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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9046538 日期:2022年1月18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杰出能力-O)
申请人是一家商业管理公司,寻求临时雇佣受益人作为电影或电视行业的编剧、创作者和執行制片人。为此,申请人寻求O-1非移民签证分类,该分类适用于能够证明具有杰出成就记录,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得到认可的外国国民。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O)(i)条,8 U.S.C. § 1101(a)(15)(O)(i)。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按8 C.F.R. § 214.2(o)(2)(ii)(C)的要求提供受益人在美国拟议事件和活动的解释,也未证明它们符合8 C.F.R. § 214.2(o)(3)中“事件”的监管定义。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记录显示,本案受益人也是2020年9月提交的已获批表格I-140(外国工作者移民申请)的受益人。他还拥有已获批的表格I-485(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申请),并在提交本上诉后于2021年9月14日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由于受益人已调整身份,继续处理此事将变得无实际意义。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