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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6712285 日期:2025年2月13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软件开发工程师,寻求以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具备良好条件推进其拟议事业,但未证明该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或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及因此豁免劳工证对美国有利。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以“国家利益”为由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职位邀请要求。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前提是申请人证明: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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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具备良好条件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是一名软件开发工程师。其致力于“运用先进人工智能(AI)和工程技术改进机器学习模型、精炼数据集、优化训练程序,以提升数字平台上搜索和广告的质量。”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具备良好条件推进拟议事业。然而,审理主任亦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或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及因此豁免劳工证对美国有利。
A. 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关注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某]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其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亦指出,“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
关于实质价值,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以展示。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由于记录反映拟议事业属于上述一个或多个领域,申请人已确立实质价值方面。然而,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将其在I I担任软件开发人员的雇佣与其推进AI和机器学习以提升跨数字平台搜索和广告质量的事业范围混为一谈。申请人还主张I I搜索引擎的深远影响显而易见,因其每年在全球处理两万亿次搜索。然而,本办公室不认为审理主任的决定仅聚焦于申请人的职位。相反,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致力于利用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增强I !搜索引擎以用于广告和其他搜索。此外,不能仅依赖I I工作的一般范围和覆盖面来确立申请人自身拟议事业的重要性。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事业将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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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行业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更广泛影响,或以其他方式产生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申请人主张其致力于提升跨数字平台广告的质量。申请人称该事业具有重大重要性,因为其将使服务和产品能够在可被看到的环境中展示;维持数字广告的质量和有效性,惠及全球数字经济;并因其数字化平台商业模式在未来数十年增添新价值。申请人称其事业因对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具有深远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然而,尽管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事业与其在I I的职位不同,但申请人未解释其工作将如何在其自身雇主之外应用于数字平台,因此,其工作将如何在该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未指明该领域具体影响的笼统结论性陈述几乎没有证明价值。参见,例如,1756, Inc. v. U.S. Att'y Gen., 745 F. Supp. 9, 15 (D.D.C. 1990)(机构在移民福利审理中无需采信结论性主张)。此外,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在提升数字平台搜索和广告质量方面的努力,但申请人未证明任何国家经济和国家安全影响将直接归因于其自身工作。
申请人主张其事业与联邦优先事项一致,因为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被视为关键和新兴技术,且申请人的研究已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资助获得资金。申请人同样指出其事业属于STEM技术和研究领域。本办公室认可此类技术创新的价值以及新兴技术的重要性;然而,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相关问题不是受益人可能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Dhanasar at 889。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打算研究包括增强代表性不足语言和人群的搜索相关性、增强视频理解及视频搜索相关性、推进用于搜索和广告的隐私保护AI,以及打击搜索和广告中的虚假信息和偏见等领域。但在此,申请人未充分详述或证明其事业将如何有意义地影响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广泛政府倡议。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 Matter of Chawathe, 24 I&N Dec. at 376。此外,申请人未在上诉中主张,且记录亦未确立其事业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见 Dhanasar at 890。总体而言,记录未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此乃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要求。
B. Dhanasar其他要件及不合格性
由于本办公室对此问题的认定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保留申请人是否满足Dhanasar框架其他要件的问题。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不影响其所得结论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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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亦未能证明其作为裁量事项值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