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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A-I-, INC. 日期:2019年1月2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为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提供热冷却模块的供应商,拟聘用受益人担任销售客户主管。申请人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三优先职业移民类别中的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基于就业的“EB-3”类别允许美国企业担保外国国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要求至少学士学位的职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代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主任认定,与所提供职位的要求相反,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拥有至少一年在所提供职位上的工作经验。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主任错误地关注受益人先前职位的职位名称,而非其工作职责。申请人还主张主任应当遵从美国劳工部(DOL)此前对该问题的认定。
针对我们拟驳回上诉的通知,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证明受益人拥有所提供职位所需的最低工作经验。申请人还提交了证据,解决了我们对DOL随附劳工证的有效性以及公司支付该职位所提供工资能力的关切。因此,优势证据标准确立了该申请的可批准性。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A-1-, Inc., ID# 1714603 (AAO Jan. 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