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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181986 日期:2024年1月25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 appeal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专业人士)
申请人是一家 IT 服务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开发者。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职业工人移民类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3)(A)(ii) 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基于就业的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所述拟聘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此事现因 appeal 提交至本办公室。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 de novo 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 de novo 审查,我们将支持该 appeal。
要符合专业人士分类资格,受益人必须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并且是专业人士群体成员。见 8 C.F.R. § 204.5(l)(3)(ii)(C)。此外,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优先日期之前具备劳工证所规定的所有具体教育、培训、经验及其他要求。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60 (Acting Reg'l Comm'r 1977)。申请的“优先日期”是基础劳工证提交给劳工部(DOL)的日期。见 8 C.F.R. § 204.5(d)。本案优先日期为2012年7月2日。
在评估受益人对拟聘职位的资格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必须审查随附劳工证中的职位提供部分,以确定该职位的最低要求。USCIS 既不得忽视劳工证条款,也不得施加未明示的要求。见,例如,Madany v. Smith, 696 F.2d 1008, 1015 (D.C. Cir. 1983)(认定“DOL 有权设定劳工证的内容”)(原文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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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劳工证的职位提供部分规定,拟聘软件开发者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计算机科学或信息技术硕士学位。劳工证规定,申请人也将接受教育和工作经验的替代组合,即学士学位加五年工作经验。劳工证第 H.9 部分规定,申请人不接受“外国同等学历”。
在本案中,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不具备符合劳工证条款的学位。然而,经进一步审查及 appeal 中提交的证据,我们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受益人符合劳工证条款,从而可以批准本申请。
申请人已证明受益人在2012年7月2日优先日期之前具备所需的教育和工作经验。因此,我们认定受益人在劳工证提交时符合其最低要求,审理主任的决定予以撤回。
命令:支持该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