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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经理 ·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上诉驳回(2025年1月23日)

类别 L-1B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主任其他拒绝理由(合格关系、海外连续一年全职雇用、海外管理/行政/特殊知识职位、受益人资格)
不成立 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故维持主任基于该理由的拒绝。主任关于合格关系、海外连续一年全职雇用、海外职位性质及受益人资格的其他拒绝理由未被本次决定审理,予以保留;本次决定未批准申请,也未对这些保留事项作出实体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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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with respect to the Director's other grounds for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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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自称是一家媒体新闻评级公司,为受益人申请L-1B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工作身份,拟在美国担任数据经理。公开的关键事实包括:受益人参与开发公司新闻评级数据、产品和服务,了解公司专有软件和数据库的基本构成;申请人称受益人建立并维护名为“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的表格,逐一看过超过20,000个新闻来源和网站,判断哪些可在其系统中评级;受益人还将与美国员工合作,按线索寻找新的可评级网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escribing itself as a media news rating company, seeks to temporarily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s a data manager under the L-lB non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for intracompany transfe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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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neficiary was involved in "developing the company's news rating data, product, and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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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加州服务中心主任以多项理由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与受益人的所称海外雇主存在合格关系;受益人在申请提交前三年内由合格组织全职连续雇用一年;受益人在海外担任管理、行政或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受益人具备在美国从事拟议服务的资格;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on multiple gr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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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加州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上诉中仅称主任错误认定受益人的美国职位不涉及特殊知识,未进一步说明理由,也未具体说明主任在该认定上如何出错。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tates only that the Director erred in concluding that the Beneficiary's U.S. position would not involve specialized 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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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采纳并维持主任决定,仅分析受益人是否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并以该问题具有决定性为由,保留对主任其他拒绝理由的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as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Beneficiary would be employed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a position involving specialized 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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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涉及特殊知识的职位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L-1B要求受益人寻求临时进入美国,继续以特殊知识身份为同一雇主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特殊知识指对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应用的特殊知识,或对公司流程和程序的高级知识;申请人须先具体说明所称特殊知识的性质、产品服务或流程程序、行业领域及受益人知识性质,并说明员工如何获得该知识及受益人何时如何获得;是否特殊或高级须与公司内外同类员工比较,证明其知识在行业内独特罕见或明显比同事更发达、更进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错误认定受益人的美国职位不涉及特殊知识;其称受益人参与开发公司新闻评级数据、产品和服务,了解专有软件和数据库的基本构成,建立并维护包含超过20,000个新闻来源和网站的“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判断哪些可在其系统中评级,并将与美国员工合作寻找新的可评级网站。

原审意见

主任认为受益人的职责描述缺乏足够细节,未说明其日常工作中将使用何种特殊知识;申请人未提供充分文件证明受益人如何获得所称特殊知识,例如员工通常如何获得公司所称专有流程、程序和方法、需要多长时间、为何该知识被视为特殊或高级;主任还认为判断知识是否特殊或高级须将受益人与公司内外同类员工进行全面比较,仅掌握公司专有信息不足以证明特殊或高级。

受益人职责描述及“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相关说明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美国职位涉及开发公司新闻评级数据、产品和服务,了解专有软件和数据库,并负责建立维护表格、判断新闻来源可否评级。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为职责描述缺乏足够细节,未说明日常工作中将使用何种特殊知识;AAO采纳并维持该认定,未另行认定该材料足以证明特殊知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职责描述细节不足,未说明日常任务中使用的特殊知识类型;AAO还指出未将受益人的知识、经验和培训与同事及行业内同类人员充分比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eneficiary's provided duty description lacked sufficient detail and included little insight into the type of specialized knowledge he would utilize while performing his daily ta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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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pointed to a spreadsheet titled the "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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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益人如何获得所称特殊知识的说明或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具备履行美国职位所需的公司专有流程、程序和方法知识。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提供充分文件说明员工通常如何获得该知识、需要多长时间以及为何该知识特殊或高级;AAO采纳并维持,未认定该证据满足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缺少关于知识获取方式、所需时间及特殊或高级性质的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sufficient documentary evidence to show how the Beneficiary obtained his claimed specialized knowledge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U.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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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与公司同事及行业内同类人员的比较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知识在公司内明显更发达、更进步,或在行业内独特罕见。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为判断知识是否特殊或高级须进行全面比较,申请人未提供充分比较;AAO采纳并维持,指出申请人未提供充分比较,也未具体说明或补充记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未将受益人的知识、经验和培训与公司同事或行业内同类人员充分比较;仅掌握公司专有信息不足以证明特殊或高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sufficient comparisons of the Beneficiary against his colleagues both within and outside the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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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sufficient comparisons ofthe Beneficiary's knowledge, experience, and training against that of his colleag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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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

证明目的
主张主任错误认定受益人的美国职位不涉及特殊知识。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仅重复主任错误,未进一步说明理由,也未具体说明主任如何出错;因此采纳并维持主任决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上诉未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也未补充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no further reasoning behind this contention and does not articulate with specificity how the Director erred in thi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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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s required on appeal to specifically identify [emphasis added] any erroneous conclusion of law or statement of fact in the unfavorable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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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采纳并维持主任决定,因为申请人上诉时仅重复主任错误,未具体说明错误所在,也未补充记录。AAO沿用主任的比较口径:要认定美国职位涉及特殊或高级知识,须将受益人的知识、经验和培训与公司同事及行业内同类人员比较,证明其知识独特罕见或明显更发达、更进步。申请人未提供充分比较,也未具体说明或补充记录以证明主任结论与法律或政策不符,因此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该职位涉及特殊知识。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sufficient comparisons ofthe Beneficiary's knowledge, experience, and training against that of his colleagues, or those similarly placed in th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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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a petitioner articulates the nature of the claimed specialized knowledge, it is the weight and type of evidence which establishes whether or not the beneficiary actually possesses specialized 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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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其他拒绝理由(合格关系、海外连续一年全职雇用、海外管理/行政/特殊知识职位、受益人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原文未在本次分析中重新适用这些理由的具体标准;AAO以美国职位特殊知识问题具有决定性为由,保留对这些理由的审理。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上诉时仅针对美国职位特殊知识问题提出主张,未就主任其他拒绝理由提出具体论证。

原审意见

主任在原审中认定申请人未证明上述多项理由。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表示,由于美国职位特殊知识问题已足以处理上诉,故不审理并保留主任其他拒绝理由。本次决定未对这些理由作出实体认定,不能视为已认定失败或已获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Sinc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with respect to the Director's other grounds for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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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及职责描述时,应关注其是否具体说明受益人在美国日常工作中使用的特殊知识类型,以及是否将受益人的知识、经验和培训与公司同事及行业内同类人员进行比较;本案AAO以缺少充分比较和具体说明为由维持拒绝。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eneficiary built and maintained this docum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sufficient comparisons ofthe Beneficiary's knowledge, experience, and training against that of his colleagu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关于受益人如何获得所称专有流程、程序和方法知识的材料时,应关注是否说明员工通常如何获得该知识、所需时间以及为何该知识特殊或高级;本案主任指出缺少这些说明,AAO予以采纳。
    核对原文依据
    how knowledge of the company's claimed proprietary processes, procedures, and methodologies is typically obtained by its employe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上诉阶段未补充记录,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仅重复主任错误而未具体指出错误所在;阅读时应区分原审已提交材料与上诉阶段新增材料,本案未显示上诉阶段有新增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no further reasoning behind this contention and does not articulate with specificity how the Director erred in thi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主任关于合格关系、海外连续一年全职雇用、海外职位性质及受益人资格的其他拒绝理由,本次AAO未审理而予以保留;这些事项不能依据本决定视为已认定失败或已获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with respect to the Director's other grounds for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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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由:36473684 日期:2025年1月23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L-1B专业知识工人)

申请人自述为一家媒体新闻评级公司,寻求根据L-1B非移民类别(公司内部调派人员)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数据经理。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L-1B类别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合格外籍雇员调派至美国临时工作。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基于多项理由拒绝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1)其与受益人所主张的外国雇主之间存在合格关系;2)受益人在申请提交前三年内由合格组织全职连续雇用满一年;3)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管理、行政或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4)受益人具备在美国从事预期服务的资格;以及5)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由于该问题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对审理主任其他拒绝理由的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裁决对结果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 法律框架

为确立L-1B非移民签证类别的资格,合格组织必须在受益人申请入境美国前三年内连续一年雇用受益人“以管理、行政或涉及专业知识的身份”工作。

原文第 2 页

该法第101(a)(15)(L)条。此外,受益人必须寻求临时进入美国,以专业知识身份继续向同一雇主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同上。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受益人先前的教育、培训和就业使其具备在美国从事预期服务的资格。8 C.F.R. § 214.2(l)(3)。

III. 在美国以专业知识身份就业

我们将分析的唯一问题是申请人是否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

根据该法,受益人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即被视为具有专业知识:(1)对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中的应用具有“特殊”知识;或(2)对公司流程和程序具有“高级”水平的知识。该法第214(c)(2)(B)条,8 U.S.C. § 1184(c)(2)(B)。申请人可通过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和所提供职位满足专业知识法定定义中的任一条件或两个条件,从而确立资格。专业知识亦定义为个人对申请组织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及其在国际市场中应用所拥有的特殊知识,或对组织流程和程序具有高级水平的知识或专长。8 C.F.R. § 214.2(l)(1)(ii)(D)。

一旦申请人阐明了所主张专业知识的性质,确立受益人是否实际拥有专业知识的是证据的权重和类型。如果申请人至少未能具体阐明其产品和服务或流程和程序的性质、所涉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性质以及受益人知识的性质,我们无法对特定受益人的专业知识作出事实认定。申请人还应描述雇员如何在组织内获得专业知识,并解释特定受益人如何以及何时获得此类知识。

申请人表示,作为数据经理,受益人参与了“开发公司的新闻评级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且“他了解[其]专有软件和数据库的基本构建模块”。更具体而言,申请人指出了一份题为“Source Hub Master Spreadsheet”的电子表格,表明受益人建立并维护了该文件,并且他“亲自过目”了超过20,000个新闻来源和网站中的每一个,确定哪些“在我们的系统下[可]评级”。申请人进一步表示,受益人曾与并将与其美国员工合作,“跟随他们的线索并寻找新的潜在网站进行评级”。

在拒绝决定中,审理主任认为受益人提供的职责描述缺乏足够细节,且对其在日常工作中将使用的专业知识类型几乎没有说明。审理主任进一步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表明受益人如何获得其所主张的专业知识以履行美国职位的职责,例如公司员工通常如何获得所主张的专有流程、程序和方法的知识,获得该知识需要多长时间,以及为何认为该知识是特殊或高级的。

原文第 3 页

此外,审理主任指出,确定受益人的知识是否为特殊或高级,本质上需要将其与其他人进行全面比较,包括在公司内和行业内类似受雇的人员,以证明其知识比公司内同事更为发达或进展更远,或在行业内独特且不常见。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提供受益人与公司内外同事的充分比较,并指出仅凭其掌握公司专有信息不足以确立其为特殊或高级。

在上诉中,申请人仅称审理主任错误地认定受益人的美国职位不涉及专业知识。申请人未就此主张提供进一步理由,也未具体阐明审理主任在该认定中如何出错。1 因此,我们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See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see also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做法“不仅是常见做法,而且被普遍接受”)。正如审理主任所讨论的,确定受益人的美国职位是否为特殊或高级,本质上需要将其与其他人进行全面比较,包括在公司内和行业内类似受雇的人员,以证明其知识在行业内独特且不常见或更为发达2和/或比公司内同事进展更远。3 在此,申请人未提供受益人的知识、经验和培训与同事或行业内类似职位人员的充分比较,也未具体阐明或补充记录以证明审理主任的结论与法律或政策不一致。

命令:上诉被驳回。

1 我们注意到,上诉时要求申请人具体指明[着重号为原文所加]不利决定中的任何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8 C.F.R. § 103.3(a)(l)(v)。 2 判定受益人是否具有“特殊知识”需要审查特定受益人对提出申请的机构如何制造、生产或开发其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的知识。由于“特殊知识”涉及对提出申请的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及其在国际市场中应用的知识,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受益人所具有的知识与特定行业中其他类似受雇劳动者的知识相比具有独特性或不常见性,从而履行其举证责任。在整个申请人所在行业中普遍掌握的知识,或可以轻易从一人传授给另一人的知识,不视为特殊知识。一般参见2 USCJS Policy Manual L.4,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3 关于“高级知识”的判定需要审查受益人对提出申请的机构的流程和程序的知识。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特定受益人对该机构的流程和程序具有与雇主运营中的其他劳动者相比在进展、复杂性和理解方面高度发展或更为深入的知识或专长,从而履行其举证责任。此种高级知识必须由证据支持,将该知识与他人所拥有的初级或基础知识区分开来。此外,与特殊知识一样,申请人通常必须证明受益人的知识并非在整个特定行业中普遍掌握,且不能轻易从一人传授给另一人。一般参见2 USCIS Policy Manual L.4,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1-2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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