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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供应链总监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7月1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举证标准与证据整体评价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举证标准与证据整体评价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决定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基础资格,但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下的国家重要性要求,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和第三要素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作实质认定。驳回上诉不构成对第二、第三要素的否定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conclud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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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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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供应链总监,通过提交I-140表格寻求EB-2第二优先职业移民分类,主张自己属于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拟在佛罗里达州设立一家公司,提供航空零部件相关的采购、维修、物流、适航与可追溯性等外包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viation supply chain director, seeks second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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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proposes to create _________ company, providing a combination of industry-specific outsourced tasks such as "sourcing, purchasing, maintenance, overhaul management, logistics, clearance, assessment, eligibility, airworthiness, and trace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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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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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主任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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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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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AAO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决定,维持原审对证据的评价,认定拟议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JUL.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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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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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先证明符合EB-2基础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以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拒绝申请,但AAO记载其结论为记录未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关于基础资格的主任具体意见原文未详细记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在重新审查后同意主任的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资格,因此该项基础资格不再构成争议,审查焦点转向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After reviewing the entirety of the record,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conclusion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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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须显示更广泛的影响或重大正面经济效应。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设立的航空供应链服务公司具有国家重要性,理由包括供应链危机、创业趋势、行业短缺、推荐信、资质证书及商业计划中的营收和就业预测。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AAO同意主任对证据的评价。

关于供应链问题和创业趋势的文章及行业报告(如“Worker Shortages, Supply Chain Crisis Fuel 2022”“16 Entrepreneurship Trends for 2022/2023”“55% of America's Top Starups Were Founded by Immigrants”)

证明目的
证明航空供应链物流等议题具有国家重要性,以及移民创业对美国有益。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文章讨论的是行业或移民群体议题,并未证明申请人具体拟设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未针对申请人在佛罗里达州及特定都市区提供供应链总监服务的具体事业,也未说明该事业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s submitted regarding the supply chain problems and solutions do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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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包括现任雇主及另外两封)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对领域产生影响及其知识技能卓越。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仅涉及申请人与其同事、现任雇主的具体服务,未显示其工作的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局限于特定合作者,未证明拟议事业超越其预期客户或雇员而对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mmendations do not show the broader impact of the Petitioner's work and is limited to his specific collabo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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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简历、资质证书及多年经验

证明目的
证明其知识、技能和经验使其成为行业知名专家。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涉及申请人个人能力和既往成就,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而非第一要素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个人知识、技能和证书不能替代对具体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knowledge, skills, and abilities relate to th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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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many certifications and years of experience, does not indicate the national impact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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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含第五年800万美元营收及21个直接就业岗位预测)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显著就业创造和正面经济效应,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未提供佐证材料支持商业计划中的断言和数字,也未证明这些营收和就业预测对区域或全国经济具有重大正面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800万美元营收和21个岗位的意义,未证明其能利用该地区大量劳动力或显著影响就业创造与经济增长。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supporting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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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data to show that the benefits to the regional or national economy would reach the level of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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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面临商业专业人士短缺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可缓解合格劳动力短缺,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职业或职业技能短缺并不使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此类短缺由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处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主张与Dhanasar第一要素下具体事业国家重要性之间的关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lleged shortage of occupations or occupational skills does not render his proposed endeavor nationally important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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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行业文章讨论的是行业议题而非其具体事业;推荐信和资质仅涉及其个人能力与既往合作范围,属于第二要素;职业短缺由劳工证程序处理;商业计划的营收和就业数字缺乏佐证,也未显示对区域或全国经济的重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of the record,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evaluation of the evidence, and conclude it does not establish,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as contemplated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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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correctly concluded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because it falls within one or more of these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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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documentation in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precedent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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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审查外国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拟议事业,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通过推荐信、资质证书和经验主张其知识技能卓越,处于有利地位。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就此要素作出认定;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审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指出,由于记录未满足第一要素,进一步分析第二要素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本次决定未对第二要素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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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后认定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可为美国公司创造业务、税收和就业,因而豁免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就此要素作出认定;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审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认为无需对第三要素进行实质分析,本次决定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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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标准与证据整体评价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即所主张事实“更可能为真”;审查不仅看证据数量,也看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主任错误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且未审查提交的全部国家利益豁免证据。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记录未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AO 认定与理由

AAO确认本案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并在重新审查全部记录后同意主任对证据的评价,认为证据整体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of the record,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evaluation of the evidence, and conclude it does not establish,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as contemplated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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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AAO如何区分“行业议题的重要性”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以及其要求文章、报告与具体事业之间建立何种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here is not whether these initiatives, as well as the topics of aviation supply chain logistics, or similarly related subjects, are nationally importa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AAO将推荐信、资质证书和个人经验归入Dhanasar第二要素而非第一要素的论证边界,注意本次决定并未对第二要素作出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issue here is whether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he proposes to undertake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not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s the experience and capabilities to provide those servic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商业计划中营收和就业预测被要求佐证及说明其对区域或全国经济意义的评价口径,不推测补充何种材料即可获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supporting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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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0840272 日期:2024年7月1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供应链总监,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具有特殊能力个人,以及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作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需要另行证明豁免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符合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获得对工作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

原文第 2 页

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申请人拟创建_________公司,提供行业特定外包任务的组合,例如“采购、购买、维护、大修管理、物流、清关、评估、适航性及可追溯性”。该事业将是一套服务组合,并将管理所有飞机相关部件和零件,从维修和采购到采购和退货。

在审查全部记录后,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有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适用了优势证据标准,且未审查为国家利益豁免提交的全部证据。正如申请人所主张,本程序中的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表明其所主张的事项“更有可能”或“很可能”为真。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为确定申请人是否在优势证据标准下履行了举证责任,本办公室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证据的质量(包括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同上;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经对记录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对证据的评估,并认定该证据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 Dhanasar 框架所设想的国家重要性。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审理主任正确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因为它属于上述一个或多个领域。

接下来,本办公室审视国家重要性,并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简历、

¹ 另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第三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原文第 3 页

商业计划、申请人在该领域工作的文件、推荐信,以及航空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文章和报告。

申请人主张,讨论各种倡议显著性的文章和行业报告,例如“Worker Shortages, Supply Chain Crisis Fuel 2022”和“16 Entrepreneurship Trends for 2022/2023”,支持其关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主张。然而,此处的问题不是这些倡议以及航空供应链物流或类似相关主题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即通过其在佛罗里达州I I以及随后在I I大都市区I I的公司提供其作为供应链总监的服务。在本案中,就供应链问题和解决方案提交的文章并未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此外,申请人依赖关于移民社区创业精神的报告,例如“55% of America's Top Startups Were Founded by Immigrants”,这些报告涉及外国出生者给美国带来的益处,而非申请人的具体事业或I I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尽管申请人的陈述反映其意图提供“航空维修供应商的宝贵合作伙伴,这将简化和提高业务流程的效率,而该流程一直是交付服务中最具挑战性和资源消耗最大的环节之一”,但其未提供足够的信息和证据证明预期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未指明该领域具体影响的笼统结论性陈述几乎没有证明价值。参见 1756, Inc. v. U.S. Att'y Gen., 745 F. Supp. 9, 15 (D.D.C. 1990)(认定机构在移民福利审理中无需采信结论性主张)。

此外,申请人强调其“对行业物流、参与者、资源和监管框架无与伦比的了解”使其成为“飞机部件采购、维护、修理和大修采购与物流方面的著名专家”。然而,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涉及 Dhanasar 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同上,第890页。此处的问题是其所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在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下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而非申请人是否具有提供这些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同样,申请人主张提交的推荐信涉及其在领域内工作的影响。申请人现任雇主的信件I I讨论了申请人“在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力项目中的知识”。另一封来自I I的信件确认申请人的“领域知识和技能首屈一指”。第三封来自I I的信件指出,申请人的事业将“有助于美国公司许多部门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创造业务、税收和就业。”尽管这些信件提及申请人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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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和现任雇主,推荐信并未显示申请人工作的更广泛影响,且仅限于其特定合作者。同样,申请人拥有许多认证和多年经验这一事实,并不表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层面的影响。推荐信和认证涉及申请人先前的工作和成就,与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而非第一项要件(国家重要性)更为相关。Id. at 890。

申请人还主张,其拟议事业可以缓解“美国已经开始面临的商业专业人士即将出现的短缺……”所称的职业或职业技能短缺,并不使其拟议事业在Dhanasar框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事实上,此类合格工人短缺正是由美国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的。

评估申请人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的另一个因素是该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Id. at 889。在此,申请人未证明 将如何对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Dhanasar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Id. at 893。记录未通过支持性文件显示申请人的事业如何充分延伸至其潜在客户或雇员之外,从而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对领域或美国经济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最后,尽管其为拟议公司提供了商业计划书,但申请人未提交支持性证据以佐证其中的主张和数字。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商业计划书所称的收入和就业预测,即使可信或合理,如何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如何为我国带来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尽管商业计划书预测第5年收入为8百万美元,但申请人未确立该数据的重要性,以表明对地区或国家经济的益处将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Id. at 890。同样,尽管商业计划书声称第5年创造21个直接就业机会,但申请人未证明这些数字的相关性,也未表明此类未来人员配置水平将为I I佛罗里达或l I地区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例如,申请人未确立此类就业数字将利用该地区大量劳动力人口,或将在地区或国家层面实质性影响就业创造和经济增长。基于所有这些原因,记录未证明,除了为其潜在客户和雇员提供的有限益处之外,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或表明其将提供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确立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能

原文第 5 页

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因此,进一步分析申请人在Dhanasar所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下的资格将无实际意义。2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或未能以自由裁量方式证明其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予以考虑。

裁定:上诉被驳回。

2 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参见Matter ofL-A-C-, 26 l&N Dec. 516,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另行满足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7-1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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