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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106520 日期:WL. 02, 2025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通信与网络技术领域的研究人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就业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虽然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EB-2分类的资格,但他未能证明其依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所规定的框架有资格获得该分类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该事项现因复议动议而再次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批准该动议并支持上诉。
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本办公室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由于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我们将仅审查本程序中最新的一项决定。8 C.F.R. § 103.5(a)(1)(i)、(ii)。我们可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
¹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行列,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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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受雇为I~-----~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员²。其拟议事业是探索和推进“无线通信与网络领域的尖端技术,以保证跨多种应用的一流通信质量”。在上诉决定中,我们同意SCOPS的认定,即申请人有资格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但与SCOPS相反,我们还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且他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我们最终认定申请人不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因为他未能表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在动议中,申请人质疑本办公室先前决定的正确性。为支持该动议,申请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先例决定Dhanasar和USCIS政策手册,并质疑本办公室指出他已持有其拟从事事业的职位的理由。
Dhanasar提供了若干非穷尽性因素,可在该框架第三项中进行权衡时予以考虑。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在上诉决定中,我们仅在是否难以为其获得劳工证(这是所列因素之一)的语境下讨论了申请人的当前就业情况。我们还指出,记录中的证据,包括有关无线行业的报告和上届政府对先进通信技术的投资,并不支持申请人拟议事业中国家利益的所称紧迫性。对此,申请人主张其目前持有该研究职位的事实与是否难以获得劳工证无关,但未解释为何该程序在其案件中会难以实施。
申请人还主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将人工智能和通信与网络技术列为关键和新兴技术(CETs),这支持了其拟议事业中国家利益的紧迫性。我们承认,美国在申请人所在STEM领域的竞争力可能是表明其工作的国家利益具有足够紧迫性的一个因素。参见一般性规定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1), www.uscis.gov/policy-manual。
更重要的是,STEM高级学位(尤其是博士学位)连同从事推进CET工作的证据,是确定美国是否可能从申请人贡献中获益的强有力积极因素,无论是否有其他美国工人可用。同上,F.5(D)(2)。在此,申请人的电气工程博士学位、继续从事CET研究的拟议事业以及推进该事业的有利地位,足以支持其依据Dhanasar框架第三项获得资格。因此,我们认定他已证明其符合EB-2分类的资格,且他值得获得该分类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从而值得获得劳工证豁免。
² 记录显示,申请人目前在同一机构担任副研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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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复议动议获批准,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