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AN222019_01B5203

建筑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动议驳回(2019年1月22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动议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复议动议是否基于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拟议事业的识别、Dhanasar第一项标准: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标准: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Dhanasar第三项标准: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复议动议是否基于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拟议事业的识别、Dhanasar第一项标准: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申请人以建筑师身份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拟议事业为设计、生产并销售一款多功能包,面向零售客户、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及无家可归者和难民等人道用途,并计划与相关组织合作、组建无家可归者参与的工人合作社。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EB-2高等学位分类,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因而拒绝申请。

程序经过

审理主任初次拒绝后,申请人向AAO上诉,AAO于2018年6月21日驳回上诉。申请人随后提出复议动议,主张AAO未处理Dhanasar溯及适用问题、错误识别拟议事业、错误认定第一项标准,并主张未评估第三项标准因素。本次AAO仅审理该复议动议。

争议标准

复议动议须基于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并满足8 C.F.R. § 103.5(a)(3)的要求。实体上适用Dhanasar三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处于推进该事业的有利位置;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有利于美国。

提交的证据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概念文件,说明公司愿景是创造一款全球知名的多功能包;关于为老年人设计的椅子属于2013年建筑课程作业;关于拟议产品的说明、财务预测、拟雇佣人数(初始5人团队加20名工人,预计在四个地点增至200人)以及关于在特定地区招募无家可归者的陈述。记录缺少产品广泛分发计划、受影响人数、地区经济萧条状况及财务预测计算依据。

AAO 认定

AAO认定Dhanasar并非改变 underlying law,而是对既有法律下裁量框架的明确化,且判例决定对USCIS具有约束力,故不存在溯及适用错误;申请人未证明其证据在NYSDOT框架下本可成立。AAO还认定拟议事业为多功能包而非老年人椅子,且记录不足以证明该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包括未证明广泛分发、受影响人数、区域经济萧条或显著就业与经济影响。因第一项标准未满足,无需再分析第二、三项标准。

裁决结果

复议动议被驳回;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先前裁决存在法律、法规或政策适用错误,也未证明满足Dhanasar第一项标准,因而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依记录认定该多功能包事业未达到国家重要性门槛;不构成对其他NIW申请成功率的规则,也不代表对EB-2高等学位分类本身的否定。AAO未讨论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的实体满足情况。

阅读提示

核对记录中的概念文件、财务预测及其计算依据、产品分发计划、目标受影响人数、拟雇佣地区经济状况证据,以及2017年4月补件通知和申请人对Dhanasar框架的回应材料。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复议动议是否基于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

证据:申请人主张AAO未处理Dhanasar溯及适用;AAO审查Dhanasar与NYSDOT关系及8 C.F.R. § 103.3(c)的判例约束力;记录显示2017年4月补件通知已告知Dhanasar标准,申请人也依Dhanasar提交证据和论证。

认定理由:Dhanasar未改变 underlying law,而是采用更清晰的裁量框架;判例决定对USCIS具有约束力,USCIS无权忽视;申请人未证明其证据在NYSDOT下本可成立,也未证明被剥夺程序权利或AAO适用框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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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事业的识别

证据:概念文件称公司愿景是创造一款全球知名的多功能包;申请人另提及为老年人设计的椅子,但该椅子系2013年建筑课程作业,记录未将其列为主要拟议事业,也未提供充分开发计划。

认定理由:AAO依据记录认定拟议事业为多功能包,申请人未证明AAO在识别或分析拟议事业上存在错误;即使将椅子视为拟议事业,记录也不足以证明其国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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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项标准: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证据:申请人提交概念文件、产品说明、财务预测、就业人数预测及关于人道用途和招募无家可归者的陈述;记录缺少产品广泛分发计划、受影响人数、特定地区经济萧条证据、显著就业或销售经济影响证据,财务预测计算依据也未充分说明。

认定理由:AAO维持先前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对脆弱群体的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未证明产品将广泛分发或可及,未证明就业或经济影响达到Dhanasar所称“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也未证明特定地区经济萧条及将雇佣大量无家可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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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标准: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证据:AAO因第一项标准未满足而未作实体分析;复议决定仅说明无需进一步分析第二、三项标准。

认定理由:AAO明确未对第二项标准作出实体认定,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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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标准: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有利于美国

证据:申请人援引Dhanasar第三项标准因素;AAO说明因第一项标准未满足,进一步分析第二、三项标准无意义。

认定理由:AAO未对第三项标准作出实体认定,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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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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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 K-O-A-A- 日期:2019年1月22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名建筑师,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以及针对附属于该 EB-2 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在申请人确立 EB-2 分类资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1) 该外国国民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外国国民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3)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否决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但她未能确立豁免所需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1 申请人就该事项向我们提出上诉,我们驳回了上诉。该事项现因复议动议提交至我们面前。基于下文讨论的理由,我们将否决该动议。

I. 法律

复议动议基于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复议动议的要求规定于 8 C.F.R. § 103.5(a)(3)。我们可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资格的动议。

II. 分析

关于其拟从事的事业,申请人表示她计划设计、生产和营销一款多功能包,名为____,面向零售客户、非营利组织、非

1 见 Matter of K-O-A-A-,ID# 1392402(AAO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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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K-O-A-A-

政府组织以及人道主义目的(无家可归者和难民群体)。她声称她打算推出一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包的产品,该产品可面向市场所有领域”。此外,申请人表示她将“与像____这样的组织合作,向其供应包袋,并组建一个‘工人合作社’,招募‘想要工作的无家可归者……参与这项事业’”。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确立申请人事业的预期影响符合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认定,她未能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在动议中,申请人主张我们的决定“未能处理 Matter of Dhanasar 对其案件的溯及适用问题”。她指出其申请于2016年10月提交,早于 Dhanasar 先例决定发布。2016年12月,我们在先例决定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中确立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在宣布这一新框架时,我们撤销了先前的先例决定 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22 I&N Dec. 215 (Act. Assoc. Comm'r 1998)(NYSDOT)。Dhanasar 规定,在确立 EB-2 资格后,USCIS 可作为裁量事项,在申请人满足本决定开头所述的三要件分析框架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我们注意到,Dhanasar 并非代表底层法律的变更,而是为行使现有法律和法规已授予 USCIS 的裁量权采纳了一个更清晰、更灵活的框架。2

申请人主张,“由于她的申请是在 NYSDOT 下提交的,适用于其案件的适当先例决定应为 NYSDOT 而非 Dhanasar。”她进一步表示:“如果根据所提交的证据适用正确的法律,申请人相信她本会胜诉,其上诉本会获支持。”申请人未为其主张提供支持,即其证据本可在 NYSDOT 框架下确立资格。无论如何,关于遵循 Dhanasar 中确立的国家利益豁免框架,USCIS 依法无权无视具有约束力的先例。8 C.F.R. § 103.3(c) 的法规规定,先例决定“可由后续先例决定修改或推翻”,且“它们在执行该法时对所有服务局雇员具有约束力”。

此外,我们注意到主任于2017年4月签发了补件通知,告知申请人 Dhanasar 下的资格要求,并要求提供满足其三要件框架的文件。见 8 C.F.R. § 103.2(b)(8)(补件通知)。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供了进一步证据,并主张其符合 Dhanasar 框架下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此外,在主任否决申请后,申请人的上诉提交材料提供了与其在 Dhanasar 下资格相关的进一步信息和论证。

2 我们在 Dhanasar 中解释,新框架将“提供更大的清晰度,更灵活地适用于申请雇主和自行申请个人的各种情况,并更好地推进广泛裁量豁免条款造福美国的目的。”同上,第 888-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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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K-O-A-A-

因此,申请人未能表明其被剥夺正当程序,或我们在 Dhanasar 框架下审理其上诉时存在错误。

此外,申请人主张我们未考虑其____椅,该椅为老年人设计,便于他们在室内活动,并使他们更容易在厨房中自理。关于其拟从事的事业,申请人此前提交了一份____和____。她未将____椅的开发确定为其拟从事的事业,也未提交其开发的充分计划。例如,她的概念文件称其公司的“愿景是创造一款多功能包,该包将因彻底改变许多人对当今手提袋的看法而闻名全球。”因此,基于我们面前的记录,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在确定或分析其拟从事事业时存在错误。3

此外,关于其在 Dhanasar 框架第一项要件下的资格,申请人主张我们错误地认定记录未表明其与____相关的拟从事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她坚持认为,____是“作为使无家可归者重新站起来的工具”而构思的,且该产品“将在全球范围内用于彻底改变面向受害者的应急准备工具”,并“将减轻灾害伤亡和响应时间”。申请人进一步表示,____对健康和应急准备、边境控制和移民、国防以及国内安全具有更广泛的意义。此外,申请人指明____为其“将组建以制造和分销这款包中之家”的公司。关于创造就业,申请人主张:“初始项目团队5人将由以各种身份运作的20名工人支持。预计直接劳动力将在四个规划地点增长至200人……”

申请人主张记录证明其符合第一项要件下的资格,并提供了一份陈述,“详细阐述记录中支持其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然而,她未指出我们先前决定中的错误,也未援引相关先例决定以确立这些认定基于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

在 Dhanasar 中,我们指出“[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意义。”我们还指出,“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 890 页。我们在先前的决定中认定,尽管申请人主张产品本身将为弱势群体带来益处,但她未能表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将在何种程度上影响这些群体

3 记录显示,申请人是在其2013年于____的建筑课程作业中设计这款倾斜椅的。我们进一步注意到,即使申请人已将____椅的开发确定为其具体拟从事的事业(她并未如此),记录也未包含足够的信息和证据以证明这项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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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具有国家重要性相一致。尽管申请人在动议中称其提供“一种灵活高效地为某类受害者提供救济的创新方式”,但她未能表明我们此前的认定存在错误,即她未充分描述或记录该产品将广泛分发或提供给他们的计划。如我们此前的决定所述,记录中未包含关于她的产品将影响的人数方面的充分信息或证据,申请人也未充分展示其事业对她拟帮助人群的预期更广泛影响。

此外,关于她关于创造就业的主张,申请人的复议动议未解释她的劳动力指标如何证明其事业将为美国境内其产品组装地区或全国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我们此前的决定解释称,尽管财务预测表明申请人的项目具有增长潜力,但它们未显示对地区或国家经济的好处将达到Dhanasar案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4 此外,尽管申请人声称将确保在地区招募大量无家可归者作为必要人力,但该陈述不能推翻我们的认定,即记录缺乏充分证据表明该地区经济萧条、她将在该地区雇用大量无家可归者,或她拟议的事业将通过其就业水平或产品销售为该地区或其人口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

最后,申请人主张我们“在确定[她]是否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时未能评估适当因素”。她的上诉书面论证意见引用了Dhanasar案确定为第三项要件下相关考量示例的具体因素。5 在我们的上诉决定中,我们解释称,由于申请人未满足该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她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因此对她在Dhanasar案所述第二和第三项要件下的资格作进一步分析不会有任何实际意义。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因为她未证明我们基于上诉时记录所作的前述分析存在错误。此外,复议动议未确立我们的前述认定系基于对法律、法规或USCIS政策的错误适用。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她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或经裁量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4 我们进一步注意到,申请人未充分解释其财务预测是如何计算的。 5 见同上,第8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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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K-O-A-A-

裁定:复议动议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K-O-A-A-, ID# 1925478 (AAO Jan. 22, 2019)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9-01-2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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