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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9125535 日期:WLY 1, 2025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L-1A 经理或高管)
申请人被认定为一家零售服装店,1 寻求根据 L-1A 非移民分类以公司内部调任人员身份临时雇用受益人为其副总裁。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L-1A 分类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外国雇员调往美国临时从事管理或高管工作。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在申请人声称受益人在美国境外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作期间,受益人本人在美国境内。SCOPS 曾两次根据申请人的动议重新开案,两次均以与原否决相同的理由再次否决该申请。申请人随后提起上诉,我们于 2024 年 9 月驳回了该上诉。该申请的受益人随后提出重新开案动议。我们于 2025 年 1 月驳回了该动议,因为申请的受益人通常不具有提起上诉或动议的法律资格。申请人提出了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我们于 2025 年 4 月予以驳回,因为该动议未针对第一次动议被驳回的理由。现该事项因另一份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总计第三次动议)提交至我们面前。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由于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我们将仅审查本程序中的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 (ii)。对于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我们可以予以批准。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在动议中,申请人未主张任何新的事实,也未提交任何新的证据。因此,该动议不符合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8 C.F.R. § 103.5(a)(4) 的规定要求我们驳回该动议。
1 我们注意到,该动议多次将申请人错误认定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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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作出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对于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我们可以予以批准。
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和“程序中的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 (ii)。在本案中,先前的决定是我们 2025 年 4 月对第二次动议的驳回。在该决定中,我们指出:
[W]e dismissed the previous motion because the Beneficiary had signed the appeal form and had not provided evidence to establish that she was an authorized official of the petitioning entity.
In our January 2025 decision, we cited the regulation at 8 C.F.R. § 103.3(a)(1)(iii)(B), which indicates that the definition of an "affected party" "with legal standing" to file an appeal or motion "does not include the beneficiary of a visa petition." This was the only ground for dismissal of the motion, and is therefore the only issue properly before us now on motion. The Petitioner's ... motion brief does not acknowledge or rebut this ground for dismissal.
与之前一样,申请人在动议中未针对该问题。因此,申请人未指出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也未证明根据 2025 年 4 月该决定作出时的记录,该决定是错误的。因此,我们将驳回该动议。8 C.F.R. § 103.5(a)(4)。
申请人在动议中重新讨论了缺乏证据证明受益人自 2013 年后曾离开美国的问题,该问题是对基础申请予以否决的依据。申请人援引 E-Verify 记录因记录保存期限限制而被定期删除,但 E-Verify 并不记录入境和出境。同样,申请人关于印度劳动法的一般性主张并不能解释或说明为何缺乏任何第一手证据证明受益人自 2013 年后曾离开美国。这些主张并未针对或推翻 2025 年 4 月对先前动议的驳回,该驳回基于受益人提起较早动议的法律资格问题。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