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AN062025_01B5203

性别与性研究助理教授 · 普通 EB-2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25年1月6日)

类别 普通EB-2 · 领域 教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的七项证据标准是否满足、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所要求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受益人的过去和未来工作是否需要特殊能力、原审将EB-2资格按特殊能力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审理是否构成可撤销错误
不成立 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所要求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申请的拒绝。本次实际解决的是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不成立,以及原审EB-2分类错误因缺乏劳工证或可批准Schedule A申请而无害;未审理受益人是否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也未审理其工作是否需要特殊能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misanalysed the Beneficiary's EB-2 eligibility. But the Director correctly denied the petition's accompanying application for Schedule A designation. We will therefore affirm the filing's deni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家大学,为受益人申请EB-2职业移民,职位为性别与性研究助理教授;申请人请求按“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在未附劳工证的情况下请求将受益人按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原审主任拒绝申请,认为未证明Schedule A指定资格;上诉中大学指出原审误将EB-2资格按“特殊能力”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university, seeks to permanently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f gender and sexuality stud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mistakenly considered the Beneficiary's EB-2 eligibility as a noncitiz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rather tha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大学提交I-140,请求将受益人列为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并同时请求Schedule A Group II特殊能力指定,以免除劳工证。

    核对原文依据
    In lieu of an accompanying certification from 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 (DOL), the school also requests her designation under Schedule A as a noncitiz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结论是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符合Schedule A指定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for Schedule A desig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

    大学上诉,指出原审主任错误地按“特殊能力”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审理受益人的EB-2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school notes that the Director mistakenly considered the Beneficiary's EB-2 eligibility as a noncitiz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rather tha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4. 上诉审查

    AAO进行重新审查,认为因申请人未证明Schedule A指定资格,原审的EB-2分类错误无害,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Exercising de novo appellate review, see Matter of Christo 's, Inc., 26 l&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we conclude that, because the school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for Schedule A designation, the Director's EB-2 classification error was harmless. We will therefore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的七项证据标准是否满足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20 C.F.R. § 656.15(d)(1)要求至少满足七项列举要求中的两项;AAO指出因申请人已满足最低数量标准,无需裁定其他标准。

申请人主张

上诉中大学主张还满足另外两项证据要求:国际公认奖项和原创性重大研究贡献。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通过担任同行评审和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文章满足两项标准;未记载原审对其余标准的认定。

受益人担任同行评审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满足七项标准中的评审他人工作一项
AAO 如何评价
AAO确认记录支持原审认定该项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eneficiary's participation as a judge of others' work 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受益人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文章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满足七项标准中的作者身份一项
AAO 如何评价
AAO确认记录支持原审认定该项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her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in the field in international journal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关于国际公认奖项和原创性重大研究贡献的主张及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满足另外两项证据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未作认定,因已达到最低两项标准而拒绝审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评价;AAO明确不作咨询性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therefore decline to address the additional evidentiary criteria that the school claims to have satisfi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确认记录支持原审认定,即受益人担任同行评审并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文章,满足两项标准。由于已达到最低数量,AAO依据Bagamasbad拒绝就大学主张的另外两项标准作出咨询性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upports the Director's fin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wo of the seven criteria by submitting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participation as a judge of others' work in her field and her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in the field in international journal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Because the Petitioner met the minimum amount of evidentiary criteria, however, we need not determine whether it satisfied oth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Schedule A特殊能力指定所要求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20 C.F.R. § 656.15(d)(1)要求证明受益人获得领域内公认专家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专家陈述应有记录中的文件证据佐证。

申请人主张

大学主张原审主任错误地对此要求作出“最终实质审查”,并认为记录足以证明受益人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原审意见

原审认为受益人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的证据不足;指出出版物不如引用数量可靠,记录未显示其作品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受益人在国际期刊发表的学术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其学术成果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文章作者身份,但认为缺乏文章影响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引用数量、是否多于同领域他人等可显示广泛赞誉或国际认可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of these articles' effects on the Beneficiary's field, such as the number of citations to her work and whether she has more citations than others 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五封来自美国教授或相关领域学者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中的赞誉缺乏记录中的客观文件佐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称英国两所知名大学邀请受益人讲座,但记录缺少邀请及领域专家反应的客观文件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imarily relies on five letters from other U.S. professors in her field or related area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But the record lacks objective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the purported lecture invitations and the reactions of experts in the field to the Beneficiary's present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推荐信中关于受益人研究“有潜力”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学术影响和国际认可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部分推荐信说明的是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的潜力,而非已实现这些成就。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使用“有潜力”的表述,不能证明已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some of the letters indicate the Beneficiary's potential to gamer widespread acclaim and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rather than her realization of these achieve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原审虽使用“最终实质审查”的表述,但实际聚焦于Schedule A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因素,未按EB-2特殊能力标准审理。记录仅证明文章作者身份,未提供文章对领域影响的证据,如引用数量或与同领域他人的比较;五封推荐信中的赞誉缺乏客观文件佐证,部分仅说明潜力而非已实现成就,故不足以证明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Thus, although confusingly describing its conclusion as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the decision properly focuses on and discusses the Schedule A factors of widespread acclaim and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ithout such evidence,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her acclaim as widespread or show her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But the evidence does not demonstrate widespread acclaim and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her as a noncitiz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for Schedule A designation purpos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受益人的过去和未来工作是否需要特殊能力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20 C.F.R. § 656.15(d)(1)要求证明过去一年及拟在美国从事的领域工作需要特殊能力。

申请人主张

未记载申请人就此提出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未记载原审对此项的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申请人未证明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依据Bagamasbad认为无需审理该项,明确保留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 whether her past and future work in the field requires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原审将EB-2资格按特殊能力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审理是否构成可撤销错误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EB-2包括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和特殊能力人士;高级学位申请一般须附劳工证或可批准的Schedule A申请;适用无害错误原则。

申请人主张

大学主张原审主任错误地按EB-2特殊能力标准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标准审理受益人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在决定中引用了EB-2特殊能力的定义,并使用“最终实质审查”的表述。

大学副校长学术人事的来信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提及初次申请包含该信,但未据此认定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因该问题不影响结果。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缺失;AAO认为无需裁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initial filing included a letter from the school's vice provost of academic personnel asserting that "[the Beneficiary] qualifies as a professional with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原审存在错误:申请人明确请求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原审却引用了EB-2特殊能力定义。但AAO认为该错误无害,因为即使受益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由于Schedule A申请被正确拒绝且无劳工证,申请仍须被拒。

核对原文依据
As previously indicated, the Director erred by considering the Beneficiary's EB-2 eligibility as a noncitiz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Even if the Beneficiary qualifies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the Director properly denied the accompanying Schedule A appl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中是否包含受益人文章的引用数量及与同领域他人的比较,这是AAO认定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不足的具体证据缺口。
    核对原文依据
    such as the number of citations to her work and whether she has more citations than others 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所称英国大学讲座邀请是否有客观文件佐证,以及专家对受益人报告的反应记录;AAO以此说明推荐信赞誉缺乏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lacks objective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the purported lecture invitations and the reactions of experts in the field to the Beneficiary's present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区分Schedule A特殊能力标准与EB-2特殊能力标准;本案仅按Schedule A标准审查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未按EB-2标准认定受益人特殊能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ecision properly focuses on and discusses the Schedule A factors of widespread acclaim and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未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也未审理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不能将上诉驳回理解为对受益人高级学位资格的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petition, however, does not request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Even if the Beneficiary qualifies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5054249 日期:2025年1月6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高级学位)

申请人是一所大学,寻求永久雇用受益人担任性别与性研究助理教授。该校请求将其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属于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签证类别。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A)条,8 U.S.C. § 1153(b)(2)(A)。作为美国劳工部(DOL)随附认证的替代,该校还请求将其指定为附表A下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见20 C.F.R. §§ 656.5, 656.15。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符合附表A指定的资格。在上诉中,该校指出审理主任错误地将受益人的EB-2资格视为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而非高级学位专业人士。1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见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由于该校未证明受益人符合附表A指定的资格,审理主任的EB-2分类错误属于无害错误。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组织可以为非公民担保美国永久居留权,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从事要求至少学士学位并随后在其专业领域具有五年渐进经验的工作。8 C.F.R. § 204.5(k)(2)(定义“高级学位”一词)。该类别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为永久填补美国

1 在本事项中,DOL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福利均要求证明“特殊能力”。但两机构对该术语的定义不同,且证据标准不同。比较20 C.F.R. §§ 656.5(b)(1), 656.15(d)(定义“特殊能力”一词并列出附表A指定的证据要求)与8 C.F.R. § 204.5(k)(2), (3)(ii)(定义同一术语并列出EB-2目的的证据要求)。

原文第 2 页

工作并雇用外籍工人,潜在雇主必须寻求DOL认证。见本法第212(a)(5)(D)条,8 U.S.C. § 1182(a)(5)(D)。其次,如果DOL认证了该工作,雇主随后将劳工证与移民签证申请一并提交USCIS。见本法第204(a)(1)(F)条,8 U.S.C. § 1154(a)(1)(F)。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非公民受益人可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如符合资格,在美国调整身份。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然而,DOL已认定美国某些职业以及需要特殊能力的其他工作缺乏足够工人。20 C.F.R. § 656.5。DOL已预先认定,在这些附表A工作中雇用外籍工人不会损害类似职位美国雇员的工资或工作条件。同上。由于附表A工人的潜在雇主无需向美国工人广告其提供的工作,DOL授权USCIS在申请程序中审理附表A申请。20 C.F.R. § 656.15(a)。因此,在此,USCIS不仅对申请作出裁定,还对其随附的附表A申请作出裁定。见20 C.F.R. § 656.15(e)(将USCIS附表A裁定描述为“决定性和最终的”)。

二、分析

A. 受益人不符合作为特殊能力非公民的附表A指定资格

除非附有DOL的个别劳工证,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申请通常必须包括附表A指定申请。8 C.F.R. § 204.5(k)(4)(i)。2 申请人请求根据附表A第II组将受益人指定为科学或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见20 C.F.R. § 656.5(b)(1)。

要为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获得附表A指定,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文件证据:

  • 满足七项所列要求中的至少两项;
  • 证明受益人已获得其领域内“公认专家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以及
  • 证明其在过去一年中在该领域的工作及其拟在美国从事的工作需要特殊能力。

20 C.F.R. § 656.15(d)(1)。

  • 证据标准

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通过提交受益人作为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判人参与的证据,以及其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该领域学术文章的证据,满足了七项标准中的两项。见20 C.F.R. § 656.15(d)(1)(iv), (vi)。在上诉中,该校声称其通过

2 如果EB-2申请人证明放弃这些美国工人保护将“符合国家利益”,USCIS也有自由裁量权免除工作邀请和劳工证要求。本法第203(b)(2)(B)(i)条。但本申请未请求国家利益豁免。

原文第 3 页

证明受益人获得其领域内卓越的国际公认奖项,以及其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学术研究贡献,满足了另外两项证据要求。见20 C.F.R. § 656.15(d)(1)(i), (v)。

然而,由于申请人已满足最低证据标准数量,我们无需确定其是否满足其他标准。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其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因此,我们拒绝处理该校声称已满足的其他证据标准。

  • 公认专家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所谓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的证据不足。在上诉中,该校主张审理主任对该要求作出“最终实质审查”是错误的。

如申请人所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将其关于受益人所谓赞誉和国际认可证据的结论描述为“最终实质审查”。USCIS在考虑非公民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是否符合EB-2分类资格时作出最终实质审查。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www.uscis.gov/policy-manual;另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19-20 (9th Cir. 2010)(同样要求将最终实质审查作为本法第203(b)(1)(A)条下“杰出能力”两步分析的最后部分)。

决定中包含最终实质审查表明审理主任混淆了附表A和EB-2分类目的的特殊能力标准。该决定引用了USCIS对EB-2目的“特殊能力”的定义。3

然而,仔细审查该决定表明,审理主任并未根据EB-2标准考虑受益人的特殊能力。相反,审理主任侧重于附表A下特殊能力的适当因素:广泛赞誉;以及国际认可。该决定指出,“记录中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受益人已获得国际广泛认可。”审理主任还认定,“在确定受益人的国际认可和广泛赞誉方面,出版物不如这些出版物所获得的引用次数那样可靠。”此外,该决定结论称:“记录未能表明受益人的著作已获得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因此,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受益人是第II组认证目的下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因此,尽管令人困惑地将其结论描述为最终实质审查,该决定适当地侧重于并讨论了附表A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因素。

3 该决定部分陈述其考虑了受益人是否具有“显著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通常遇到的专业程度”。见8 C.F.R. § 204.5(k)(2)(定义EB-2分类目的的“特殊能力”一词)。

原文第 4 页

记录支持审理主任关于受益人声称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证据不足的认定。如前所述,申请人证明了受益人在其领域发表学术文章。但如审理主任所认定,申请人未提供这些文章对受益人领域影响的证据,例如其工作的引用次数以及她是否比其领域内其他人有更多引用,这些因素可能表明广泛赞誉或国际认可。没有此类证据,记录不能证明她的赞誉是广泛的或表明她的国际认可。

作为受益人所谓声誉和认可的证据,申请人主要依赖其所在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其他美国教授的5封信函。这些信函将她描述为“国家和国际人文学研究界的关键资产”、“学术界乃至整个国家的杰出资产”、“具有国际声誉的学者”以及“性别与性研究领域国际公认的专家”。

但记录缺乏支持这些赞誉的充分证据。例如,信函称英格兰两所著名大学邀请受益人讲学。但记录缺乏所谓讲学邀请以及该领域专家对受益人演讲反应的客观书面证据。专家所作的陈述“应当由记录中的书面证据予以佐证”。See 6 USCJS Policy Manual F.2(B)(3)(在《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规定的特殊能力非公民申请语境下讨论支持信)。

此外,部分信函表明的是受益人获得广泛声誉和国际认可的潜力,而非其已实现这些成就。一位美国非洲研究教授的信函称,受益人对导致人们从事性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探索“有潜力指导旨在解决性工作根源的干预措施的制定,从而有助于防止个人进入这一职业的努力。”(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同样,一位英语/女性性别与性研究副教授的信函称,受益人正在进行的关于种族、性别和“后殖民性”的研究“有潜力影响关于去殖民化和国家建设的国内和国际讨论”。

记录表明受益人是性别与性领域一位有才华的年轻教授和研究人员。但证据未能证明足以将其确立为Schedule A指定目的下具有特殊能力的非公民的广泛声誉和国际认可。因此,我们将维持审理主任对申请人Schedule A申请的否决。

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获得足够广泛的声誉和国际认可,我们无需触及并特此保留对她在该领域过去和未来工作是否需要特殊能力的考量。See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B. 审理主任的EB-2错误分类属无害错误

如前所述,审理主任将受益人的EB-2资格作为特殊能力非公民加以考量,存在错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和特殊能力非公民均可符合EB-2类别资格。《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但申请人

原文第 5 页

明确请求将受益人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进行EB-2分类。初次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封来自该校学术人事副教务长的信函,声称“[受益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资格”。

然而,审理主任的错误并不具有实质意义。即使受益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审理主任对随附Schedule A申请的否决也是恰当的。因此,在缺乏劳工证或可获批的Schedule A申请的情况下,该申请必须被否决。See 8 C.F.R. § 204.5(k)(4)(i)(要求高等学位申请包括劳工证或可获批的Schedule A申请)。因此,审理主任的EB-2分类错误属无害错误。See Zamorano v. Garland, 2 F.4th 1213, 1228 (9th Cir. 2021)(在审查机构决定时适用“传统行政法原则”,包括无害错误规则)。

III. 结论

审理主任对受益人的EB-2资格分析有误。但审理主任对申请中随附的Schedule A指定申请予以否决是正确的。因此,我们将维持对该申请的否决。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1-0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