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585414 日期:2024年7月10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创业型皮肤科医生,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者。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参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的豁免,从而豁免劳工证。同上。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该分类的职位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驳回了其后的上诉,维持了审理主任的决定。现本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未附新证据,并声称我们“未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据给予应有考虑”。尽管申请人援引了某些法律和政策,但她未能证明我们在上诉决定中适用这些法律或政策存在错误。申请人亦未提出新的事实或提供支持性书证。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证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不要求“新事实”的证据此前不可获得或不可发现。相反,“新事实”是指与动议所提问题相关且此前未在程序中(包括原始申请)提交的事实。重申此前已陈述的事实或重新提交此前已提供的证据不构成“新事实”。
在此,申请人未提出任何新事实,且该动议无任何书证支持。因此,我们将驳回重新开案动议。
原文第 2 页
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作出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
在动议中,申请人主张“移民局未对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及RFE答复中提供的证据给予应有的充分考虑”。在复议动议中,我们不审议对先前否决提出的新异议。申请人不得利用本次提交对程序先前阶段提出新的错误主张。在此,申请人对审理主任决定所指称的错误与其在上诉论证中所指称的相同。我们在上诉决定中已处理了这些论点。然而,申请人未指出我们先前上诉决定中任何具体的法律或事实错误。申请人亦未主张我们先前的上诉决定未遵循法规和政策指导。
申请人在上诉中提出两个问题。第一,申请人似乎在论证一个已经解决的问题。她主张“她未改变其拟议事业的根本性质”,且“我们在RFE答复中引入的创业方面有助于增强她实现并改善原始申请中所述拟议利益的能力”。在我们的决定中,我们认可了申请人对拟议事业的实质性增补,但我们认定这些“广泛的修订虽然令人关切,但并未破坏申请人最初描述的拟议事业的特征和性质”。因此,申请人已在这一具体问题上胜出。
第二,她主张我们的决定“错误地论证申请人的企业寻求加入HUBZone计划”。1 并且申请人“清楚知道她的企业不符合HUBZone公司的资格”。因此,她声称虽然其商业计划表明致力于将投资引入经济萧条地区,从而促进其振兴,但她从未声称有资格获得HUBZone公司专属的利益。尽管我们确实详细讨论了申请人明显不符合HUBZone计划资格的问题,但我们也考虑到,即使申请人仅将或打算将其企业设在小企业管理局(SBA)认定的未充分利用商业区,而并非实际参与HUBZone计划,此种做法也不能在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所讨论框架的第一项要件下确立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我们指出,记录未能充分确立SBA在设立HUBZone时所考虑的参数,以致我们无法评估SBA认定的未充分利用商业区是否类似于申请人所关注的经济萧条地区。即使在动议中,记录也未能确立:除了向其潜在客户和员工提供的有限利益之外,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程度,或会带来实质性的积极经济效应。
申请人未确立复议的适当理由。申请人不能通过广泛不同意我们的结论来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该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如何在法律或政策上犯了错误。参见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认定复议动议并非当事人实质上提交相同书面论证意见并通过泛泛指称先前决定存在错误来寻求复议的程序)。
1 参见 https://www.sba.gov/federal-contracting/contracting-assistance-programs/hubzone-program。
原文第 3 页
在这些程序中,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确立所请求利益资格的责任。本法第291条,8 U.S.C. § 1361。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表明重新开案程序或复议我们先前决定的适当理由。因此,根据向我们陈述的事实,申请人未确立对所寻求利益的资格。2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2 对申请人记录的审查表明,她于2023年10月24日提交了新的EB-2分类请求,审理主任于2024年2月21日批准了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