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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5801610 日期:2023年2月15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音乐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仅满足了初始三项所需证据标准中的两项。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决定,并驳回了申请人的上诉。我们同样基于相同理由驳回了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该事项现再次以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的形式提交至我们面前。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述动议。1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须由宣誓书或其他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复议动议必须陈述复议的理由;须由任何相关的先例决定支持,以证明该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并须证明该决定基于决定时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此外,对任何动议的审查均限于先前不利决定的依据。因此,我们将审查任何新的事实和
1 申请人还请求口头辩论,因为他认为其论点未在先前决定的书面文件中得到充分处理。法规规定,请求方必须书面解释为何口头辩论是必要的。此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拥有授予或拒绝口头辩论请求的唯一权力,并且仅在涉及无法在书面文件中充分处理的独特因素或法律问题的案件中才会授予辩论。见 8 C.F.R. § 103.3(b)。在本案中,申请人未指明任何需要解决的独特因素或法律问题。此外,我们并不认为申请人的请求理由足以证明口头辩论的必要性。而且,诉讼的书面记录,包括申请人在上诉和动议中的书面论证意见,已充分体现了本事项的事实和问题。因此,口头辩论的请求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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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只要它们与我们最近的决定,即驳回先前的合并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有关。
在本动议中,申请人继续主张其作品获得了持续的国家和国际赞誉,且其作品构成音乐和娱乐行业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他进一步表示,他已在上诉和动议中提交了大量文件和证据,以满足至少三项所需的证据标准。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一篇Novascience于2019年发布的新闻文章,该文章确认他参加了由[已隐去]举办的大师班。在此,该新闻文章并未陈述新的事实。我们已在上诉驳回决定中确认并讨论了申请人参加[已隐去]大师班一事,并得出结论,他未能证明参加此类课程是领域内全国性或国际公认的卓越奖项或奖励。8 C.F.R. § 204.5(h)(3)(i)。由于当前的重新开案动议未包含新的事实或新的证据,该动议不符合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必须被驳回。
申请人也未证明我们在驳回先前动议时存在任何事实或法律错误。申请人主张,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为我们未充分处理2022年《滚石》杂志的文章。申请人声称,该文章是证明其作品具有“领域内重大意义”的额外证据,因此他满足 8 C.F.R. 204.5(h)(3)(v) 的标准。正如我们在先前决定中所讨论的,2022年《滚石》杂志的文章不能证明申请人在2021年提交申请时的资格,因为该文章出自2022年。见 8 C.F.R. § 103.2(b)(1)。尽管如此,我们已审查了该文章,并认定其不满足“领域内重大意义贡献”的标准。该文章概述了申请人的职业生涯,并提及他在音乐行业的成就,我们已在先前的决定中处理过这些内容。如前所述,尽管申请人的作品对音乐和娱乐行业的个人产生了影响,但他未能证明其音乐的影响力达到了领域内重大意义的水平。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错误适用了法律或政策,也未能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基于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也将驳回复议动议。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