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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6108097 日期:2025年1月21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企业家,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以及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EB-2分类资格及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现本事项因重新开案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附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批准满足上述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个人陈述、一封来自以色列某教授的1信函,以及关于扩大高等教育机会将如何促进就业创造和美国国家利益的信息。申请人主张,该证据与先前提交的证据相结合,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且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分类资格,因此其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我们未就其国家利益豁免主张作出进一步结论,因为这样做没有实际意义。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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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时,我们讨论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及其为何不充分。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是专业人士,因为记录未充分证明申请人从事何种职业。虽然申请人在申请中将职业列为“企业家”,但我们指出,仅凭企业家身份不会被视为法规定义下的职业,因为成为企业家没有既定的教育要求。此外,我们认定拟议事业本身未明确申请人的角色,例如其是发明者、想法或技术的创造者,还是教育者。在没有关于拟议事业和申请人角色的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确定其是否为专业人士。关于其持有高级学位的主张,其提交了一封来自以色列某机构的信函,证明其完成了理学硕士学位。然而,我们指出该信函未得到其他官方文件(如文凭或成绩单)的佐证。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学术评估,声称其具有相当于美国硕士学位的学历,但我们认为该评估不具说服力。具体而言,我们提到,评估作者称其“审查了该项目的课程设置”,但课程设置未提供给我们审查;作者称申请人的学位相当于美国理学硕士学位,但未提供其如何得出该结论的具体细节;作者未将申请人完成的学分学时数与完成美国理学硕士学位所需的学分学时数进行比较;作者也未将申请人完成的课程与完成美国理学硕士学位所需的课程进行具体比较。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学术评估不具说服力,且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包含关于申请人学位及其美国同等学历的足够信息,我们无法自行进行分析。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充分解决我们初始决定中列出的证据缺陷。来自_______的教授信函证明其是该机构的申请人的导师,该机构的理学硕士学位被认为等同于美国大学授予的学位,学生必须完成24个月的学术课程和研究并提交论文,该项目毕业生已被美国知名大学录取。我们认可该信函的内容,然而,记录仍缺乏申请人的官方学术记录证据,如文凭或成绩单,以证明其完成了该学位项目。此外,申请人未解决我们先前讨论的与其学术评估有关的关于外国学位美国同等学历的证据问题。在动议中,申请人未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因此其不符合EB-2分类资格。由于该问题对动议具有决定性,我们将不处理申请人关于其为专业人士及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主张。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基于记录,重新开案动议将被驳回。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