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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副主厨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4年1月18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工作的报道(8 C.F.R. § 204.5(h)(3)(iii))、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可比证据(8 C.F.R. § 204.5(h)(4))、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认可奖项及商业成功(8 C.F.R. § 204.5(h)(3)(i)、(vi))、在烹饪展览或展示中展出作品(8 C.F.R. § 204.5(h)(3)(vii))
不成立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工作的报道(8 C.F.R. § 204.5(h)(3)(iii))、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可比证据(8 C.F.R. § 204.5(h)(4))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满足高薪、媒体报道和在杰出声誉机构中担任关键角色三项标准,且未达到至少三项标准的最低数量要求,因此无需进行最终实质审查;较低级别奖项和商业成功两项标准被保留而未认定;烹饪展览展示标准因未在上诉中提出而视为放弃。AAO还说明,尽管申请人自2018年起持有O-1身份,但此前O-1批准的记录不在本案卷宗中,无法比较;O-1身份可作为参考指标,但本案证据不足仍不支持EB-1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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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e meets at least three ofthe evidentiary criteria, and thus cannot be classified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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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s of proceeding for the approved 0-1 petitions are not before us; thus, we cannot compare the record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approved petitions involved different facts or were approved in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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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行政副主厨,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移民申请,主张在烹饪领域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其自2018年6月起持O-1非移民身份在波多黎各及美国其他地点工作,此前在南美担任行政副主厨,并表示拟在美国继续同一领域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xecutive sous chef, seeks classification under the 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B-1) immigrant visa category as a noncitiz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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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been an executive sous chef in 0-1 nonimmigrant visa status since June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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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杰出能力申请,初始证据主张满足五项标准,包括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认可奖项及商业成功。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Petitioner's initial evidence asserted his eligibility under five criteria, including receipt of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for excellence and commercial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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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RFE)

    申请人在回应原审补件请求时,首次提出其作品在烹饪展览或展示中展出的标准,并提交了熟悉其工作的个人出具的推荐信等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which he brought up for the first time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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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his initial submission and RFE response,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letters from individuals familiar with his work to establish his eligibility under several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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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任何一项;主任实际评估了其中三项标准并均认定不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 met any of the ten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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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evaluated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under three of the ten eligibilit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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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原审忽略可比证据、未审理另外两项标准(较低级别奖项和商业成功)且未考虑整体证据;AAO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the Director ignored comparable evidence, failed to consider evidence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two additional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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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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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证明其服务报酬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属于高薪或显著高报酬;应提供适当证据,如地理区域或职位相匹配的薪酬调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2022年税表和W-2显示收入71,085美元,并以2021年5月OEWS厨师及主厨全国平均年薪56,920美元作比较,主张满足高薪标准;上诉中还主张其在某酒店收入82,000美元,比全国平均高逾25,000美元。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不满足该标准。

2022年所得税申报表及W-2,显示行政副主厨职位收入71,085美元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实际薪资水平。
AAO 如何评价
AAO将其作为申请人收入数据予以记载,但认为仅凭该收入数字不足以完成与同领域其他人的比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与同职位、同地理区域其他人的薪资比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his 2022 income tax return and Form W-2 showing an income of $71,085 for his position of executive sous ch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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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OEWS厨师及主厨职业工资统计页面,显示年平均工资56,920美元

证明目的
作为同领域薪资基准,证明申请人薪资高于平均水平。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数据为2021年全国调查,涵盖酒店及其他场所的厨师和主厨,并跨越不同地理区域;平均工资只是典型工资基准,不能证明申请人的薪资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属于高薪。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调查口径过宽,未按职位(酒店行政副主厨)和地理区域匹配;且脚注指出同一调查中收入前90%的主厨年薪为84,570美元,申请人2021年收入低于该水平逾10,000美元。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mean salary information is for a 2021 nationwide survey of head cooks and chefs in all settings, both hotels and otherwise, as well as across geographic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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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ame OEWS survey (May 2021) provided by the Petitioner shows that head chefs and cooks in the top 90% of the field (nationwide) earned an annual wage of $8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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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主张:在某酒店收入82,000美元,高于2021年全国厨师平均工资逾25,000美元

证明目的
证明其薪资显著高于全国平均。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该主张,但指出证据未包含更新的调查信息,故不足以支持该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与82,000美元收入相对应的更新调查数据。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e Petitioner's assertion that he established this criterion because his income ($82,000) at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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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未说明其薪资与同领域其他酒店行政副主厨相比如何。其提供的OEWS数据是全国范围、涵盖各类场所和不同地理区域的厨师及主厨平均工资,不能作为职位和地域匹配的比较口径。上诉中提出的82,000美元收入亦无更新调查数据支持,故不足以证明该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fficiently documented how his salary compares to other hotel executive sous chefs in order for us to evaluate whether his salary is high in relation to others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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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 his evidence does not include updated survey information; thus, there is insufficient evidence to suppmi his asser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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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工作的报道(8 C.F.R. § 204.5(h)(3)(i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发表材料须关于申请人本人及其在申请类别领域内的工作,而非仅关于其雇主或关联组织;仅简要提及或附带提及申请人工作的材料不属于“关于”申请人。材料须包含标题、日期、作者及必要翻译。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多篇文章、社交媒体帖子和电视出镜截图,主张其食谱被报纸杂志刊载、曾出现在NTN24、Nuestra TeleNoticias、TV Azteca和Telemetro等主要电视台,属于关于其工作的媒体报道。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不满足该标准。

危地马拉报纸El Periodico刊载的十篇展示其食谱的文章,含其照片及雇主标志

证明目的
证明其食谱在报纸发表,属于烹饪领域的重要成就。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文章展示食谱并包含其照片和雇主标志,但申请人未提供背景说明该主张是否属实;即使属于重要成就,仍须满足法规明文要求,即材料须关于申请人本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主题为食谱及雇主,未证明是关于申请人本人及其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he provided ten articles showcasing his recipes in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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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News Guatemala、Prensa Libre等报刊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媒体对其工作的报道。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文章宣传其工作的酒店餐厅,而非关于申请人本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报道对象为雇主餐厅。
核对原文依据
Similarly, the articles in National News Guatemala and Prensa Libr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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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poder、Semana等媒体内容及Metro Libre文化版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其食谱、参与慈善晚宴和危地马拉美食节等受到媒体关注。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内容讨论其食谱或他参与的活动(如慈善晚宴、与另外两名厨师共同参加美食节),Metro Libre文章仅含其关于玛雅烹饪技巧和食材价值的简短引语;这些文章并非关于他本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聚焦活动或食谱,对申请人的提及属于附带引用。
核对原文依据
his participation in a Guatemalan food festival, along with two other chefs, is highligh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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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N24、Nuestra TeleNoticias、TV Azteca、Telemetro等电视出镜截图

证明目的
证明其曾出现在主要电视频道。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截图显示电视报道针对其雇主餐厅或酒店餐厅的促销活动,未显示报道是关于他本人或其工作,而非关于他参与的活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截图不能证明报道主题是申请人本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till images of these TV appearances show that the TV coverage was about his employers' restaurants or concern other promotional events taking place at the hotel's restau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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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逐类审查后认为,多数文章展示的是申请人的食谱、其雇主餐厅或他参与的活动,而非关于申请人本人及其工作。电视截图显示报道针对雇主餐厅或酒店促销活动,而非申请人本人。即使材料包含其姓名、食谱和雇主信息,也不能证明材料是关于他和他在该领域的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published material is not "about" him within the meaning of 8 C.F.R. § 204.5(h)(3)(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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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this evidence is about him and his work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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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证明其不仅在组织、机构或其部门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还须证明该组织、机构或部门本身具有杰出声誉;判断角色是否关键看其表现对组织活动结果是否具有显著重要性,而非头衔。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推荐信和组织架构图证明其在波多黎各酒店及另一酒店餐饮部担任关键角色,监督多个职位,并主张其工作的餐厅为“顶级”。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不满足该标准。

推荐信和组织架构图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酒店餐饮部担任关键角色并监督多个职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这些材料证明其担任关键角色,但关键角色只是该标准的一部分,还须证明所在餐饮部具有杰出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餐饮部本身的杰出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contains letters of reference and organizational charts to show that while he worked at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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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2020、2021年酒店连锁获得的“Recognition”获奖清单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场所具有杰出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清单认可的是酒店整体,而非酒店的餐厅或餐饮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获奖对象与申请人主张的餐饮部不一致。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lists do not recognize or concern the hotel's restaurants or FBDs, but instead, recognize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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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设施介绍、2020年年报及SEC年度报告、酒店历史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酒店的声誉和地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信息不能证明任何酒店餐饮部的杰出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针对酒店整体,未涉及餐饮部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nformation does not establish th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of any of the hotels' FB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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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推荐人信件,说明其聘用并与申请人共事,餐饮部预计到2023年底收入增长200万美元

证明目的
证明餐饮部的重要性和增长。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关于餐饮部预计收入增长的陈述,但指出该信未涉及餐饮部的杰出声誉,反而将增长与旅游业和酒店所在地受欢迎程度相联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餐饮部具有杰出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she does not address the FBD's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and instead appears to link its growth to tourism and the popularit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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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申请人提供了推荐信和组织架构图,证明其在酒店餐厅和餐饮部担任关键角色,且其职位在总经理和行政主厨兼餐饮经理之后,监督多个厨房职位。但申请人未证明这些餐饮部具有杰出声誉:所提交的酒店连锁获奖清单针对酒店整体而非餐厅或餐饮部;酒店设施介绍、年报和酒店历史文章也不能证明餐饮部的声誉;推荐信仅提及餐饮部预计收入增长,并将增长与旅游业和酒店所在地受欢迎程度相联系,未涉及杰出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including the reference letters, establishes that he has performed in a critical role within the restaurants and FBDs of the hotels where he has wor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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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fficient evidence to demonstrate th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of any of the restaurants and FBDs where the Petitioner has had a critical role, he has not established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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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证据(8 C.F.R. § 204.5(h)(4))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但须先说明法规所列证据标准为何不适用于其职业,以及所提供证据为何与特定标准真正可比;仅泛泛主张标准不适用或应接受推荐信为可比证据不具说服力。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约10份烹饪界专家推荐信,主张其证明杰出能力,并在上诉中引用这些专家证词。

原审意见

原审未以可比证据为由接受这些推荐信。

约10份烹饪界专家推荐信

证明目的
作为可比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并用于支持较低级别奖项、原创贡献、艺术展览展示及领导关键角色等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未解释可比性及标准不适用性,故不能作为可比证据采纳;这些信件本身不能替代法规标准的证明。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关于标准不适用于烹饪职业及证据与特定标准可比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Petitioner references "at least 10 exhibits from experts in the culinary world ... attesting to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ies the petitioner has displayed in this field," and includes excerpts, he does not explain which criteria do not apply to his occupation or how this evidence is comparable to the specific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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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在初始提交和补件回应中均未解释为何应将这些推荐信视为可比证据,也未说明哪些法规标准不适用于其职业。上诉中虽引用专家证词,但仍未说明哪些标准不适用或该证据如何与特定标准可比,故未满足举证责任,不能作为可比证据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not provide any explanation for why USCIS should consider this evidence comparable or why these regulatory criteria do not readily apply to his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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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认可奖项及商业成功(8 C.F.R. § 204.5(h)(3)(i)、(vi))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满足至少三项证据标准;AAO对原审未审理的两项标准保留决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初始证据中主张其满足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认可奖项及商业成功两项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未评估这两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未满足原审已处理的三项标准,因此无需审理另外两项标准,并保留该两项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meet the three claimed criteria addressed by the Director and discussed below, it is unnecessary for us to reach a decision on the two additional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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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烹饪展览或展示中展出作品(8 C.F.R. § 204.5(h)(3)(vii))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上诉中未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补件回应中首次提出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未以该标准批准申请。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似乎撤回了该主张;因该问题未在上诉中提出,AAO视为放弃,故仅作程序背景说明,本次未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note the Petitioner appears to withdraw his argument that he meets the criterion for display of his work in the field at culinary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which he brought up for the first time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An issue not raised on appeal is wai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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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高薪标准时,应区分全国平均工资与职位、地域匹配的薪酬调查;本案脚注还引用同一OEWS调查中前90%主厨工资数据,说明比较口径会影响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 claiming to meet this criterion must provide appropriate evidence such as geographical or position-appropriate compensation survey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媒体报道标准时,应逐篇判断文章主题是申请人本人及其工作,还是其雇主、餐厅或参与的活动;仅含姓名、食谱或简短引语不等于“关于”申请人。
    核对原文依据
    In general, the published material should be about the person, relating to the person's work in the field, and not about the person's employer or another organization that the person is associated with.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时,应分别审查“关键角色”和“机构杰出声誉”两个要素;本案推荐信和组织架构图足以证明前者,但获奖清单和酒店介绍针对酒店整体,不能证明餐饮部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he must establish th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ofthe FBD and not the hote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可比证据时,须有具体说明解释法规标准为何不适用于该职业以及所提交证据为何与特定标准可比;仅提交专家推荐信并泛称其证明杰出能力不足以满足可比证据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not provide any explanation for why USCIS should consider this evidence comparable or why these regulatory criteria do not readily apply to his occup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较低级别奖项和商业成功两项标准作出实体认定,AAO明确保留该问题;不得将保留理解为申请人已满足或未满足该两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reserve these issu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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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由:28426950 日期:2024年1月1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行政副主厨,寻求以具有“杰出能力”的非公民身份,按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类别进行分类。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非公民如能证明其享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通过大量文件证明其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获得认可,则可在该类别下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同上。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任何一项。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根据本法第203(b)(1)(A)条,个人符合杰出能力类别的资格,如果:(i) 其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ii) 其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以及 (iii) 其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升至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成就在国际上获得认可。若无此类成就,申请人必须提供

原文第 2 页

充分的合格文件,证明其至少符合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三项。

若申请人符合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符合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予以考虑);另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自2018年6月起以O-1非移民签证身份担任行政副主厨;最初在波多黎各的I          I,现在在I          I。在进入美国之前,他曾在南美洲的I          I担任行政副主厨。他表示打算在美国继续在同一领域工作。

由于申请人未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至少符合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较低证据标准中的三项。1

审理主任根据十项资格标准中的三项评估了申请人的证据:关于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工作的已发表材料;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而言的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其不符合这三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忽视了可比证据,未考虑为另外两项标准(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以及商业成功)提交的证据,且未考虑证据的整体情况。此外,申请人错误地主张,由于审理主任仅评估了五项标准中的三项,“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USCIS认为申请人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这两项标准。”

本办公室确认,申请人的初步证据主张其符合五项标准,包括因卓越而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以及商业成功。然而,审理主任遗漏这两项标准并不 warrant 将申请发回重审以进一步考虑,因为无论申请人是否主张符合这两项额外标准,其都无法满足最低三项标准。见,例如,Clifton v.

1 本办公室注意到,申请人似乎撤回了其符合在烹饪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领域工作这一标准的主张,该主张是其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首次提出的。未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见,例如,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因此,本办公室认为该标准已放弃。

原文第 3 页

Holder, 598 F.3d 486, 494 (8th Cir. 2010)(引用 Berte v. Ashcroft, 396 F.3d 993, 997 (8th Cir. 2005));另见 Lee v. Holder, 765 F.3d 851, 855 (8th Cir. 2014);Vargas v. Holder, 567 F.3d 387, 391 (8th Cir. 2009)(一般主张若问题不太可能改变结果则无需发回重审)。此外,由于申请人不符合审理主任所处理且下文讨论的三项主张标准,本办公室无需就有关因卓越而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以及商业成功的两项额外标准作出决定,因为其在数量上无法满足所需的三项标准。因此,本办公室将保留这些问题。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与法院一样,联邦机构一般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不必要的认定和决定)。

A. 证据标准2

证明外籍人士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服务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申请人提供了其2022年所得税申报表和W-2表格,显示其行政副主厨职位的收入为71,085美元,以及2021年5月厨师和主厨职业就业和工资统计(OEWS)页面,显示该职业的年平均工资为56,920美元。3

在此,申请人未充分记录其薪资与其他酒店行政副主厨的比较情况,以便本办公室评估其薪资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是否较高。2021年OEWS信息来自跨地理区域收集的职业就业和工资率数据。见 https://www.bls.gov/bls/wages.htm。申请人提供了年平均工资,这是厨师和主厨职位典型工资的基准。然而,主张符合该标准的申请人必须提供适当证据,例如地理或职位适当的薪酬调查。见一般性,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1)(criterion 9)。在此,平均工资信息来自2021年全国调查,涵盖所有环境(酒店及其他)以及跨地理区域(主要大都市区和非大都市区)的主厨和厨师。4 若无更多信息,此类一般信息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该标准。见 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考虑职业高尔夫球手收入与其他PGA巡回赛高尔夫球手的比较);另见 Crimson v. INS, 934 F. Supp. 965, 968 (N.D. Ill. 1996)(考虑NHL执行者薪资与其他NHL执行者的比较);Muni v. INS, 891 F. Supp. 440, 444-45 (N.D. Ill. 1995)(比较NHL防守球员薪资与其他NHL防守球员薪资)。

2 尽管我们未逐一讨论记录中的每一项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 3 虽然这不构成我们决定的依据,但我们注意到,申请人提供的同一份OEWS调查(2021年5月)显示,全国范围内该领域收入最高的90%的主厨和厨师年薪为84,570美元。见 https://www.bls.gov/oes/2021/may/oes351011.htm。因此,申请人2021年的薪资(71,085美元)比该领域收入最高的90%的主厨和厨师少10,000美元以上。 4 我们认可申请人的主张,即他之所以确立这一标准,是因为他在I I的薪资(82,000美元)比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国厨师年平均工资高出25,000美元以上。然而,他的证据未包含更新的调查信息;因此,没有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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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籍人士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且与寻求分类所在领域内该外籍人士的工作相关。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8 C.F.R. § 204.5(h)(3)(iii)。

为满足这一标准,申请人提交了大量文章、社交媒体帖子及其电视出镜的静态图像。其中许多材料包含他的照片、他提供的食谱,以及在某些出版物中对他的一段简短引述。为适当评估该证据,我们必须首先确定已发表材料是否与申请人及其在专业领域中的具体工作相关。一般而言,已发表材料应当是关于该人的、与该人在该领域的工作相关的,而不是关于该人的雇主或该人所关联的其他组织的。见 Noroozi v. Napolitano, 905 F.Supp.2d 535 (2012)(关于伊朗乒乓球队、仅简要提及该人的文章并非关于他);另见 Negro-Plumpe v. Okin, 2008 WL 106997512 (D. Nevada 2008)(聚焦于该人所扮演的角色或其参演节目的文章并非关于该人)。此外,仅包含对该人工作简短引用或顺带提及的已发表材料并非“关于”该人。

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在8 C.F.R. § 204.5(h)(3)(iii)的含义范围内并非“关于”他。例如,他提供了十篇在危地马拉报纸El Periodico的I I版块展示其食谱的文章,其中包括他的照片及其雇主I I在危地马拉的商业标识。申请人主张“各类报纸和杂志文章中发表的食谱是烹饪领域的重大成就”,但未提供背景使我们能够理解该主张是否属实。见 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534 n.2 (BIA 1988);Matter of Ramirez-Sanchez, 17 I&N Dec. 503, 506 (BIA 1980)(律师的主张不是证据)。无论如何,即使这是一项重大成就,申请人仍必须满足法规的明文规定。 同样,National News Guatemala和Prensa Libre的I 版块中的文章宣传的是他工作所在的酒店餐厅。其他文章,如Contrapoder和Semana的L___--.--____j--=d=is=l=a7片段,则讨论他的食谱或报道他参与的活动(即,如.__________,,.中所述的一场慈善晚宴)。在I I2019年Metro Libre文化版块的文章'-------------------~中,重点介绍了他与另外两位厨师一起参加危地马拉美食节。该文章还包含他关于使用玛雅烹饪技巧和食材价值的一段简短引述。其他文章讨论了他曾担任行政副主厨的餐厅,讨论餐饮趋势(即寿司和夏威夷拌饭、自助餐和1zzenas、特别活动以及酒店和旅游业的其他餐饮供应,即'I Iir--------------,.._____________________J'),以及申请人作为组织者和厨师参与的'---------------~。 然而,这些文章并非关于他。

申请人还主张他曾出现在NTN24、Nuestra TeleNoticias、TV Azteca和Telemetro等主要电视频道上。然而,这些电视出镜的静态图像显示,电视报道是关于其雇主的餐厅,或涉及酒店餐厅正在进行的其他推广活动。这些电视片段的静态图像并未显示它们是关于他或他的工作,而非关于他参与的一项活动。因此,尽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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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的文档包含申请人的姓名、他的食谱及其雇主,但他未能证明该证据是关于他及其在该领域的工作。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8 C.F.R. § 204.5(h)(3)(iii)规定的资格。

该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为满足该标准的明文规定,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不仅在某一组织、机构或组织/机构内的某一部门或科室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而且该组织或机构、或该部门或科室具有杰出声誉。换言之,在本案中,申请人声称曾在酒店内的餐厅或餐饮部(FBD)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他必须证明的是餐饮部的杰出声誉,而非酒店的杰出声誉。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Criterion 8)。为确定该角色是否关键,我们考察该人是否以对组织或机构活动、或对组织或机构某一部门或科室活动的成果具有重大重要性的方式作出了贡献。Id. 如果该人在该角色中的表现(或曾经)重要,则辅助性角色也可被视为关键。Id. 决定该角色是否(或曾经)关键的不是该人角色的头衔,而是该人在该角色中的表现。Id.

记录中包含推荐信和组织架构图,以表明当他在~------~波多黎各工作时,其职位排在“总经理”和“行政总厨兼餐饮经理”之后位列第三,并且他监督以下职位:“副主厨”、“初级副主厨”、“宴会厨师”、“餐厅厨师主管”、“宴会厨师主管”和“1-111级厨师”。._________的组织架构图显示,他在酒店餐饮部(FBD)内处于类似的相对职位。申请人的证据,包括推荐信,证明他在其工作所在酒店的餐厅和餐饮部内担任了关键角色。

尽管申请人将其工作过的餐厅称为“顶级”,但他未证明这些酒店连锁中任何餐饮部具有“杰出声誉”。他提供了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授予该酒店连锁的奖项“表彰”清单。然而,这些清单并未表彰或涉及酒店的餐厅或餐饮部,而是表彰整个I I。

他还提供了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信息打印件,展示了向客人提供的设施(包括餐厅、泳池和客房)、._________~2020年度报告和证券交易委员会2020年度报告,以及关于I (包括酒店设施)的信息,还有一篇强调该酒店在德克萨斯州 downtown! 7 历史的文章。然而,该信息并未证明任何酒店餐饮部的杰出声誉。同样,I I提供的信函解释称,她在I land聘用并与申请人共事,且餐饮部“预计到2023年底将增长200万美元,原因是I I-市旅游业的发展。”虽然我们认可她关于餐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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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入增长的说法,但她并未涉及餐饮部的杰出声誉,而是似乎将其增长与旅游业及I I德克萨斯州的受欢迎程度联系起来。

因此,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申请人曾担任关键角色的任何餐厅和餐饮部具有杰出声誉,他未能确立这一标准。

B. 可比证据

根据 8 C.F.R. § 204.5(h)(4),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认定法规中所述的证据标准不易适用于该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资格。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3)(可比证据)。在评估此类可比证据时,USCIS 必须考虑法规标准是否易于适用于该职业,如果不适用,则考虑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正可比于该法规中列出的标准。同上。此外,关于所列证据标准不易适用于某职业的一般性无支持主张不具有证明力。同上。同样,关于 USCIS 应接受证人信件作为可比证据的一般性主张不具有说服力。同上。但是,如果申请人的陈述详细、具体且可信,则该陈述足以确立某项标准是否易于适用。同上。尽管在某一特定标准易于适用于该职业时 USCIS 不考虑可比证据,但某项标准不必完全不适于该职业。同上。相反,如果申请人表明某项标准不易适用于其工作或职业,USCIS 即考虑可比证据。同上。

在其初始提交材料和 RFE 回复中,申请人提供了熟悉其工作的个人的信件,以根据若干标准确立其资格。5 但是,他未提供任何解释说明为何 USCIS 应考虑该证据为可比证据,或为何这些法规标准不易适用于其职业。同样,在上诉中,虽然申请人提及“来自烹饪界专家的至少 10 份证物……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所展现的杰出能力”,并附有摘录,但他未解释哪些标准不适用于其职业,或该证据如何可比于特定标准。因此,申请人未履行其举证责任,我们无法将这些信件视为可比证据。

C. 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未确立其至少满足三项证据标准,因此不能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相应地,我们无需提供 Kazarian 案,596 F.3d at 1119-20 中所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

5 具体而言,他主张这些信件是以下标准的证据:其获得较少全国性或国际性公认的卓越成就奖项或奖励的证据,8 C.F.R. § 204.5(h)(3)(i);该人在领域内作出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的证据,8 C.F.R. § 204.5(h)(3)(v);该人的工作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以及该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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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申请人当前的 O-1 非移民身份

根据 USCIS 政策,由于申请人自 2018 年以来一直持有 O-1 身份,我们必须解释为何尽管此前 O-1 非移民签证获批,申请人目前仍不符合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的归类资格。参见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2。首先,我们注意到已获批 O-1 申请的审理记录不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无法比较这些记录以确定已获批的申请是否涉及不同事实或系错误批准。根据我们当前的政策,申请人获得 O-1 非移民归类具有相关性,可作为其符合 EB-1 归类资格的指标予以考虑。但是,如上所述,记录中的证据缺陷不支持批准 EB-1 归类。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at 375-76。因此,其 O-1 非移民签证归类的获批已被考虑,但证据仍不足以满足其确立 EB-1 归类资格的举证责任。

III. 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归类,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尖的个人,而非面向正朝着顶尖发展的个人。参见 Matter of Price,20 I&N Dec. at 954(认定即使大联盟级别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法定标准);Visinscaia,4 F. Supp. 3d at 131(省略内部引号)(认定杰出能力认定“在设计上极具限制性”);Hamal v. Dep't of Homeland Sec.(Hamal II),No. 19-cv-2534,2021 WL 2338316,at *5(D.D.C. June 8, 2021)(认定 EB-1 签证“保留给极少数潜在移民”);另参见 Hamal v. Dep't of Homeland Sec.(Hamal I),No. 19-cv-2534,2020 WL 2934954,at *1(D.D.C. June 3, 2020)(引用 Kazarian,596 at 1122(维持对一位专攻非爱因斯坦引力理论的已发表理论物理学家的申请拒绝))(指出“[法院]已认定即使高度成就的个人也未能赢得此认定”)。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被驳回。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1-1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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