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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997641 日期:2025年1月23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Petitioner)曾是一名警察,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从而劳工证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Director)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现本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等动议。
在我们的上诉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持有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并在该专业领域具有五年渐进式经验。8 C.F.R. § 204.5(k)(2)。我们作出该认定,是因为申请人未说明其两年的学习如何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通常要求的四年学习。¹ 我们进一步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资格,因为她未能证明其至少满足六项标准中的三项。8 C.F.R. § 204.5(k)(3)(ii)。此外,由于她是否证明满足高级学位标准这一问题具有决定性,我们对是否应给予其国家利益豁免及工作邀请豁免的问题予以保留。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文件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有资格获得所请求利益的动议,
¹ 申请人未解释申请人的“6门已完成课程”如何影响该认定。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新提交的教育评估未解释增加一门课程如何使其教育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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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法律书面论证意见(brief)、评估报告、教育文件和商业文件。申请人主张这些文件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者”及具有五年渐进式学士后经验的资格。² 此外,申请人主张其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了 GEO Credential Services 出具的“文凭评估报告”。申请人在我们驳回其上诉、维持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未具有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认定之后获得了该报告。该报告称申请人的文凭名称等同于美国刑事司法管理理学学士学位。与申请人此前提交且我们在上诉中已处理的 Found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ervices, Inc. 的评估一样,动议中提交的评估未解释其两年的学习如何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通常要求的四年教育。我们可以酌情将个人外国教育的评估用作咨询意见。Matter of Sea, Inc., 19 I&N Dec. 817, 820 (Comm'r 1988)。然而,当某一意见与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在疑问时,我们可以对该评估不予采信或给予较低权重。Id.
此外,正如我们在驳回上诉时所述,申请人未解释为何其最初提交的第一份教育评估声称其文凭名称仅等同于美国副学士学位。申请人的两份独立评估存在重大冲突,且未解释学位等同认定中的关键差异。例如,GEO 评估称申请人获得了“Titulo de Licenciatura”,但案卷中不存在以该名称命名的文件以证明该教育水平。申请人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证据解决案卷中的不一致之处,指明真相所在。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92 (BIA 1988)。
律师称,由于申请人的疏忽,提供初始教育评估的公司未能获得申请人全部教育文件以供审查和评估。因此,律师称动议中提交的 GEO Credential Services 评估澄清了申请人的学位等同性。审理主任签发了证据请求(“RFE”),并特别指出申请人未提交充分证据以证明申请人具有高级学位。申请人有机会在回应 RFE 时或在上诉中证明任何所主张的学士学位。由于案卷中的证据不能以 Titulo de Licenciatura 的形式支持新评估的主张,申请人未满足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
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诉讼案卷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
² 在动议中,申请人未主张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获得 EB-2 分类的资格。因此,该问题被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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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有资格获得所请求利益的动议。
在动议中,申请人质疑我们先前决定的正确性。具体而言,申请人不同意我们在上诉决定中对其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予以保留。申请人主张其“已通过实质性证据证明其满足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的标准”,如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所述。
为支持其动议,申请人依据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 和 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主张当申请人满足初始证据要求时,USCIS 应在最终实质审查(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中考虑全部证据,以评估“案卷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处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之中”。申请人误解并主张将该方法适用于高级学位和国家利益豁免的认定。申请人称“对豁免适用性保留判断的决定忽视了所提交的、明确支持申请人根据国家利益例外获得豁免资格的令人信服的证据”。因此,申请人主张我们在保留对其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决定方面有误。
我们不同意。第一,正如我们在驳回申请人上诉的决定中所述,我们未对申请人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作出任何认定,因为我们未认定其已证明获得 EB-2 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对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由于申请人未证明对 EB-2 分类的资格,我们对申请人与国家利益豁免相关的资格予以保留。³
第二,申请人援引 Kazarian、Visinscaia 和 Rijal 不具说服力。在高级学位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语境下,当申请人满足作为具有特殊能力者的初始证据要求时,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并评估申请人是否证明其具有显著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中通常遇到的专业知识程度。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2 (9th Cir. 2010);另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n.2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USCIS 将 Kazarian 解释为适用于特殊能力申请。”)。与申请人的主张相反,不存在涉及申请人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最终实质审查。由于我们未认定申请人证明其对 EB-2 分类的资格,我们未考虑其对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尽管申请人在重新开案动议中提交了额外证据,但申请人未证明资格。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未证明
3 见 INS v. Bagamashad,429 U.S. 24, 25 (1976)(指出各机关无须对最终裁决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属咨询性的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26 I&N Dec. 516, 526 n.7(BIA 2015)(在申请人未能以其他方式履行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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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在我们作出该决定时对法律或政策的不正确适用。因此,该动议将被驳回。8 C.F.R. § 103.5(a)(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