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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动议驳回(2025年2月2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动议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重开动议:是否提出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及文件证据、复议动议:先前决定是否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
不成立 重开动议:是否提出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及文件证据、复议动议:先前决定是否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重开动议,并另行驳回复议动议。AAO认定申请人未提出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及文件证据,亦未证明先前决定在作出时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AAO明确不会重新审理原申请,原申请仍处于被拒状态。本次动议裁决未重新认定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也未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not re-adjudicate the petition anew and, therefore, the underlying petition remains denied. The motion will be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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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motion to reopen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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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THER ORDER: The motion to reconsider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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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城市规划师,通过I-140表格寻求EB-2职业移民分类(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主任认定其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且综合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对美国有利不成立。AAO此前已驳回上诉,本次处理合并的重开动议与复议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urban plann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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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had demonstrated her endeavor is of substantial merit, she did not establish her endeavor'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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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虽证明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依Dhanasar框架证明国家重要性,亦未证明综合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对美国有利。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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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AAO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对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保留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ismissed a subsequent appeal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her proposed endeavor i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We reserved our decision on whether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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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动议

    申请人提交合并的重开动议与复议动议,附书面论证意见、信件、支持性文章和行业报告,主张这些材料证明其事业的全国重要性、其具备推进事业的有利条件,以及综合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对美国有利。

    核对原文依据
    On motion to reopen,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letters, supporting articles, and industry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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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动议

    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新陈述,称其拟议事业为“15分钟城市模式”,并称将以瑞典为基地。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new statement on motion, which states that her proposed endeavor is the "15-Minute City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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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note that the Petitioner now claims she will be based out of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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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动议裁决

    AAO驳回重开动议与复议动议,认定申请人未提出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亦未证明先前决定在作出时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原申请仍处于被拒状态。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not re-adjudicate the petition anew and, therefore, the underlying petition remains denied. The motion will be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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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motion to reopen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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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RTHER ORDER: The motion to reconsider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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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重开动议:是否提出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及文件证据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重开动议须陈述新事实并以文件证据支持;新证据须具有改变结果的潜力。8 C.F.R. § 103.5(a)(2);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动议审查范围限于AAO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i)。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动议所附书面论证意见、信件、支持性文章和行业报告证明其事业的全国重要性、其具备推进事业的有利条件,以及综合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对美国有利。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且综合权衡后豁免不成立。

动议所附书面论证意见、信件、支持性文章和行业报告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申请人具备推进事业的有利条件,以及综合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对美国有利。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材料未显示事业如何充分延伸至申请人雇主或潜在客户之外,或达到全国重要性水平;无论采用何种事业表述,结论相同。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事业如何超越申请人自身雇主及潜在客户范围,或如何达到全国重要性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On motion to reopen,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letters, supporting articles, and industry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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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presented shows how the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sufficiently extend beyond either her own employer or her prospective clients or rise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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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中新陈述,将拟议事业表述为“15分钟城市模式”,并称将以瑞典为基地

证明目的
重新界定拟议事业,主张其具有全国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无论采用“设立城市规划办公室”还是“15分钟城市模式”的表述,均未证明全国重要性;并注意到申请人现称将以瑞典为基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事业表述变化未解决事业如何超越雇主或客户范围、达到全国重要性的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Regardless of the formulation of her endeavor, she has not demonstrat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er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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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ote that the Petitioner now claims she will be based out of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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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将新证据的审查范围限定于其最新驳回上诉的决定,即国家重要性问题。AAO认为无论采用“设立城市规划办公室”还是“15分钟城市模式”的表述,材料均未显示事业如何充分延伸至申请人雇主或潜在客户之外,或达到全国重要性水平。因此未认定存在足以改变结果的新事实。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only consider newly provided evidence to the extent that it pertains to our latest decision dismissing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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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new facts supported by documentary evidence, we conclude that she has not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a motion to re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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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动议:先前决定是否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复议动议须证明AAO先前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依据决定时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错误。8 C.F.R. § 103.5(a)(3)。重复上诉中已提出的事实与争点不构成复议理由。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AAO错误接受主任对其拟议事业的表述、国家重要性分析“完全错误”,且未分析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且综合权衡后豁免不成立。

动议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主任错误表述拟议事业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AAO错误接受主任对拟议事业的表述,导致国家重要性分析错误。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主任决定已同时考虑15分钟项目与在雇主北弗吉尼亚办公室设立城市规划部门两部分,上诉审查亦考虑两部分,故不存在错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主任决定或上诉决定遗漏了拟议事业的任何部分。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as noted above,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ncluded consideration of both the 15-minute project element and the urban planning department at her employer's northern Virginia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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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国家重要性分析“完全错误”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AAO未分析拟议事业在多个领域的全国影响,仅集中于经济效应。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其已按Dhanasar考察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并指出须证明的是具体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而非特定主题或领域的重要性;申请人未证明相关因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具体拟议事业本身具有全国重要性,而非其所涉主题或领域重要。
核对原文依据
We also noted that it was not the importance of a specific topic or field, but rather the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which must demonstrate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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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未分析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AAO错误未审查第二、第三项要件。
AAO 如何评价
AAO说明因第一项要件未满足,分析其余要件无实益,并援引INS v. Bagamasbad与Matter of L-A-C-支持;申请人未指出相反权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显示AAO必须分析其余要件的权威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oints to no authorities that demonstrate that we er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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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动议书面论证意见与上诉主张高度相似,仅重复已审议的事实与争点。AAO指出主任决定及上诉审查均同时考虑了15分钟项目与在雇主北弗吉尼亚办公室设立城市规划部门两部分,故不存在错误表述。关于未分析第二、第三项要件,AAO说明因第一项要件未满足,分析其余要件无实益,并援引INS v. Bagamasbad与Matter of L-A-C-支持该做法,申请人未指出任何相反权威。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review of the Petitioner's brief, we find a marked similarity to the Petitioner's claims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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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we did not err in consideration of her proposal'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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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t, we did not analyze her eligibility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because we concluded that it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as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eligibility for a waiver under the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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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动议所附信件、文章和行业报告是否具体说明拟议事业如何超越申请人雇主及潜在客户范围,而非仅证明相关主题或领域重要。
    核对原文依据
    Nothing presented shows how the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sufficiently extend beyond either her own employer or her prospective clients or rise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主任决定与上诉决定是否均同时处理“15分钟城市”项目与在雇主北弗吉尼亚办公室设立城市规划部门两部分,以判断“错误表述事业”的复议主张是否有记录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Similarly, both parts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were considered on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次动议审查范围限于AAO最新驳回上诉的决定,不重新全面审理原申请;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在本次程序中未被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only consider newly provided evidence to the extent that it pertains to our latest decision dismissing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Because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er endeavor on motion, we need not address whether she has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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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5908771 日期:2025年2月27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城市规划师,寻求就业类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EB-2分类工作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具体而言,审理主任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她未能根据Dhanasar分析框架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1 此外,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总体上豁免工作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我们驳回了其后的上诉,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我们保留了对申请人是否满足Dhanasar第二和第三项条件的裁决。现该事项以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见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裁决时案卷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有资格获得所请求利益的动议。

1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批准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原文第 2 页

在重新开案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信件、支持性文章和行业报告。申请人主张这些材料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她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事业,且总体上豁免工作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2 我们不同意。

在动议中,申请人具体主张我们未纠正审理主任对其拟议事业的表述,存在错误。其次,申请人主张,由于接受了审理主任对拟议事业的表述,我们在国家重要性分析中存在错误。最后,申请人主张我们在"拒绝分析Dhanasar其他条件"方面存在错误。

在驳回其上诉时,我们特别指出:"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描述了其拟议事业,仅承认她打算在I____弗吉尼亚分公司工作,但未涉及她开发15分钟城市的计划。然而,否决决定反映审理主任考虑了申请人的完整事业。"我们进一步指出,否决决定承认了"申请人关于其'创建宜居(15分钟)城市事业'的论点,并解释了为何她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其次,考虑其完整的初始提案,我们认定,尽管申请人就一系列议题和倡议提交了证据,但她未能证明在其雇主弗吉尼亚分公司设立城市规划部门并在附近开展15分钟项目具有国家重要性。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表明其服务将如何对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此外,我们认定证据未表明拟议事业将如何充分延伸至其自身雇主和潜在客户之外。最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事业将对雇用美国工人具有重大潜力或对美国产生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我们指出,问题不在于"这些议题和倡议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了一份新陈述,称其拟议事业是"15分钟城市模式"。3 无论其事业如何表述,她均未能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无论是设立城市规划办公室还是创建"15分钟城市模式"。所提交的任何材料均未表明拟议事业将如何充分延伸至其自身雇主或潜在客户之外,或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

如上所述,动议的范围仅限于"先前的决定"和"程序中的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 (ii)。因此,我们仅在新提供的证据与我们最新驳回上诉的决定相关的范围内予以考虑。在此,申请人未提供充分的新事实以证明我们在驳回其上诉时存在错误。由于

2 由于我们认定申请人在动议中未能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我们无需裁定她是否满足Dhanasar第二或第三项条件。 3 我们注意到申请人现声称她将常驻瑞典。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未能证明有书面证据支持的新事实,我们认定她未满足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

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主张我们在驳回其上诉时存在错误。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8 C.F.R. § 103.5(a)(3)。申请人主张我们未纠正审理主任对拟议事业的评估,存在错误。具体而言,申请人声称我们"假定了错误的表述"。其次,申请人主张我们在国家重要性分析中存在错误。最后,她主张法律适用错误,且我们未分析Dhanasar第二和第三项条件存在错误。

经审查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我们发现其与申请人在上诉中的主张高度相似。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认定"了其拟议事业的性质,因此审理主任的国家重要性分析"完全错误"。最后,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存在错误,因为审理主任未分析Dhanasar第二或第三项条件。

申请人声称我们对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分析"完全错误"。她主张我们未"分析[其]拟议事业在多个领域中的国家影响",包括广泛增进社会福利和文化丰富,以及其对"政府已描述为具有国家重要性"或属于国家倡议主题的领域的影响。申请人声称我们"特别集中于[其]事业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然而,在驳回其上诉时,我们通过审查记录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正确评估了申请人的拟议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我们还指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不是特定议题或领域的重要性,而是必须证明国家重要性的具体拟议事业。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这些因素。

申请人主张,我们在国家重要性分析中进一步存在错误,因为我们接受了审理主任对其拟议事业的表述。然而,如上所述,审理主任的决定包括了对15分钟项目要素和其雇主北弗吉尼亚办公室城市规划部门的考量。同样,申请人拟议事业的两个部分在上诉中均被考虑。因此,我们在考虑其提案的国家重要性时不存在错误。

关于Dhanasar第二和第三项条件,申请人主张我们未分析其资格,存在错误。然而,我们未分析申请人在Dhanasar第二和第三项条件下的资格,是因为我们认定这样做没有实际意义,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第一项条件下的豁免。我们引用了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和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以支持我们的认定。申请人未指出任何证明我们存在错误的权威依据。

申请人在当前动议中的主张仅仅是在重新争辩我们已在先前决定中考虑过的事实和问题。参见例如,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复议动议并非当事人实质上可以提交同一份已在

原文第 4 页

上诉中提交的书面论证意见并仅以笼统指称先前委员会决定存在错误的方式寻求复议的程序”)。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我们在作出决定时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我们不会对申请重新进行全新审理,因此,基础申请仍被驳回。该动议将被驳回。8 C.F.R. 103.5(a)(4)。

尽管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以支持重新开案动议,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资格。就复议动议而言,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我们在作出决定时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此,该动议将被驳回。8 C.F.R. § 103.5(a)(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2-2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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