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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与测试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1月1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的实质价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结论,理由是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因而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未审理并予以保留。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已获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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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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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Applicant/Petitioner is in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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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以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高等学位)移民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免除职位邀请要求。原审主任认定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以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以自由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为由拒绝。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software quality assurance analyst and test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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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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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主张其拟从事的工作是作为独立承包商在软件质量保证和测试领域继续发展,并称已获得两家美国雇主的职位邀请。

    核对原文依据
    In the initial filing, the Petitioner state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is "to continue development as an excellent analyst and software quality tester"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n independent contract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2. 补件

    申请人回应补件要求,称已接受其中一份职位邀请,担任高级测试开发工程师,正在参与雇主的紧急警报系统项目及其他项目。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stated that he accepted one of the offers as a senior testing development engineer and he is working on his employer's emergency alert system project, along with other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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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以自由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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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主张主任错误认定其拟从事工作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并称其工作涉及与美国政府合作的紧急警报系统。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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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 erred in finding his proposed endeavor lacks national importance. He first states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lications as he is working on an emergency alert system for which his employer has partnered with the U.S. governm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于2025年1月17日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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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证明其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高等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专业领域逐步提升经验。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外国电气工程学位文凭和成绩单、学历评估及就业证明信,主张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外国电气工程学位文凭和成绩单及学历评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外国学位等同于美国电气工程理学学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该学历评估,并据此认定申请人具备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学历基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diploma and transcripts for his foreign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long with an academic evaluation that states his degree is equivalent to a U.S. bachelor of science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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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具有五年逐步提升的工作经验,从而等同于硕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就业证明信,认定其证明五年专业领域逐步提升经验。
核对原文依据
In addition,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employment letters that establish five years of progressive experience in the speci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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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依据学历评估认定申请人的外国电气工程学位等同于美国电气工程理学学士学位,并结合就业证明信认定其具备五年专业领域逐步提升经验,因此同意原审关于EB-2资格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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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的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第一要素关注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其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体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并提交行业报告和文章说明软件质量保证与测试的重要性及该领域现状和影响。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AAO在本次上诉审查中认定该工作具有实质价值。

关于软件质量保证和测试重要性、该领域现状及影响的行业报告和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具有实质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这些材料,并据此认定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industry reports and articles on the importance of software quality assurance and testing, and the current state of this field and its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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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依据记录中的行业报告和文章,认定软件质量保证和测试领域具有重要性,并据此认定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s work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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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判断国家重要性时考虑拟从事工作的潜在未来影响;工作可能因在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但须针对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而非仅其雇主或所在领域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理由包括:参与雇主与美国政府合作的紧急警报系统项目;通过安卓自动化操作系统及过去在汽车防撞软件方面的工作体现经验;促进社会福祉;缓解全国IT工程师短缺;雇主与政府合作及工作属于STEM领域;专家意见信支持其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以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以自由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为由拒绝;AAO在上诉审查中认定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初次提交中关于拟从事工作的描述及两份美国雇主职位邀请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拟作为独立承包商继续从事软件质量保证和测试工作。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初次提交未充分描述拟从事工作,仅概括职位职责并提及两份职位邀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拟从事工作描述不够具体;紧急警报系统项目在提交时未包含在拟从事工作中。
核对原文依据
Before we discuss potential prospective impact, we note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scribe the proposed endeavor in sufficient detail when he filed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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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回应中关于接受高级测试开发工程师职位及参与紧急警报系统项目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当前工作涉及与美国政府合作的紧急警报系统项目,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将该项目描述为拟从事工作可能构成实质性变更,但鉴于此前未通知申请人该问题且未给予书面论证意见机会,仍将其作为整体拟从事工作的一部分进行讨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未说明申请人在项目实施中的具体角色及其贡献对该系统的影响程度。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since the Petitioner was not previously notified that we would consider this as a material change and did not have an opportunity to brief this issue, we will discuss this project as part of the overall proposed endeavor as a software quality assurance analyst and t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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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is unclear as to how much of this project's impact is attributable to the Petitioner or his emplo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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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卓自动化操作系统及过去在汽车防撞软件方面工作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备深厚知识及相关经验,其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的经验和过去工作的积极成果,但认定过去经验不能证明拟从事工作的未来影响,最多与第二要素相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过去经验不能说明拟从事工作的未来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we acknowledge his experience and the positive outcomes resulting from his past work, this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work as it does not speak to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 a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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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社会福祉的陈述,包括紧急警报系统贡献、雇主与汽车制造商合作及卫星广播覆盖范围、心理健康频道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广泛促进社会福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陈述主要说明雇主对客户的影响,未证明可直接归因于申请人或其具体拟从事贡献的影响;且记录本身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这些陈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陈述缺乏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影响归属于雇主而非申请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focuses on the impact the Petitioner's employer has on its clients but does not establish an impact directly attributable to the Petitioner or his specific proposed contrib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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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T行业工人短缺的文章及申请人培训、指导年轻IT专业人士和大学生、提供免费课程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拟通过教学和指导缓解全国IT工程师短缺,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依据Dhanasar认定教学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且合格专业人员短缺不使个人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短缺由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处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申请人的具体贡献将广泛影响或显著缓解所称全国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cannot conclude that his teaching activities reach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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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is specific contribution stands to broadly impact or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claimed national shor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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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雇主与美国政府合作及工作属于STEM领域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工作涉及政府认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且属于STEM领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合作关系属于雇主而非申请人,项目只是其整体工作的一部分;STEM领域属性本身不足以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项目在多大程度上构成申请人的拟从事工作,以及影响在多大程度上可直接归因于申请人。
核对原文依据
In addition, this partnership is with his employer, and not with him or hi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f which this project is just a part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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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拟从事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可改善国家安全、创造就业和税收、增强美国公司并转移知识和技能。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专家意见信仅具参考性质,不构成资格推定证据;信件重复此前已讨论的观点,讨论IT领域整体重要性及人才短缺,未针对申请人的具体工作或其潜在未来影响,且缺乏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断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申请人具体工作及其潜在未来影响;断言缺乏证据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reiterates many of the points we have addressed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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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es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 specific work or its potential prospective impact as it speaks to the importance of the IT field and no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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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补件和上诉阶段将紧急警报系统项目描述为拟从事工作可能构成实质性变更,但因未事先通知且未给予书面论证意见机会,仍将该项目作为整体拟从事工作的一部分讨论;即便纳入考虑,记录也未说明申请人具体角色对该项目及领域的影响程度。AAO进一步认定雇主的影响不能直接归因于申请人,教学和指导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证明其具体贡献将广泛影响或显著缓解所称全国IT人才短缺,并补充指出合格工人短缺由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处理;STEM领域属性本身不足以满足国家重要性,专家意见信多为重复主张且缺乏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since the Petitioner was not previously notified that we would consider this as a material change and did not have an opportunity to brief this issue, we will discuss this project as part of the overall proposed endeavor as a software quality assurance analyst and t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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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even if the project's impact could have national or global implications,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role would have national or global im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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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is specific contribution stands to broadly impact or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claimed national shor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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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his work may fall into this category, that alone does not mean it rises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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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tter and the record itself do not establish this without relevant, probative, and credible evidence to support these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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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工作;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审理第二、第三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因此依据判例无需对剩余Dhanasar要素作出纯咨询性认定,予以保留。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Applicant/Petitioner is in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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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初次提交时对拟从事工作的描述与补件、上诉阶段新增紧急警报系统项目之间的差异,理解AAO为何将其视为实质性变更但仍纳入整体工作讨论。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 may not make material changes to a petition that has already been filed in an effort to make a deficient petition conform to USCIS require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中关于申请人在紧急警报系统项目中具体角色和贡献的材料,AAO指出记录未说明其具体贡献对该系统及领域的影响程度。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establishes he is working on this project and has made contributions to the project, however without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his role is in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we cannot determine his prospective impac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内容是否针对申请人的具体工作及其潜在未来影响,而非仅讨论IT领域整体重要性或人才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does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 specific work or its potential prospective impact as it speaks to the importance of the IT field and no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未被认定失败,而是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保留。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work does not meet th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framework,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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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125426 日期:2025年1月17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在本次上诉中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作为自由裁量事项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其拟议事业是在美国从事该领域工作。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分类的资格。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在该认定上存在错误。本办公室认定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其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没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A. EB-2分类

申请人提交了其电气工程外国学位的文凭和成绩单,以及一份学术评估,该评估称其学位等同于美国电气工程理学学士学位。此外,申请人提交了雇佣信函,证明其在该专业领域具有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本办公室同意。

B. 国家利益豁免

  • 实质价值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Id. 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是在美国继续担任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记录包括关于软件质量保证和测试重要性以及该领域现状及其影响的行业报告和文章。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

¹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3 页

  • 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未来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讨论潜在未来影响之前,本办公室注意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未充分详细描述拟议事业。在初始提交中,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是作为独立承包商在美国“继续发展为一名优秀分析师和软件质量测试员”,并概括描述了该职位的职责,同时补充称其已获得美国雇主的两份录用通知。在回应补证通知(RFE)时,申请人称其接受了其中一份录用通知,担任高级测试开发工程师,目前正在从事其雇主的紧急警报系统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在上诉中,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是“继续开发紧急警报系统”。然而,开发紧急警报系统是与申请人新雇主相关的项目,且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其事业并不包括该项目。因此,在回应RFE和上诉时将该项目的性质描述为其拟议事业,将构成对其拟议事业的实质性变更。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实质性变更,以使有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 (Assoc. Comm'r 1998)。然而,由于此前未通知申请人本办公室将视此为实质性变更,且申请人没有机会就此问题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本办公室将把该项目作为其作为软件质量保证分析师和测试员的整体拟议事业的一部分进行讨论。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认定其拟议事业缺乏国家重要性存在错误。他首先称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因为他正在从事一个紧急警报系统,其雇主已就该系统与美国政府合作。根据Dhanasar,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记录不清楚该项目的影响中有多少可归因于申请人或其雇主。例如,不清楚其具体贡献将对系统产生多大影响,以及其工作是否对其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记录证明他正在从事该项目并为该项目作出了贡献,然而,在没有更多关于其在项目实施中角色的信息的情况下,本办公室无法确定其未来影响。因此,即使该项目的影响可能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记录也不能证明申请人的具体角色将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

申请人讨论了其雇主的另一个项目——安卓自动化操作系统。申请人指出其“对该系统有深入了解”,并以其过往经验为例;从事用于汽车以防止事故的软件工作。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未来影响。Id. 尽管本办公室认可其经验及其过往工作产生的积极成果,但这不能证明其工作的国家重要性,因为它并未说明拟议事业的未来影响。虽然过往经验对于第二项要件的分析(即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可能具有说服力,但它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的主张。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将广泛增进社会福利。他强调其在紧急警报系统项目上的工作,称该项目“有助于国家安全、拯救生命并减少物质损失”。他还称其雇主与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商都有合作关系,并且是美国销售的新车中75%的主要卫星广播提供商,这说明其受众广泛。此外,他称其雇主向其客户提供“对美国人心理健康产生积极影响”的频道。这侧重于申请人雇主对其客户的影响,但并未证明可直接归因于申请人或其具体拟议贡献的影响。即使本办公室将这一影响直接归因于申请人,记录本身也不包含支持这些陈述的充分证据。仅凭其陈述是不够的,因为申请人必须以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将缓解美国信息技术工程师的全国性短缺,并提交了关于信息技术行业劳动力短缺的文章。申请人称他将通过培训和指导年轻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及大学生来应对这一短缺,帮助增加可供美国劳动力市场使用的软件专业人才储备。此外,他提议通过在该领域提供免费课程来进行志愿服务。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所在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因此,我们不能认定其教学活动达到了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此外,根据Dhanasar裁决,合格专业人员的短缺并不使个人的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在本案中,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体贡献将广泛影响或显著缓解所主张的全国性短缺。而且,合格工人的短缺由美国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

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影响了一个被政府实体描述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并强调其雇主与美国政府的合作关系以及他正在从事的紧急警报系统。如上所述,目前不清楚该项目在多大程度上涵盖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以及其影响在多大程度上可直接归因于申请人。此外,这一合作关系是与他的雇主建立的,而非与他本人或其具体拟议事业建立的,该项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申请人强调其拟议事业属于STEM领域。尽管申请人的工作可能属于STEM领域,但申请人仍必须证明其拟议事业在Dhanasar框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虽然他的工作可能属于这一类别,但仅此一点并不意味着它达到了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拟议事业本身仍必须达到Dhanasar案所规定的预期影响水平。

最后,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能对专家意见书给予应有的权重”。作为裁量事项,我们可以将申请人提交的意见陈述用作参考。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at 795。然而,我们最终负责对个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所寻求的福利作出最终裁定;提交专家意见书并非资格认定的推定证据。Id.; see also Matter of V-K-, 24 I&N Dec. 500, 502 n.2 (BIA 2008)(“[E]专家意见证词虽然无疑是一种证据形式,但并不旨在作为‘事实’的证据,而仅在有助于事实认定者理解证据或认定争议事实时才可采纳。”)。专家意见书重申了我们上文已处理的许多要点。虽然专家意见书的作者称

原文第 5 页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有潜力“改善国家安全、创造就业和税收、增强美国公司……以及转移知识和技能”,但该意见书及记录本身在没有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这些主张的情况下,无法确立这一点。See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专家意见书还强调了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经验,并泛泛讨论了信息技术领域及其对公司和经济的重要性。这并未涉及申请人的具体工作或其潜在的预期影响,因为它论述的是信息技术领域的重要性,而非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最后,该意见书讨论了该领域工人的短缺问题,我们已在上文处理。

虽然我们未逐一讨论每一项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整个记录。由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由于申请人/受益人无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我们无需触及、因此保留Dhanasar框架的其余要件。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行政机关无需对最终裁决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有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1-1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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