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9357319 日期:2024年1月12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系航空业飞机机械师,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并寻求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但未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申请人拟经营一家企业,提供纠正性和预防性飞机维护服务,以及咨询和培训等辅助服务。申请人还表示,他将通过向美国航空市场(包括航空公司、公司、培训中心和飞行学校等)提供其培训专长,缓解航空业飞机机械师的巨大短缺。审理主任总结了证据并分析了为何该证据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大体上重申了其职业的益处、其资历以及其所拟企业声称的经济影响,并主张其已证明所拟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但未提供任何新的证据或论点以推翻审理主任的认定。
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See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 see also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作法“已被每一个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Chen v. INS, 87 F.3d 5, 8 (1st Cir. 1996)(加入八个美国上诉法院
原文第 2 页
的立场,认为上诉裁决者可以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他们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量”)。审理主任全面审查、讨论并分析了申请人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的国家重要性主张,包括其提交的关于美国创业精神重要性和航空业增长的行业报告和文章、其工作经验和技能,以及其拥有一家公司的经济影响。
至于申请人的经验和能力主张,这些涉及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该要件“将焦点从所拟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本人”。Id. at 890。此外,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企业的国家重要性,而非飞机机械师、小企业、创业精神和移民的重要性。1 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关注的是“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Id. at 889。此外,“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另外,“一项事业如果特别有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在上诉中,申请人称审理主任适用了更严格的证明标准,且未充分审查所有证据。具体而言,他主张审理主任未充分考虑其商业计划、推荐信、行业报告和文章以及简历。然而,在决定中,审理主任讨论了申请人的资历和经验,并特别引用和分析了商业计划、推荐信以及行业报告和文章。尽管申请人称审理主任未考虑申请人在该领域的巨大贡献,但他未指明这些贡献是什么或它们如何影响该领域。申请人未解释审理主任未能考虑哪些具体内容,或记录中如何包含推翻审理主任分析和认定的证据。因此,本办公室未发现支持申请人关于审理主任适用更严格证明标准且未适当审查所有证据之主张的依据。
经审查记录,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证明其所拟事业(包括经营自己的企业)充分超出其公司及其客户范围,从而在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层面上更广泛地影响行业或领域。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在此,申请人提出,通过填补飞机机械师职位,他将确保安全可靠的航空运输,从而直接惠及航空业和公众。他进一步声称,其事业将增强和改善美国航空业,从而对贸易、旅游业和美国经济产生连锁效应,并将解决全国性飞机机械师短缺问题。然而,审理主任认定,且本办公室同意,他未证实一名机械师将如何缓解全国劳动力短缺、引发重大积极经济利益,或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具有其他潜在预期影响。记录未通过支持性文件显示其企业
1 申请人关于行业文章和报告的主张和提交材料涉及所拟事业的实质价值,而非国家重要性。
原文第 3 页
如何充分超出其预期客户范围,从而在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上更广泛地影响行业或美国经济。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为我国提供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Id. at 890。申请将继续被否决。
由于申请人未证明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其拟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作为自由裁量事项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2 因此,根据Dhanasar所述第二和第三项要件对其资格作进一步分析将无实际意义。3
命令:上诉被驳回。
2 See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3 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