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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4361397 日期:2023年2月16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工业设计师,寻求被归类为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在其领域内赢得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8 C.F.R. § 204.5(h)(3)。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在任何时候”以“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撤销对申请的批准。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如果通知发出时未经解释且未被反驳的记录本可支持对该申请的拒绝,USCIS可基于正当且充分的理由发出撤销批准意向通知(NOIR)。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450, 451 (BIA 1987)。NOIR提供机会以提交支持该申请并反对所指撤销理由的证据。8 C.F.R. § 205.2(b)。如果对NOIR的答复未能反驳或解决通知中所述的撤销理由,USCIS可正当撤销对申请的批准。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at 451-52。2 然而,除非撤销基于审理记录中所含的证据,否则撤销无效。Id.
1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供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该意见可能与其在提交申请时的资格相关,其中称其初始证据表明其既符合一次性成就,也符合8 C.F.R. § 204.5(h)(3)(i)-(x)中十项标准中三项的文件要求。审理主任是更适合考虑上诉书面论证意见对申请人资格影响的当事方,因为本办公室无法基于不完整的记录裁决上诉。 2 审理主任的决定称其未收到对NOIR的答复。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供了一份寄送收据,表明其将答复邮寄到了错误的地址。完整的、原始的NOIR答复不在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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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办公室无法处理本案的实体问题,因为记录不完整。记录表明申请人最初提交了一份13页的书面论证意见和若干支持文件以支持其申请。然而,记录中缺少这些文件的完整副本。因此,本办公室无法确定审理主任是否适当考虑了记录中的所有相关证据,或撤销时的记录本是否本可支持对该申请的拒绝。Id. at 452。审理主任负有责任确保记录完整,并包含申请人提交的或USCIS在作出决定时所考虑的所有证据。See 8 C.F.R. § 103.2(b)(1);cf. Matter of Gibson, 16 I&N Dec. 58, 59 (BIA 1976)。因此,本办公室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
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在审查整个记录并作出新决定之前,查明并纳入可能被无意遗漏于审理记录之外的任何文件。如果审理主任无法以缺失材料补充记录,则应发出新的NOIR,给予申请人合理的答复机会。在收到及时答复后,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并作出新决定。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