“高薪”或“显著高报酬”。参见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考虑职业高尔夫球手收入与PGA巡回赛其他高尔夫球手的对比);另见Grimson v. INS, 934 F. Supp. 965, 968 (N.D. Ill. 1996)(考虑NHL执法者薪资与NHL其他执法者的对比);Muni v. INS, 891 F. Supp. 440, 444-45 (N.D. Ill. 1995)(将NHL防守球员薪资与NHL其他防守球员薪资进行比较)。
在其表格I-140中,申请人将其当前职业和美国拟议就业列为施工经理。但申请人提供了美国劳工统计局(BLS)2023年土木工程师工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工资估计值和百分位工资估计值。其还提供了 (1) 美国劳工部(DOL)2024至2025年全行业四个级别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工资,(2) ZipRecruiter提供的2025年纽约州I l一名土木工程师的薪资,(3) Glassdoor提供的2024年美国土木工程师的总薪酬范围,以及 (4) 2025年美国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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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师在美国2024年的数据,来自Glassdoor,以及 (4) 2025年美国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基本工资。
关于BLS提供的2023年土木工程师平均工资估计和百分位工资估计,以及Indeed提供的2025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平均基本工资,这些调查衡量的是土木工程师的平均或百分位统计数据。8 C.F.R. § 204.5(h)(3)(ix)法规的平实语言要求“[证明]该外籍人士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就其服务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的证据。”这些调查仅提供了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和百分位工资数据,并未识别出与申请人(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施工经理)承担类似职责者所获的高端薪资。不同职业的平均和百分位统计数据不能提供与职位相称的薪酬数据,以证明申请人符合该标准。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l)。
申请人还主张,基于2024至2025年全行业土木工程师的年薪,其符合该标准,因为其2024年年薪171,517.98美元高于I[已隐去]和[已隐去]新泽西州4级(完全胜任)土木工程师的年度现行工资。申请人提交了其“在线工资库——FLC工资搜索结果”,显示2024至2025年I[已隐去]和[已隐去]地区完全胜任土木工程师的现行工资为每年113,402美元。1 外国劳工认证(FLC)数据中心的在线工资库依赖BLS职业就业统计(OES)工资估计。2 OES项目收集非农机构中工资和薪金劳动者的数据,以生成约830个职业的就业和工资估计;BLS生成全国层面超过450个行业分类的职业就业和工资估计;就业数据以平均就业水平为基准。3 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其相对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其他施工经理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而非高于全行业土木工程中大多数完全胜任劳动者所获金额的薪资。参见8 C.F.R. § 204.5(h)(3)(ix)。
申请人还提供了ZipRecruiter显示的2025年I[已隐去]纽约州土木工程师薪资,显示2025年土木工程领域最高收入者的年薪(124,925美元),以及Glassdoor显示的2024年美国土木工程师薪资范围(99,000美元至140,000美元)。I[已隐去]以I[已隐去]名义经营的人力资源总监的一封信[已隐去]称,申请人作为施工经理的日常工作职责“与SOC 17-2051土木工程师的职责密切吻合”,并且“在其行业中,使用‘施工经理’头衔来指代像[申请人]这样具有土木工程背景和/或执照的人是很常见的。”虽然申请人作为其雇主的施工经理,可能在其工作职责中履行土木工程师的职责,但施工经理存在单独的标准职业分类(SOC)代码11-9021,用于识别
1 “现行工资”定义为“在预期就业地区,向特定职业中类似雇用的劳动者支付的平均工资。”参见美国劳工部,Prevailing Wages,https://tlag.dol.gov/programs/prevailingwages(最后访问于2026年2月10日)。 2 参见同上。 3 参见美国劳工统计局,Occupational Employment and Wage Statistics,https://www.bls.gov/oes/oes_emp.htm#estimates(最后访问于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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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下属监督人员,计划、指导或协调与建筑物、设施和系统的建造和维护有关的活动”的个人。4 因此,申请人提交的2025年纽约州土木工程师薪资调查和2024年美国土木工程师薪资调查,不构成地理或职位相称的薪酬调查。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l)。
记录包括(1)BLS提供的2023年施工经理工资统计,显示2023年施工经理的平均工资估计和百分位工资估计,以及(2)DOL提供的2024至2025年全行业四个级别施工经理的平均工资。
关于BLS提供的2023年施工经理平均工资估计和百分位工资估计,该调查提供的是2023年土木工程师的平均和百分位薪资数据。尽管该调查提供了同一职业的薪资数据,但不同年份的平均和百分位统计数据不能提供同一时间段内的薪酬数据。至于DOL提供的2024至2025年I[已隐去]和[已隐去]新泽西州全行业四个级别施工经理的平均工资,申请人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其相对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其他施工经理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而非高于全行业大多数4级(完全胜任)施工经理所获金额的薪资。参见8 C.F.R. § 204.5(h)(3)(ix)。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来自[已隐去]任务订单经理的附条件雇主录用信,日期为2024年1月,拟担任隧道施工经理,年薪约200,000美元,“在FTA已批准[公司]让[申请人]从事该合同工作之后”。他还提交了一份来自[已隐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雇用信,日期为2025年8月,拟自2025年9月起担任某建筑项目的高级施工经理,时薪117.93美元。申请人于2025年4月提交了本签证申请。未来某一时间潜在薪资的录用,或取决于未来某一条件满足的附条件雇用录用,不符合8 C.F.R. § 204.5(h)(3)(ix)法规的平实语言。资格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确立。8 C.F.R. §§ 103.2(b)(l), (12);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申请不能在其后申请人依据新的事实组合变得符合资格的未来日期获批。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 (Assoc. Comm'r 1998)。该决定进一步指出,援引Matter of Bardouille, 18 I&N Dec. 114 (BIA 1981),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不能“考虑仅在申请提交之后才产生的事实。”同上,第176页。
记录缺乏地理或职位相称的薪酬调查、组织支付高于薪酬数据的理由,或其他足以证明其薪酬相对于其领域其他工作者较高的证据。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l)。因此,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
- 我们保留其余主张的标准
4 参见美国劳工部,就业与培训管理局,O*NET OnLine,https://www.onetonline.org/link/summary/l l-9021.00(最后访问于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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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定,尽管申请人主张其符合一项与领导或关键角色有关的额外标准,且SCOPS同意该主张,但由于其论点在上述两项标准之一上不成立,这意味着其无法在数量上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所需数量。因此,我们无需就这一额外理由作出裁定,因为其无法在数量上满足所需的标准数量。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8 C.F.R. § 204.5(h)(3)下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我们保留该问题。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B. 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步证据,即一项重大的一次性成就,或符合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Kazarian案,596 F.3d at 1119-20中所引述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整体审查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III. 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该类别面向的是已经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那些正朝着该目标努力的人士。USCIS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at 954。在本案中,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表明其具备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表明其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工作的职业生涯”相一致。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l)(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赞誉,且其属于已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见该法第203(b)(l)(A)条;8 C.F.R. § 204.5(h)(2)。
基于上文所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外国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予以考量。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本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l)(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在其他方面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