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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6785812 日期:2020年2月20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高级学位、特殊能力、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自然疗法医师,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及随后的动议,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申请人就此事项向我们提出上诉,我们驳回了上诉。¹ 该事项现基于重新开案动议提交至我们面前。随动议,申请人提交了额外文件及一份声明,主张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在本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符合所寻求移民福利资格的责任。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一、法律
重新开案动议基于新事实的文件证据。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载于8 C.F.R. § 103.5(a)(2)。我们可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资格的动议。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需另行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¹ 参见 Matter of G-C-L-,ID# 3135063(AAO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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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203(b)条规定了这一顺序框架:
(2) 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
(A) 一般规定。——签证应提供给……合格移民,即持有高级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或因其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的特殊能力,将前瞻性地实质性惠及美国国家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美国福祉,且其科学、艺术、专业或商业服务由美国雇主寻求的外国人。
(B) 工作邀请豁免——
(i) 国家利益豁免。……司法部长在认为符合国家利益时,可豁免(A)项关于外国人在科学、艺术、专业或商业方面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的要求。
虽然该法及相关法规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但我们在先例决定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中确立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² Dhanasar 指出,在申请人确立EB-2分类资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³批准国家利益豁免,若申请人证明:(1) 该外国人的拟议事业兼具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外国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以及(3) 总体权衡,豁免工作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⁴
二、分析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在其位于明尼苏达州的私人医疗诊所担任自然疗法医师。关于其拟议事业,申请人表示她打算“继续对癌症患者及其他治疗方案已用尽或尚未探索的医疗状况或疾病患者从事自然疗法医学实践。”
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拟议的作为自然疗法医师的临床工作不符合 Dhanasar 第一项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要件。我们认定
² 在宣布这一新框架时,我们撤销了先前的先例决定 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22 I&N Dec. 215 (Act. Assoc. Comm'r 1998)(NYSDOT)。 ³ 另参见 Poursina v. USCIS, No. 17-16579, 2019 WL 4051593(2019年8月28日)(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裁量性质)。 ⁴ 关于这三项要素的详细阐述,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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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以表明其临床工作将影响自然疗法医学领域及更广泛的医疗保健行业,而非仅限于其所服务的患者。⁵
在动议中,申请人未提供与我们认定相关的新事实或证据。相反,她提供了先前已提交文件的副本⁶;有关其移民历史和暂缓行动请求的信息;以及与其目前同住的一对夫妇出具的证明其品格并描述其移民状况的支持信。她还提交了其简历、专业会员资格和州医疗执照的更新副本。⁷ 然而,这些信息和证据并未提供更广泛的影响以支持 Dhanasar 分析框架第一项要素下的国家重要性认定。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一份详细声明,讨论其个人动机、家庭历史、与USCIS和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的互动以及医疗实践。⁸ 关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她主张:
如您所见,我有一个非常独特的诊所,我的患者开始从不同州前来就诊,此外还将他们转诊至[明尼苏达州]以外的州接受特定治疗。我真诚地相信,基于我独特的背景、这个国家对我投入的密集医学和实验室培训,以及我作为自然疗法医师、临床实验室科学家和医疗技术专家的能力,这一点已通过我的患者及其家人的证词得到认可,所附的累积证据表明我的诊所具有国家重要性,尽管如果没有移民困境可能会更加显著。
虽然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涉及服务明尼苏达州以外和以内的患者,并将其中一些人转诊至州外治疗方案,但此信息并未确立其临床工作对自然疗法医学领域或更广泛的美国医疗保健行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而非主要影响其照护下的患者。由于申请人未提供新事实或证据以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她未能满足 Dhanasar 的第一项要素。
三、结论
为支持重新开案动议而提供的文件未能克服我们先前决定所依据的理由。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素,我们认定她未能确立其符合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⁵ 同样,在 Dhanasar 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Id. at 893。 ⁶ 例如,申请人重新提交了多位患者的支持信,说明她如何为他们提供优质护理并改善其健康。 ⁷ 申请人简历中列出的教育和医疗经验,以及其专业会员资格和医师执照,属于 Dhanasar 第二项要素的考量因素,该要素“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国人本身。”Id. at 890。第一项要素下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其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⁸ 申请人对某医疗实践的讨论包括其与多位患者临床工作的多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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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