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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0220586 日期:2026年1月22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通过一次性成就的证据或满足8 C.F.R. § 204.5(h)(3)中至少三项证据标准而符合初步证据要求。SCOPS将随后提交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以逾期为由予以驳回。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回该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错误地驳回了其动议而未对其是非曲直作出裁定,因为SCOPS未依据适用于提交截止期限的COVID-19相关灵活性政策审理其动议。具体而言,他援引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于2023年1月24日发布的政策指南,该指南延长了与提交表格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相关的上述灵活性政策。这一临时灵活性政策允许对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作出的不利决定,在不利决定作出后90个日历日内提交表格I-290B,并根据8 C.F.R. § 103.8(b)就邮寄送达增加3天。见USCIS政策警报,USCIS延长COVID-19相关灵活性政策(2023年1月24日),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extends-covid-19-related-flexibilities-1;另见USCIS政策警报,USCIS宣布终止COVID相关灵活性政策(2022年3月23日),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announces-end-of-covid-related-flex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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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SCOPS于2023年3月16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于2023年6月15日提交其表格I-290B和动议——即不利决定作出后第91天。SCOPS对表格I-290B系于2023年6月15日提交一事并无争议。因此,依据提交时有效的USCIS政策,申请人的动议本应被视为及时提交。本办公室将撤回SCOPS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就该动议的实体问题作出完整决定。
命令:该决定予以撤回。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