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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1月1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原审对证据审查充分性及经验计算的程序性主张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即未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和第三要素因第一要素已决定结果而未予审理。原审关于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的认定未被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red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conclude that he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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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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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飞行员,通过提交I-140表格寻求EB-2职业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三要素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ilo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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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hough the Petitioner w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and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EB-2 classification, he had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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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主张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申请EB-2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拟继续在美国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员以帮助缓解飞行员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I intend to continue using my expertise and knowledge in the field of aviation by working as a Pilot for airlines in the U.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补件

    申请人随初次提交及回应德州服务中心补件要求时,提交了大量关于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的文章、航空业报告、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咨询意见、推荐信以及其职业计划和陈述等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With the initial filing and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numerous articles on the shortage of airline pilots, industry reports on aviation,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ligibility advisory opinion, recommendation letters, and his professional plan and statement, among other pieces of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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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虽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并符合EB-2分类资格,但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该事业,以及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d substantial merit. However,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wa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that he wa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or that, 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主任未全面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错误计算其从业经验和飞行小时数,且未适用正确的证明标准。上诉阶段申请人仅引用记录中已有的支持材料,未提交新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the Director did not fully review and consider all of the evidence in the record and erroneously calculated his total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and number of flight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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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references the same supporting already in the record and does not provide any new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决定,维持原审结论并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JAN. 11, 202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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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Dhanasar框架,国家利益豁免要求申请人证明:(1)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该事业;(3)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第一要素聚焦于申请人拟具体从事的事业,考量其潜在预期影响;相关问题是该具体事业而非所在行业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美国航空公司飞行员工作将帮助缓解飞行员短缺、提高美国航空业效率,并因航空业的国家重要性而实质有利于美国经济和国家利益。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关于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的文章和航空业报告

证明目的
证明航空业存在飞行员短缺,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这些材料证明飞行员短缺,但指出劳工证程序本就处理合格工人短缺问题,仅此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且这些参考材料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涉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仅证明行业层面的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s and reports evidence the shortage of airline pilots. However, as the Director noted,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process addresses shortages of qualified workers in fields. This fact alone is not sufficient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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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咨询意见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给予该意见很低证明价值,因其主要讨论申请人的教育和经验以及2016至2018年的飞行员短缺和航空业,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或其国家重要性,且重复申请人已提供的信息而未增加独立分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有意义地涉及拟议事业的细节及其为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advisory opinion is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it does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why it would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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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

证明目的
记录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经验。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记录显示申请人在航空职业生涯中的成就,但认定证据未证明其工作对特定雇主之外的整个航空领域的影响;未指明具体领域影响的笼统结论性陈述证明价值很低。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明对航空领域的具体影响,仅涉及特定雇主范围内的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record demonstrates the Petitioner's achievements in his career in aviation, the evidence does not demonstrate the impact of his work on the overall field of aviation beyond his specific emplo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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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职业计划和陈述

证明目的
描述申请人拟议事业为在美国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员,利用其技能帮助缓解飞行员短缺。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拟议事业描述为在航空公司求职,不够具体以确定其更广泛影响;国家利益豁免的目的不是让申请人进行美国求职。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拟议事业不够具体,缺乏关于未来事业如何产生国家层面影响的信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as described, is not specific enough to determine its broader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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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反复依赖航空业本身的重要性,而非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记录中的文章和报告仅证明飞行员短缺,但劳工证程序本就处理合格工人短缺问题,且这些材料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咨询意见和推荐信主要重复申请人简历和职业计划中的信息,未独立分析其具体事业如何产生国家层面的影响。申请人拟议事业被描述为在航空公司求职,不够具体以确定其更广泛影响,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未来工作将产生Dhanasar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

核对原文依据
In determining national importance,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we focus on the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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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repeatedly relies upon arguments related to the importance of the field, rather than the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Without sufficient information or evidence regarding any projected U.S. economic impact or job creation attributable to his future work,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benefits to the U.S. regional or national economy resulting from the Petitioner's services would reach the level of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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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考量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该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专业资格、工作历史和经验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申请人的专业资格、工作历史和经验相关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AAO未对第二要素作出实质评价,仅指出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涉及第二要素,而本案争议在于第一要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作认定,因第一要素已决定结果。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 Petitioner's expertise relates to th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which "shifts the focus from the proposed endeavor to the foreign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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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即足以处理上诉,因此明确拒绝审理第二和第三要素,未对第二要素作出实质认定。申请人关于其专业资格和工作历史的论点被AAO归入第二要素范畴,但因第一要素已决定结果而未予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whether he meets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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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及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将实质有利于美国经济和国家利益,因此应豁免职位邀请要求。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明确拒绝审理第三要素,未对综合权衡作出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whether he meets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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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对证据审查充分性及经验计算的程序性主张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负有事前证据优势证明责任;AAO进行重新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主任未全面审查和考虑记录中的所有证据、错误计算其从业经验和飞行小时数,且未适用正确的证明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在决定中按标题列明许多提交材料并直接引用若干支持文件。

原审决定中对提交材料的引用和讨论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原审未全面审查证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主任在决定中按标题列明许多提交材料并直接引用若干支持文件,且AAO已审查并考虑每份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缺失;AAO认定原审已充分处理先前提交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Contrary to the Petitioner's claim, in the decision the Director identifies many of the Petitioner's submitted resources by title and includes direct quotations from several supporting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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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申请人的上诉主张,但指出主任在决定中按标题列明许多提交材料并直接引用若干支持文件,且AAO已审查并考虑每份证据。关于经验计算,主任称申请人有25年经验,申请人称有14年经验;AAO认定主任正确陈述了飞行小时数,对经验的夸大不影响决定结果。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we acknowledg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claims, we nevertheless conclude that the documentation in the record does not sufficiently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Director correctly stated the Petitioner's flight hours and his overstatement of the Petitioner's experience is immaterial to the decision's outcom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区分了行业重要性(航空业重要)与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核对材料时应关注申请人是否描述了具体未来事业及其可验证的国家层面影响,而非仅证明行业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In determining national importance,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we focus on the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咨询意见的证明价值取决于其是否独立分析具体拟议事业及其国家重要性;仅重复申请人已提供信息的意见证明价值很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dvisory opinion is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it does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why it would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推荐信需指明对特定雇主之外整个领域的具体影响;笼统结论性陈述证明价值很低。
    核对原文依据
    Generalized conclusory statements that do not identify a specific impact in the field have little probative valu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第二和第三要素未被实质审理,不能据此推断申请人满足或不满足该两要素;本次决定仅以第一要素为处理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whether he meets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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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22679096 日期:2023年1月1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飞行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job offer requirement)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Director)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并已确立EB-2分类资格,但其未能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从事的事业(proposed endeavor)具有实质价值(substantial merit)。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或者总体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本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符合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给予自由裁量的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

原文第 2 页

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总体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² 尚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符合 Dhanasar 框架下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申请人对其拟从事的事业描述如下:

我打算继续运用我在航空领域的专长和知识,在美国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员。我在航空学、飞行运行、国际飞行运行、军事航空、机组资源管理、飞行安全、安全运行、飞行后勤和领导力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我打算运用我的技能帮助缓解美国飞行员短缺的问题。

他主张该拟从事的事业将“帮助填补飞行员短缺并提高美国航空业的效率……[并]鉴于航空业的国家重要性,实质上有利于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

Dhanasar 的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着眼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审理主任认定,尽管申请人的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记录未能证明该拟从事的事业的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充分审查和考虑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并错误计算了其在该领域的总经验和飞行小时数。³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审理主任在审查证据时未适用正确的证明标准。尽管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的上诉主张,但本办公室仍认定记录中的文件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¹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给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² 记录显示申请人持有等同于2004年获得的美国学士学位,其后拥有五年以上逐步提升的经验。见 8 C.F.R. § 204.5(k)(3)(i)(B)。 ³ 审理主任称申请人拥有25年经验和4,260飞行小时。申请人在其职业计划和陈述中称其拥有14年经验和4,260飞行小时。审理主任正确陈述了申请人的飞行小时数,其对申请人经验的夸大对决定结果不具有实质影响。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事业,此为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

在初次提交时以及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时,申请人提交了大量关于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的文章、航空业行业报告、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咨询意见、推荐信及其职业计划和陈述等证据。与申请人的主张相反,审理主任在决定中按标题列出了申请人提交的许多资源,并包含若干支持性文件的直接引文。尽管本办公室未逐一讨论每份证据,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份证据。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从事的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某]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at 889。

这些文章和报告证明了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然而,正如审理主任所指出的,劳工证程序正是为了解决各领域合格工人短缺的问题。仅此事实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进一步指出,记录中的参考资料并未讨论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事业。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着眼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See id. at 889。尽管本办公室认可航空和航空学领域的重要性,但申请人未能充分解释和记录其作为美国航空公司飞行员的工作将如何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影响。

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关于申请人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咨询意见。该意见主要讨论申请人的教育和经验,以及基于2016年至2018年先前资料的美国飞行员短缺和航空业。该咨询意见未包含对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事业或其国家重要性的讨论。此外,该意见重复了申请人已在简历和职业计划中提供的信息,未增加独立分析。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本办公室可将申请人提交的意见陈述用作咨询意见。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如果意见与记录中的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本办公室将不予采纳或给予较低权重。Id. 本办公室最终负责就个人是否符合所寻求福利的资格作出最终裁定;提交专家意见书并非资格的推定证据。Id. 在此,该咨询意见证明价值甚微,因其未实质性地涉及拟从事的事业的细节以及为何其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还提交了记录其飞行员经验的推荐信。尽管记录证明了申请人在航空职业生涯中的成就,但证据未证明其工作对其具体雇主之外的整个航空领域的影响。未指明该领域具体影响的泛泛结论性陈述证明价值甚微。See 1756, Inc. v. U.S. Att'y Gen., 745 F. Supp. 9, 15 (D.D.C. 1990)(认定机构在移民福利审理中无需采信结论性主张)。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称其打算在美国“在航空公司内谋求职位”。然而,国家利益豁免的目的并非使申请人能够从事美国求职活动。如所述,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不够具体,无法确定其更广泛的影响。虽然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服​​务将使其雇主及其运送的乘客受益,但证据并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将因其拟从事的事业而切实缓解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问题。如上所述,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必须明确“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尽管记录中包含对过去和当前就业的描述,但我们关于申请人拟从事的未来事业的信息不足,无法认定其具有国家重要性。虽然证据证明了申请人先前杰出的服务、荣誉和功绩,但并不支持认定对航空领域产生影响。

申请人反复依赖与该领域重要性相关的论点,而非与拟从事事业重要性相关的论点。正如我们所解释的,仅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此外,申请人严重依赖其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和经验来主张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然而,申请人的专长涉及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该要件“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移到外国人身上”。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此处的问题是,根据Dhanasar的第一项要件,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我们认定,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来佐证其关于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主张。即使考虑所主张的涟漪效应,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活动是否会以如此规模运作从而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也并不明显。在没有提供证据佐证此类主张的情况下,仅声称某项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或将会产生广泛影响是不够的。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参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在没有充分信息或证据表明其未来工作可归因于任何可预测的美国经济影响或就业创造的情况下,记录并未显示申请人服务所产生的对美国区域或国家经济的利益将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由于申请人未确立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其余论点无需处理。4 当另一独立理由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时,无需分析任何其余独立理由。因此,我们拒绝审理其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下的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参见INS v.

4 即使我们处理了其余问题和论点,我们仍会驳回本上诉。如上所述,审理主任认定,尽管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申请人未确立其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事业,或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引用了记录中已有的相同支持材料,并未提供任何新证据。审理主任已充分处理先前提交的证据,并解释了该证据在确立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方面的不足之处。申请人的上诉论点并未确立其符合Dhanasar全部三项要件的要求。

原文第 5 页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认定当另一独立问题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时,无需分析额外理由);另参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确立作为自由裁量事项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基于上述理由,本上诉将被驳回。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1-1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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