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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5691517 日期:2023年2月27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特殊能力)
申请人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SAP HANA Basis Administrator”,并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就业类“EB-2”移民类别向拥有高级学位或拥有显著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通常所遇专业水平的非公民提供移民签证。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劳工证不支持代表拥有高级学位的人员提交的申请,因为该职位的最低资格要求不要求学位。此事现由我们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未考虑证据,也未就其根据所请求的商业领域特殊能力类别作出的否决提供有理由的分析。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第2部分显示,申请人勾选了方框1.d,该框对应于请求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员(且不寻求豁免劳工证要求)。然而,申请人在表格 I-140 中附了一份补充页,说明其“根据特殊能力法规提交此 EB-2 I-140 申请”。申请人还在支持文件中明确说明,该申请是针对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
审理主任认定“未作出任何关于受益人具有特殊能力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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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申请人主张该申请是代表受益人作为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提交的。由于审理主任似乎错误地将该申请作为代表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提交的申请进行审理,而未考虑受益人作为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的资格,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新决定。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