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AN102024_09B5203

律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1月10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主任关于国家利益豁免不适格的结果,但撤回主任关于拟从事工作不具有实质价值的认定;因第一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第二、第三要素被保留而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e withdraw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to the contra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hereby reserve the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近期法学院毕业生、前警官,自行提出EB-2职业移民申请,请求以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分类,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从而免除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其拟从事的领域是在美国执业律师,目标是代表客户出庭、推动政策变化并开展社区权利意识工作;记录另载其有一份在律师所在律所担任移民律师助理的职位邀请。

核对原文依据
a recent law school graduate and former police offic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proposes to practice law in the United Stat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also has a job offer to be an immigration paralegal at his counsel's fir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虽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免除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he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补件

    主任发出补件请求后,申请人提交了回应声明;该声明部分依赖其在法律领域的经验来证明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statement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elies, in part, on his experience in the legal sect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3. 上诉

    申请人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案件进入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从事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体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在美国执业律师,帮助人们保护权利和自由,包括代表客户出庭、推动政策变化和开展社区权利意识工作。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拟从事工作不具有实质价值。

关于拟从事律师工作的记录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工作属于具有实质价值的领域。
AAO 如何评价
AAO直接认定记录证据已证明实质价值,并撤回主任的相反结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就实质价值指出缺失;争议转至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Evidence in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依据记录中的证据认定申请人的拟从事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并明确撤回主任的相反认定;本项在本次上诉中获得支持,但AAO随后仍须审查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ndeavor's merit may be demonstrated in a range of areas such as business, entrepreneurialism, science, technology, culture, health, or edu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Evidence in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and we withdraw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to the contra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重要性取决于拟从事工作的潜在未来影响;Dhanasar中教学活动因不会更广泛影响该领域而被认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未适当考虑其提交的证据,包括警察部门特别培训部门负责人的推荐信和个人陈述;其陈述提及美国律师短缺,并部分依赖其法律领域经验。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警察部门特别培训部门负责人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能力、个人品质及其拟从事工作的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该信显示推荐人对申请人及其工作的高度评价,但认为作者未就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提供有说服力的细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关于拟从事工作国家重要性的有说服力细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uthor does not offer persuasive detail concerning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申请人的初始个人陈述

证明目的
以美国律师短缺证明拟从事律师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律师短缺本身不足以建立国家重要性,并指出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美国工人短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律师短缺与拟从事工作本身的国家重要性之间缺少充分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ational shortage of lawyers is not, in and of itself,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补件回应中的个人陈述

证明目的
部分依据申请人在法律领域的经验证明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过往专业经验和成功记录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对个人定位的审查,而非第一要素对国家重要性的审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将个人经验用于第一要素,审查对象错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expertise and record of success in previous positions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关于未来经济影响或创造就业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律师工作可为美国带来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中没有关于未来美国经济影响或创造就业的预测证据,因而不能显示达到Dhanasar所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的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关于未来经济影响或创造就业的预测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Without evidence regarding any projected U.S. economic impact or job creation attributable to his future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推荐信虽显示专业熟识者高度评价申请人及其工作,却未就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提供有说服力的细节;律师短缺本身不足以建立国家重要性,且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美国工人短缺;申请人以过往专业经验和成功记录论证,属于第二要素对个人定位的审查,而非第一要素对拟从事工作未来影响的审查。AAO还指出记录未显示其工作影响会超出未来客户和雇主、广泛影响法律行业,也未显示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或产生重大积极经济效果的潜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ational shortage of lawyers is not, in and of itself,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look to evidence documenting the "potential prospective impact" of his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o sufficiently extend beyond his future clients and employer(s) to impact the legal industry more broadly at a level commensurate with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any benefits to the U.S. regional or national economy resulting from his lawyer position would reach the level of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工作,并综合衡量免除职位邀请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因第一要素未通过而未认定第二、第三要素;原文未记载主任对这两项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申请人未通过第一要素而认为无需审查其余要素,并明确予以保留;这不构成对第二、第三要素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是否具体说明拟从事律师工作本身可能产生的未来影响,而非仅评价申请人的能力与个人品质;本案AAO正是以缺少此类有说服力细节为由未采信其国家重要性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uthor does not offer persuasive detail concerning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个人陈述中关于律师短缺的论述与劳工证程序的分工;AAO明确将美国工人短缺交由劳工证程序处理,不能单独作为国家重要性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epartment ofLabor directly addresses U.S. worker shortages through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proces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中是否有关于未来美国经济影响或创造就业的预测材料;AAO以缺少此类证据为由认定未达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核对原文依据
    Without evidence regarding any projected U.S. economic impact or job cre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的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被保留;不得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申请人个人定位或综合衡量要素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9277235 日期:2024年1月10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前警官,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其未能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1 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 375-76(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26 I&N Dec. 537, 537 n.2(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其还必须证明其值得以自由裁量方式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 statute 和相关法规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26 I&N Dec. 884, 889(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以自由裁量方式2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1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2 另见 Poursina v. USCIS,936 F.3d 868(第九巡回法院2019年)(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拟在美国从事法律执业。3 申请人称其目标是通过“在法庭上代表客户、倡导政策变革以及与社区合作促进对其权利的认识”来帮助人们保护其权利和自由。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级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26 I&N Dec. 第889页。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不具有实质价值。记录中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撤销审理主任的相反认定。

关于其事业的国家级重要性,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级重要性。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考虑所提交的证据,包括来自[已隐去]地区警察局特殊训练部门负责人的推荐信及其个人陈述。

关于申请人的推荐信,作者赞扬申请人在法律领域的能力,以及使其成为职场宝贵资产的个人品质。虽然该推荐信证明申请人的职业熟人对申请人及其工作的高度评价,但作者未就申请人拟从事事业的国家级重要性提供有说服力的细节。关于申请人的陈述,其初始陈述侧重于美国律师短缺;然而,全国性的律师短缺本身并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事业的国家级重要性。此外,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美国工人短缺问题。再者,申请人为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要求而提交的陈述,部分依赖其在法律领域的经验来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国家级重要性。然而,申请人在以往职位中的专业知识和成功记录属于 Dhanasar 第二项要件下的考量因素,该要件“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身上”。同上,第890页。此处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从事工作的国家级重要性。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是否满足国家级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考察记录其工作“潜在前瞻性影响”的证据。尽管申请人称其打算担任律师,但其未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达到国家级重要性的水平。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级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同上,第893页。在此,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显示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

3 申请人还有一份在其律师所属律所担任移民律师助理的工作邀请。

原文第 3 页

足以超出其未来客户和雇主,以与国家级重要性相称的水平更广泛地影响法律行业。

申请人也未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否则对我国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在没有关于其未来工作可归因的任何预计美国经济影响或就业创造的证据的情况下,记录未显示其律师职位所产生的对美国区域或国家经济的任何利益会达到 Dhanasar 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同上,第890页。

由于申请人未证明符合 Dhanasar 检验第一项要件下的资格,本办公室无需处理其在其余要件下的资格,并在此予以保留。4 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满足所寻求福利的每项资格要求。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第375-376页。申请人在此未做到,因此,本办公室认定其未证明以自由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裁定:上诉被驳回。

4 见 INS v. Bagamasbad,429 U.S. 24, 25(1976年)(“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结论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26 I&N Dec. 516, 526 n.7(BIA 2015年)(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1-1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