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0765754 日期:2026年1月22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运动训练师,寻求在科学领域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外籍人士。同上。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既未证明其获得了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证明其至少满足10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3项。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在本院上诉审理中。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院对此事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院将撤回该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记录表明,SCOPS于2025年3月向申请人发送了一份证据请求(RFE)。记录还表明,申请人于2025年6月及时回复了该RFE。然而,SCOPS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的决定声称:"截至本日期,[申]请人尚未[对RFE]作出回复。"SCOPS的决定处理的是申请人在提交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时提交的证据,而未处理其在回复SCOPS的RFE时提交的证据。SCOPS的决定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资格。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除其他事项外,SCOPS"忽视了一份及时提交的RFE回复……根据8 C.F.R. § 103.2(b)(8)(iv),USCIS需要考虑及时的回复。因未能如此行事,USCIS犯下了程序性错误。"
申请人错误地主张8 C.F.R. § 103.2(b)(8)(iv)要求SCOPS考虑RFE回复。相反,8 C.F.R. § 103.2(b)(8)(iv)描述的是SCOPS可以何时以及如何发出RFE,并规定了RFE的最长回复期限。而8 C.F.R. § 103.2(b)(11)规定,即使是对RFE的部分回复"也将被视为要求根据记录作出决定的请求",该规定
原文第 2 页
包括为回复相关RFE而提交的证据,前提是此类证据可以证明资格。参见,例如,8 C.F.R. § 103.2(b)(1)(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福利请求时证明资格,而非基于提交时不存在的新事实组合)。
SCOPS关于申请人未回复RFE的陈述是错误的。SCOPS的决定无视申请人的RFE回复,并未表明SCOPS在作出决定时充分审查了记录中的全部证据。一般参见8 C.F.R. § 103.2(b)(11)。基于上述,本院将把此事发回重审,由SCOPS审查全部记录以作出新决定。SCOPS可请求其认为与新裁定相关的任何额外证据。因此,本院对发回重审后本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发表意见。
命令:该决定被撤回。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