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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K-D-M- PLLC 案 日期:2019年1月18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牙科诊所,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平面设计师。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专业人员。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基于就业的“EB-3”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为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解决补证通知(RFE)中提出的若干证据事项,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劳工证已适当签署,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劳工证条款下该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也未能证明工作邀请的真实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并主张记录已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的资格。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基于就业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参见本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通过批准劳工证,DOL证明没有足够的、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填补所提供职位,并且雇用外籍国民担任该职位不会对类似就业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参见本法第212(a)(5)(A)(i)(l)-(II)条。其次,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参见本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如果USCIS批准该申请,外籍国民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参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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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04.5(1)(3)(ii)(C) 的规定相关部分如下:
如果申请是针对专业人员的,申请必须附有证据证明[受益人]持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学士学位的证据应采用官方学院或大学记录的形式,显示学士学位授予日期和学习专业领域。
受益人还必须在申请优先日期时满足劳工证的所有教育、培训、经验和其他要求。1 参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59 (Acting Reg'l Comm'r 1977)。
二、分析
A. 劳工证要求
上诉中的关键问题是受益人是否拥有所需研究领域的学士或更高学位,以满足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基于本决定中讨论的理由,我们认定她没有。
为了确定工作机会的要求,我们必须审查“劳工证职位要求的语言”。Madany v. Smith, 696 F.2d 1008, 1015 (D.C. Cir. 1983)。USCIS必须按照潜在雇主填写的内容原样审查经认证的工作邀请。参见 Rosedale Linden Park Company v. Smith, 595 F. Supp. 829, 833 (D.D.C. 1984)。我们对职位要求的解释必须涉及阅读和适用外籍劳工就业认证申请表上的平实语言。Id. at 834。
劳工证H部分规定了符合所提供职位资格的最低教育、培训、经验和其他要求。在本案中,H部分规定平面设计师职位所需的最低教育水平为“平面设计及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第4栏和第4-B栏)或“外国同等学历”(第9栏)。H部分还规定(第7栏)不接受替代研究领域。
劳工证J部分声称,受益人与其所提供职位相关的最高教育水平为2008年在韩国 的 完成的平面设计领域学士学位。作为受益人在韩国教育资历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两份证书及相关成绩单的副本,显示受益人于1999-2001年间在 m 美术学院完成了两年学习,随后作为大三学生转入
1 申请的“优先日期”是基础劳工证提交给DOL的日期。参见 8 C.F.R. § 204.5(d)。在本案中,优先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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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2006年和2007年间在艺术治疗系完成两年学习后,于2008年毕业并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在初始证据中,申请人提交了First Consulting Incorporated对受益人教育的评估(FCI评估),该评估声称在 主修美术的两年课程,随后在 主修美术(艺术治疗)的两年学习,等同于美国学院或大学的美术文学学士学位。针对RFE,申请人提交了来自 的额外评估,该评估由宾夕法尼亚州 的 副教授作出,声称受益人在 和 的学术资历等同于美国艺术治疗理学学士学位,并且其学术资历加上四年以上平面设计专业培训和工作经验等同于美国平面设计文学学士学位。
我们认定受益人从 获得的理学学士学位,完成四年学术学习,相当于美国学院或大学的学士学位。然而,为了满足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申请人还必须证明该学位是平面设计或相关研究领域。来自 的毕业证书表明受益人的学位属于艺术治疗系,随附的成绩单未列出她两年学习期间的任何平面设计课程。大多数课程名称中含有治疗、心理学或咨询。
FCI评估未涉及受益人在 的课程内容。它声称其艺术治疗理学学士学位等同于美国美术文学学士学位,但未分析其课程的艺术治疗重点如何构成美术领域学位,也未分析艺术治疗如何与平面设计领域相关。至于该评估,它并未声称受益人从 获得的艺术治疗理学学士学位等同于美国平面设计领域学士学位。它声称的是,受益人在 美术学院和 艺术治疗系的学术学习,加上1998-2002年间四年以上平面设计就业经验,等同于美国学院或大学的平面设计文学学士学位。记录中没有受益人所谓就业经验的证据。即使有,基于教育和经验组合的平面设计美国学士学位等效也不符合劳工证的要求,该劳工证规定最低学历要求为学士学位,并且(在H.8栏中)不接受教育和经验的替代组合。2
2 如果劳工证接受教育和经验的组合以满足所提供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它将不再支持申请所请求的专业人员分类,该分类要求“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1)(3)(i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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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服务和个别评估人对国外教育资历的评估仅被USCIS用作咨询意见。当评估与记录中的证据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时,USCIS无需接受它或可给予其较低权重。参见 Matter of Caron International, 19 I&N Dec. 791 (Comm'r 1988);Matter of Sea, Inc., 19 I&N Dec. 817 (Comm'r 1988)。基于上述理由,FCI和 评估未能证明受益人的教育资历等同于美国学院或大学的平面设计或相关研究领域学士学位。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定受益人不拥有平面设计或相关研究领域的学士学位,因此不符合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
B. 其他问题
在审理主任的决定中,审理主任讨论了否决申请的其它理由。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对补证通知(RFE)作出充分回应,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劳工证已适当签署,或平面设计师职位存在真实善意的就业机会。由于我们认定受益人不符合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该认定对本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目前将不处理这些其它问题。但是,我们为将来的程序保留这些问题。
III. 结论
我们将驳回上诉,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条款所要求的学历。
裁定: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K-D-M- PLLC, ID# 2688044 (AAO Jan. 1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