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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维修专家 · 普通 EB-2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24年7月8日)

类别 普通EB-2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学历标准(8 C.F.R. § 204.5(k)(3)(ii)(A))、薪资标准(8 C.F.R. § 204.5(k)(3)(ii)(D))、专业协会会员标准(8 C.F.R. § 204.5(k)(3)(ii)(E))、认可标准(8 C.F.R. § 204.5(k)(3)(ii)(F))、基础EB-2资格(特殊能力)、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三要素)
不成立 学历标准(8 C.F.R. § 204.5(k)(3)(ii)(A))、薪资标准(8 C.F.R. § 204.5(k)(3)(ii)(D))、专业协会会员标准(8 C.F.R. § 204.5(k)(3)(ii)(E))、认可标准(8 C.F.R. § 204.5(k)(3)(ii)(F))、基础EB-2资格(特殊能力)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基础EB-2特殊能力资格: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故未确立基础资格。因该问题具有决定性,AAO保留并未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的Dhanasar三要素主张,该部分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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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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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器维修专家,以特殊能力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拒绝,理由为未证明基础EB-2资格及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ircraft maintenance specialis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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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he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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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主张满足四项特殊能力标准:学历、执照、专业协会会员、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At the time of filing, the Petitioner indicated that he satisfied four exceptional abilit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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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应原审补件要求,申请人新增主张薪资标准,并提交工资单、TuSalario.org网页摘录、PAMA会员卡及网页摘录和主席信函等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added that he also satisfied an additional exceptional ability criterion relating to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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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copies of two pay stu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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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an excerpt of PAMA' s website and a letter from the PAMA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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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仅执照标准获满足,其余标准未证明,且未确立基础EB-2资格及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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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evidence to satisfy one of the criteria relating to license to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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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学历、薪资、会员、认可四项标准应获满足,并称补件中已提交学历关联证据但被忽视。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his evidence satisfies the remaining four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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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ontends that this evidence was overlooked and not given proper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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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2024年7月8日,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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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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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学历标准(8 C.F.R. § 204.5(k)(3)(ii)(A))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须提交官方学历记录,显示与所主张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系统技术员学位(相当于美国副学士)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相关,因飞机技术化、计算机化;并称补件中已提交说明关联的证据但被忽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该学位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领域无关联,未满足标准。

系统技术员学位证书(2013年11月授予,相当于美国副学士)

证明目的
证明拥有与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历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学位存在,但认定未显示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领域相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学位领域为系统技术,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缺乏直接关联;成绩单无相关课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copy of his degree certificate as a Systems Techn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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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cademic transcript does not reflect aviation or aircraft maintenance-related cours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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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课程列表

证明目的
证明课程内容与航空维修相关
AAO 如何评价
AAO审查课程后认定均为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设备维护等,未反映航空或航空器维修内容。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具体说明课程如何直接关联所主张领域。
核对原文依据
Apply office automation tools, social and collaborative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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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any information specifically identifying how this coursework directly relates to his area of claimed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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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请书面论证及补件说明

证明目的
解释学位与航空维修的关联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仅为概括主张,无证据佐证,不具证据权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中无佐证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any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his stat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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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general and unsupported assertion does not overcome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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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原审,认为申请人未说明该学位如何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领域相关。成绩单课程均为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设备维护等,未反映航空或航空器维修课程。书面论证中的概括主张不构成证据,且记录中无佐证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or explain how, this degree relates to his area of claimed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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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cademic transcript does not reflect aviation or aircraft maintenance-related cours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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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ments in a brief, motion, or Notice of Appeal are no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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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标准(8 C.F.R. § 204.5(k)(3)(ii)(D))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须证明所获薪资或其他报酬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显示出特殊能力。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2019年9月和2020年12月工资单及TuSalario.org网页摘录,主张其薪资高于2023年行业平均,且薪资逐年上涨故2019-2020年薪资应属较高。

原审意见

原审指出TuSalario.org数据不含2019或2020年平均薪资,无法与工资单同期比较。

2019年9月及2020年12月工资单(哥伦比亚,重型维修技术员)

证明目的
证明实际薪资水平
AAO 如何评价
AAO详细列出基本工资、毛工资、净工资及各项补贴,但认定缺乏有效比较基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工资单本身未显示与同领域其他人的比较。
核对原文依据
specifically lists his "base rate" as Col$ 1.65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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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cates a gross pay of Col$ 4.550.510 and net pay of Col$ 3.62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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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alario.org网页摘录(2023年3月打印)

证明目的
作为哥伦比亚飞机机械师平均薪资的比较证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不具说服力,因未说明计算方法、未区分基本工资与含补贴收入、未标明适用期间。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数据期间与工资单期间不匹配;比较口径不明。
核对原文依据
does not include any information regarding how the average gross monthly salary listed is calcu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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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not specifically indicate whether the average gross monthly salary listed is a base rate or a rate including additional incen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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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does not indicate the dates for which the listed gross monthly salary ap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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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比较证据不具说服力:网页摘录未说明平均薪资的计算方式或数据来源;未说明所列平均薪资是基本工资还是含补贴的总收入;未标明适用期间,无法与2019-2020年工资单对应。申请人关于薪资逐年上涨的概括主张无佐证,不能克服原审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is not persua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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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general and unsupported assertion does not overcome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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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协会会员标准(8 C.F.R. § 204.5(k)(3)(ii)(E))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须证明为专业协会会员;协会须由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者组成,或本身构成专业协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PAMA正式会员卡、PAMA网页摘录及主席信函,主张满足会员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PAMA不构成法规所指的专业协会。

PAMA正式会员卡

证明目的
证明会员身份
AAO 如何评价
AAO未否认会员身份,但认定协会性质不符合法规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协会会员群体学历构成或协会的专业协会性质。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copy of his official membership card as a "regular member" for the Professional Aviation Maintenance Association (P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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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A网页摘录及主席信函

证明目的
说明会员资格要求及协会性质
AAO 如何评价
AAO审查后认定入会要求为FAA或外国同等航空当局认证,未显示学士学位要求,不足以证明为专业协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会员群体由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者组成。
核对原文依据
To be eligible for regular membership, an applicant must be certificated under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 Title 14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 part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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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sufficient to demonstrate that PAMA has a membership body comprised ofindividuals who have earned a U.S. baccalaureate degree or its foreign equiva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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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原审,认为所提交材料不足以证明PAMA会员群体由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者组成,或该组织构成专业协会。申请人在上诉中未就此项标准提出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provide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PAMA qualifies as a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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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on this criterion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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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标准(8 C.F.R. § 204.5(k)(3)(ii)(F))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须证明因成就和对行业或领域的重大贡献而获得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的认可。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六封推荐信(2021年11月)及一封专家意见信(2023年5月),主张获得认可及重大贡献;并称原审决定存在矛盾表述,显示审查不当。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推荐信缺乏对申请人具体贡献的详细说明且无文件佐证;专家意见信仅讨论Dhanasar框架,未讨论特殊能力标准。

六封推荐信(2021年11月)

证明目的
证明同行认可及对航空业的重大贡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信件详述申请人为雇主及同事完成的具体项目且评价正面,但未显示行业层面影响,亦无独立文件佐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影响超出雇主、客户及具体项目;缺乏独立文件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six recommendation letters from individuals, all dated Novembe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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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the letters from individuals provide details about the Petitioner's work on specific projects for his employer and with colleagues, and are very complimen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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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信(2023年5月,航空顶点课程协调员及讲师)

证明目的
证明认可及重大贡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信仅讨论国家利益豁免的Dhanasar框架,未讨论特殊能力标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本项法规标准作出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opined only on whether the Petitioner satisfies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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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原审决定矛盾表述的主张

证明目的
主张原审未适当审查证据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存在矛盾措辞但认定为笔误,整体阅读可见原审结论明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原审结论本身缺乏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we acknowledge the contradictory language highlighted by the Petitioner in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t appears to be a typographical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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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原审决定存在矛盾措辞,但认定为笔误,整体阅读可见原审已认定推荐信未充分说明、记录或分析申请人对领域的重大贡献。法规要求同时具备成就与重大贡献,推荐信虽详述具体项目工作且评价正面,但未显示其影响超出雇主、客户及具体项目,达到行业或领域层面的重大贡献。专家意见信仅涉及国家利益豁免框架,未针对本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it appears to be a typographical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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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idence does not show that his work has had an impact beyond his employers, clientele, and their specific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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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did not specifically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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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EB-2资格(特殊能力)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须证明满足六项标准中至少三项,并进一步经最终实质审查认定其专业水平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水平。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满足学历、执照、会员、认可及薪资标准,应认定为特殊能力。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仅执照标准满足,未达三项,故不具基础EB-2资格。

执照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满足执照标准
AAO 如何评价
原审认定满足,AAO未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evidence to satisfy one of the criteria relating to license to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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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仅执照标准获满足,学历、薪资、会员、认可四项均未满足,未达三项门槛,故无需进行Kazarian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satisfies at least three of the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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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eed not provide the type of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referenced in Kaz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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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须先确立基础EB-2资格,再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有能力推进该事业、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未确立基础EB-2资格,亦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基础EB-2资格未确立,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故保留对Dhanasar框架下国家利益豁免主张的审查,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8 页
The remaining issue is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ment of a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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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学历标准时,应查看学位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内容,确认是否显示与航空或航空器维修的直接关联;书面论证中的主张本身不构成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Statements in a brief, motion, or Notice of Appeal are not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薪资标准时,应比较工资单期间与行业平均薪资数据的适用期间、计算方式及是否区分基本工资与含补贴收入。
    核对原文依据
    does not specifically indicate whether the average gross monthly salary listed is a base rate or a rate including additional incentiv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会员标准时,应查看协会入会资格要求是否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为条件,以判断是否构成法规所指专业协会。
    核对原文依据
    not sufficient to demonstrate that PAMA has a membership body comprised ofindividuals who have earned a U.S. baccalaureate degree or its foreign equival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认可标准时,应区分对雇主及具体项目的贡献与对行业或领域层面的重大贡献,并注意推荐信是否有独立文件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does not show that his work has had an impact beyond his employers, clientele, and their specific projec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Dhanasar三要素作实质认定,保留不等于认定失败;本次决定仅处理基础EB-2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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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672206 日期:2024年7月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飞机维修专家,寻求以特殊能力个人的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也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特殊能力是指显著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通常所遇的专业知识水平。8 C.F.R. § 204.5(k)(2)。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的文件。8 C.F.R. § 204.5(k)(3)(ii)(A)-(F)。1 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该分类的资格。2 如果申请人满足上述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将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决定证据整体是否显示其被认可具有所需程度的专业知识,并将

1 如果这些类型的证据不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证明其资格。8 C.F.R. § 204.5(k)(3)(iii)。 2 USCIS此前已确认这一两步审理方法在特殊能力外国人情形下的适用性。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原文第 2 页

实质性惠及美国国家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祉。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职位offer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3 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惠及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经审查记录,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因此,记录必须证明其符合在航空或飞机维修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资格。

A. 特殊能力

为确立特殊能力个人的资格,申请人必须提交满足8 C.F.R. § 204.5(k)(3)(ii)所列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的文件,概述如下:

(A) 与所主张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位; (B) 在该职业中十年全职经验; (C) 该专业或职业的执照或认证; (D) 证明特殊能力的薪资或其他报酬; (E)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以及 (F) 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认可。

如果个人满足至少三项规章标准,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该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显著高于其领域通常所遇水平。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即先清点文件,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

3 参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行列,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审查进行考虑)。另一般性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表示其满足四项特殊能力标准,涉及:(1) 8 C.F.R. § 204.5(k)(3)(ii)(A)的学历记录;(2) 8 C.F.R. § 204.5(k)(3)(ii)(C)的执业执照;(3) 8 C.F.R. § 204.5(k)(3)(ii)(E)的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以及(4) 8 C.F.R. § 204.5(k)(3)(ii)(F)的认可。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补件通知(RFE)时,申请人补充称其还满足一项与薪资相关的额外特殊能力标准,即8 C.F.R. § 204.5(k)(3)(ii)(D)。

在否决申请时,审理主任处理了申请人声称满足的五项标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提交了满足其中一项与执业执照相关标准的证据。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证据满足其余四项标准,涉及:(1) 学位;(2) 薪资;(3)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以及(4) 认可。

经审查证据,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要求。

显示外籍人士拥有与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来自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的官方学历记录。8 C.F.R. § 204.5(k)(3)(ii)(A)。

申请人提交了其作为系统技术员的学位证书副本,来自 于2013年11月颁发,相当于美国经认证高等教育机构的系统技术理学副学士学位。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提交了进一步证据,证明其计算机技术员[sic]文凭如何与航空或飞机维修领域相关,鉴于飞机是技术性的且均为计算机化”以回应审理主任的补件通知。其主张该证据被忽视且未获适当审查。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证明或解释该学位如何与其所主张的航空或飞机维修特殊能力领域相关。

在初始提交的书面论证意见中,申请人陈述如下:

飞机维修专家使用航空电子电子系统,这些系统是控制发动机、飞行和其他主要功能(包括飞机导航和无线电通信)的仪器和计算机。这些系统现已成为飞机维修设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对飞机能力产生了巨大影响。飞机维修专家的工作是维护和修理这些系统。随着技术的日益使用,更多时间用于修理计算机化控制装置和其他电子系统。此外,飞机维修专家可能需要分析和开发复杂电子问题的解决方案。[申请人]的飞机维修技术员学位和计算机技术员[sic]文凭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创建和执行促进航空业技术发展的流程。因此,[申请人

原文第 4 页

]在其专业领域的学位具体适用于其作为飞机维修专家的工作。

在回应补件通知时,申请人表示其系统技术副学士学位使其“为其飞机维修专业拥有坚实的技术基础”。然而,尽管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证明其学位如何与航空或飞机维修领域相关的证据已在回应补件通知时提交,但记录中不包含任何佐证其陈述的证据,因此其未履行举证责任。这一笼统且无支持的断言不能推翻审理主任的认定。书面论证意见、动议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因此不具有任何证据权重。参见,例如,Matter of S-M-, 22 I&N Dec. 49, 51 (BIA 1998)。

此外,申请人作为系统技术员的学位成绩单显示其完成了以下课程:

  • 根据拟开发的项目应用办公自动化工具、社交与协作网络。
  • 以书面和听觉方式理解英语文本[原文如此]。
  • 根据基于国际技术标准的预先设定设计实施网络结构。
  • 促进与自身的适当互动。
  • 开展预防性和预测性维护以延长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寿命。
  • 实践阶段的学习成果。

该学业成绩单未反映航空或飞机维护相关课程,且申请人未提供任何信息具体说明该课程如何与其所主张的特殊能力领域直接相关。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该监管标准。

证明外籍人士所获薪酬或其他服务报酬体现出特殊能力的证据。8 C.F.R. § 204.5(k)(3)(ii)(D)。 针对补件通知(RFE),申请人提交了其在哥伦比亚I I的两份工资单副本,职位均为“重型维护技术员”,期间分别为2019年9月和2020年12月。申请人还提交了TuSalario.org网站于2023年3月9日打印的摘录,作为哥伦比亚飞机机械师平均工资的对比证据。

在驳回申请时,审理主任指出,TuSalario.org提供的信息未包含2019年或2020年的平均工资统计数据,而这两个期间正是申请人工资单所涉的相关期间,因而无法显示申请人2019年和2020年的收入与同期哥伦比亚飞机机械师平均工资的对比情况。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通常工资水平逐年增长”,这“表明如果[申请人]2019-2020年的工资高于2023年的工资水平,那么其在2019-2020年必然是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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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该标准,证据必须表明个人所获薪酬或服务报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从业人员体现出其所主张的特殊能力。4 申请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工资支付期的工资单明确列明其“基本工资率”为Col$ 1.652.365,并显示应发工资为Col$ 4.550.510,实发工资为Col$ 3.623.987。除“基本工资”外,该工资单还列明了“无缺勤奖励[;]假日/周日补偿[;]交通津贴[;]员工餐补[;]非工资性补偿奖金[;]制服洗衣津贴[;]医疗特别津贴[;]夜班附加费[;以及]享受的假日”等额外收入,构成2019年9月Col$ 4.550.510的应发工资。申请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资支付期的工资单明确列明其“基本工资率”为Col$ 1.709.041,并显示应发工资为Col$ 4.376.521,实发工资为Col$ 3.988.890。除“基本工资”外,该工资单还列明了“假日/周日补偿[;]交通津贴[;]员工餐补[;]补偿奖金[;]制服洗衣津贴[;]医疗特别津贴[;]夜班附加费[;以及]法律服务奖金”等额外收入,构成2020年12月Col$ 4.376.521的应发工资。TuSalario.org的网站摘录显示,“飞机发动机机械师和维修工”在该岗位具有四年经验且每周工作48小时的情况下,5 平均月应发工资为Col$ 2.545.642。6 然而,该证据不具有说服力。

第一,TuSalario.org的摘录未包含任何关于所列平均月应发工资如何计算或如何获取信息以构成对比数据的信息。第二,TuSalario.org的摘录未具体说明所列平均月应发工资是基本工资率还是包含额外奖励(如申请人所获奖励)的工资率。如果其为“基本工资率”,则该证据不能表明申请人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从业人员获得了更高的薪酬。第三,我们注意到申请人提交的TuSalario.org摘录系其于2023年3月打印,但该摘录未指明所列月应发工资所适用的日期,因而无法证明其与申请人工资和收入证据所涵盖的期间相关。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由于工资水平通常逐年增长,其2019年和2020年的工资必然较高,因为其高于TuSalario.org摘录中提供的2023年工资水平。然而,这一笼统且缺乏支持的断言同样不能推翻审理主任的认定。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该监管标准。

证明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证据。8 C.F.R. § 204.5(k)(3)(ii)(E)。

申请人提交了其作为专业航空维护协会(PAMA)“正式会员”的官方会员卡副本。针对补件通知(RFE),申请人提供了PAMA网站摘录和PAMA主席的一封信,二者均表明以下内容:

4 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supra,at F.5(B)(2)。 5 看来申请人输入了该资格信息以获得所列结果。 6 该摘录还表明最低月应发工资为Col$ 1.622.249,最高为Col$ 4.77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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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获得正式会员资格,申请人必须持有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联邦法规汇编》(CFR)第14编第65部分D子部分——机械师或E子部分——修理员项下的证书,或外国国家航空当局同等证书,或持有联邦通信委员会通用无线电和电话证书。正式会员被授予投票权,并可担任协会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审理主任认定,并且我们同意,所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PAMA符合8 C.F.R. § 204.5(k)(3)(ii)(E)所设想之专业协会的资格。7 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PAMA拥有由已获得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历的个人组成的会员群体,也不足以证明该组织在其他方面构成专业协会。8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该监管标准。

证明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内成就和重大贡献之认可的证据。8 C.F.R. § 204.5(k)(3)(ii)(F)。

申请人提交了六封个人推荐信,日期均为2021年11月,以及一封日期为2023年5月的专家意见书,以证明其在航空或飞机维护领域内成就和重大贡献所获的认可。这些包括:(1) I I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C-A-Q-T-的一封信;9 (2) 航空工程师J-L-R-的一封信;(3) I I I I航空维护技术员C-Z-L-的一封信;(4) 航空维护技术员J-D-V-S-的一封信;(5) 高级服务主管O-F-C-的一封信,! I(6) J-R-C-的一封信;以及(7) 航空顶点项目协调员兼讲师T-S-的一封专家意见书。每封信所含信息在审理主任的决定中有详细说明,并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

审理主任指出,个人推荐信缺乏关于申请人对航空业具体贡献的详细说明,且未得到文件证据的支持。审理主任还指出,专家意见书未具体讨论申请人作为特殊能力个人符合该标准(或任何其他标准)的资格,仅就申请人是否满足Dhanasar国家利益豁免分析框架发表了意见。审理主任认定,并且我们同意,记录中未包含关于申请人对航空业具体贡献的信息,且所提交的信件未得到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内成就和重大贡献之认可的独立文件证据的支持。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关于信件未就申请人对以下方面的具体贡献提供足够详细说明的理由

7 申请人在上诉中未就审理主任关于该标准的认定作出回应。 8 8 C.F.R. § 204.5(k)(2)的法规包含以下相关定义:“专业指本法第101(a)(32)条所列职业之一,以及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历为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的职业。” 9 我们使用首字母缩写以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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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项目由书面证据支持,“不允许作出适当决定,特别是因为[USCIS政策手册]没有就这些信函应包含哪些内容给出适当指引。”申请人还指出审理主任决定中的一处错误,即审理主任就该标准的证据充分性纳入了相互矛盾的陈述,并表示“将两项陈述相比较,表明对[申请人的]信函存在褒贬不一的评价,显示其证据未获适当审查。”我们不同意。

虽然我们认可申请人所指出的审理主任决定中的矛盾措辞,但这似乎是一处笔误。在阅读审理主任的决定时,特别是涉及该标准的部分,可以清楚看出审理主任认定所提交的信函未充分提及、记录或分析申请人对其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方式,也未以其他方式解释其如何因在所选择领域中的成就而获得同行认可。此外,申请人主张由于USCIS政策手册未就认可信函应包含的信息提供指引,因而“不允许作出适当决定”,这一主张是错误的。

该法规的明文规定要求“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获得认可的证据”。因此,仅标明个人成就但未标明对行业或领域重大贡献的材料,不足以满足法规要求。See Matter of Echeverria, 25 I&N Dec. 512, 518 (BIA 2011)(认定在一系列法规要求中使用连词“和”“明确表明”必须满足[所列]各项要求)。虽然个人信函提供了申请人为其雇主及与同事在具体项目上工作的细节,且非常赞誉,但证据未显示其工作产生的影响超出其雇主、客户及其具体项目,达到表明对航空或飞机维修行业或领域作出成就和重大贡献的水平,而这是该标准明文规定所要求的。10

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满足该法规标准。

基于上述理由,证据未能确立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k)(3)(ii)中至少三项标准,并达到特殊能力分类所需的专业水平。11

B. 国家利益豁免

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确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符合国家利益。如前所述,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表明其符合《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规定的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个人。申请人未表明其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

10 以证书及其他与个人所主张贡献和成就同时期的文件形式作出的正式认可,可能比为申请而准备的认可个人成就的信函具有更大权重。See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5(B)(2)。 11 由于申请人未履行其举证责任以证明满足8 C.F.R. § 204.5(k)(3)(ii)中至少三项初始标准,我们无需提供Kazarian案,596 F.3d at 1119-20所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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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满足法规标准并达到特殊能力分类所需的专业水平。因此,申请人未确立 underlying EB-2移民分类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其根据Dhanasar分析框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上诉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就其裁决对所得结果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确立其满足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特殊能力个人的分类法规要求。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7-0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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