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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滑水运动员 · EB-1A 杰出人才:发回重审(2023年2月21日)

类别 EB-1A · 领域 体育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学术文章作者身份、协会会员资格(以国家滑水队选拔作为可比证据)、其他主张标准(较小奖项、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报酬)、最终实质审查
不成立 重大国际公认奖项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撤销德州服务中心主任的决定,将案件发回,要求主任依据Kazarian框架作出新的决定并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发回重审不表示申请已获批准;本次仅认定申请人克服了原审关于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的唯一拒绝理由,最终杰出能力认定尚未完成。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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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ting the third initial criterion does not suffice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for the classification the Petitioner see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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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职业滑水运动员,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寻求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获得第一优先分类;原审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rofessional water ski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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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irector denied the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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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I-140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证明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she had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nor did she demonstrate that she m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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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主任作出不利认定的各项证据类别提出上诉,主张其满足相关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maintains that she met the evidentiary criteria relating to each of the areas upon which the Director issued an adverse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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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AAO重新审查后认定,申请人除原审已认可的两项标准外,还通过可比证据满足一项额外类别,从而克服原审关于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的唯一拒绝理由;AAO撤销主任决定并发回重审,以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atisfied the published material in major media and the scholarly articles criteria, but she also satisfies one additional category of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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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overcome the only stated ground for denial, we remand this proceeding so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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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重大国际公认奖项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申请人可通过一次性重大国际公认奖项证明国际认可;否则须满足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未主张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因此须依赖替代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没有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故该路径不成立,必须审查十项替代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indicated or established that she has received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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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i):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须出现在专业或主要媒体。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该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原审结论,认定申请人满足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标准;该标准不再构成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atisfied the published material in major media and the scholarly articles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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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文章作者身份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学术文章作者身份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该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原审结论,认定申请人满足学术文章作者身份标准;该标准不再构成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atisfied the published material in major media and the scholarly articles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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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资格(以国家滑水队选拔作为可比证据)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协会会员资格须要求成员取得杰出成就,并由该领域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8 C.F.R. § 204.5(h)(4)允许在标准不直接适用时提交可比证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曾为白俄罗斯国家滑水队主力队员,应视为满足协会会员资格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

白俄罗斯体育与旅游部出具的会员资格证明,确认申请人在若干年份为国家队主力队员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属于国家滑水队主力阵容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该证明,并结合国家队选拔程序认为其可考虑作为可比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明本身的缺失;AAO仅指出国家队并非“协会”,故须借助可比证据规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certificate of membership from MST confirming she was in the main squad of the national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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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体育与旅游部关于国家队选拔标准的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国家队选拔基于官方国际和国内比赛成绩,并由主教练和教练委员会提出
AAO 如何评价
AAO据此认为国家队选拔是多层级全国选拔,由国家专家监督,达到国际比赛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文件存在矛盾或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submitted a document from MST listing the criteria used for selecting the national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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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国家滑水队本身不是“协会”,但可将入选国家队作为可比证据考虑,并认为其似乎合理等同于相关协会;申请人提交的白俄罗斯体育与旅游部证明及选拔标准文件显示其连续入选主力队。AAO明确认定申请人满足该额外类别(协会会员资格/可比证据),据此克服原审关于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的唯一拒绝理由。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Belarus National Water Ski Team is not an "association," we could consider the Petitioner's selection to such a team as comparabl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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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therefore, overcome the only stated ground for denial of the petition; the failure to satisfy at least three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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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张标准(较小奖项、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报酬)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v)、(viii)、(ix)。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原审主张其满足较小奖项、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及高报酬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不满足上述剩余类别。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已通过可比证据满足一项额外类别,并据此表示无需再评估其余主张标准;原文未对这些标准作出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evaluate the remaining claimed criteria as the Petitioner is only required to satisfy three of the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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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Kazarian v. USCIS案的两步审查框架。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整体记录足以证明杰出能力。

原审意见

原审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因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三项初始证据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已克服原审关于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的唯一拒绝理由,但明确该第三项初始标准不足以确立申请资格,记录尚不支持批准;最终实质审查须由主任在发回后依据Kazarian框架进行,本次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Nevertheless, the record does not support approval of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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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remand this proceeding so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in keeping with the Kazarian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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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白俄罗斯体育与旅游部出具的会员资格证明及国家队选拔标准文件,关注其是否显示连续入选主力队、选拔是否基于官方比赛成绩及国家专家评判;AAO仅将这些材料用于可比证据分析,未据此完成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certificate of membership from MST confirming she was in the main squad of the national tea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being named to the roster of a national team is the result of a multi-level national selection process, supervised by national expe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程序边界为发回重审以进行最终实质审查;AAO未评估申请人主张的较小奖项、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及高报酬标准,也未对整体记录作出杰出能力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evaluate the remaining claimed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remand this proceeding so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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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2668589 日期:2023年2月2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职业滑水运动员,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她拥有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她满足十项法规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举证责任。该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本案发回重审是适当的。

I. 法律

该法第203(b)(1)条使签证可供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使用,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在其杰出能力领域继续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预期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实施法规

原文第 2 页

8 C.F.R. § 204.5(h)(3) 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的国际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总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加以考虑);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II. 分析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她曾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她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法规标准。在审理主任面前,申请人声称她满足以下六个类别:

  • (i),较小范围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或奖励;
  • (ii),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
  • (iii),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关于该个人的已发表材料;
  • (v),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vi) 该外国人在该领域内、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的证据;
  • (viii),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
  • (ix),高额服务报酬。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两项证据标准,即关于申请人在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和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但她未满足上述其余类别。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认为她满足与审理主任作出不利认定的每个领域相关的证据标准。在审查记录中的全部证据后,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已满足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和学术文章标准,但她也满足另一项证据类别。由于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满足一项额外标准,我们将对该要求进行分析,但无需评估其余声称的标准,因为申请人仅需满足三项法规要求。

原文第 3 页

该外国人在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加入协会的会员资格文件,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由该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 8 C.F.R. § 204.5(h)(3)(ii)

该标准包含申请人必须满足的若干证据要素。首先,申请人必须证明她是其领域内某一协会的成员。其次,申请人必须证明以下两项:(1) 该协会利用国家或国际公认的专家评判准成员的成就,以确定该成就是否杰出,以及 (2) 该协会将此杰出认定作为准成员资格条件的条件。

申请人主张,她曾是白俄罗斯国家滑水队主力队员,自[已隐去]起。文件表明,白俄罗斯共和国的体育认可由体育与旅游部(MST)负责。因此,MST 确定了该国的官方体育项目,并选拔了每项体育项目的国家队。MST 的文件指出,国家队由运动员、教练和其他专家组成,他们被选拔为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标志下备战和参加奥运会、残奥会、聋人奥运会、欧洲运动会、世界和欧洲锦标赛、世界和欧洲杯以及由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其他国际体育比赛。

作为国家队成员资格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 MST 出具的成员证书,确认她在[已隐去]至[已隐去]的每一年均为国家队主力队员。申请人还提交了 MST 的一份文件,列出了选拔国家队所使用的标准。根据 MST 的规则,运动员根据在官方国际和共和国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进行选拔。此外,MST 制定了表格,列明具体比赛、项目、年龄组别以及每项比赛可接受的排名,以取得国家队资格。MST 的文件还指出,国家队主力队员应根据主教练和教练委员会的建议予以批准。如果多名运动员技术成绩相同,则应由国家队主教练决定是否将某运动员纳入队伍。

虽然白俄罗斯国家滑水队并非“协会”,但我们可以根据 8 C.F.R. § 204.5(h)(4) 的法规,将申请人入选此类队伍视为可比证据,因为被列入国家队名单是由国家专家监督的多层次国家选拔过程的结果。鉴于获得一个国家国家队(该队伍参加国际级别比赛)席位所需的成就水平,似乎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即它相当于法规所设想的那类协会的功能等同物。

因此,申请人已克服了驳回申请的唯一所述理由;即未能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至少三项证据标准。然而,记录并不支持批准该申请。但是,授予第三项初步标准并不足以确立申请人所寻求分类的资格。审理主任必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

原文第 4 页

确定它们是否确立了申请人在其从事领域中的杰出能力。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参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1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已克服了驳回的唯一所述理由,我们将此程序发回重审,以便审理主任能够按照 Kazarian 框架作出最终实质审查。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1 另见6 USCIS政策手册F.2(B)(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指出USCIS官员随后在整体审议申请时应综合评估各项证据,以判定申请人是否已按优势证据标准证明该移民类别所要求的高水平专业能力)。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2-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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