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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130492 日期:2024年7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技术工人)
申请人是一家非营利医疗系统,拟雇用受益人担任注册护士。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就业类第三优先(EB-3)移民签证类别下的“技术工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组织可在此类别下担保非公民获得永久居留权,以从事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工作。同上。
在最初批准申请后,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回应审理主任的撤销意向通知(NOIR)。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已及时回应了该通知。
在撤销程序中,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89 (BIA 1988)(引注省略)。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该组织已证明其及时回应了NOIR。因此,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
作为技术工人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为永久性地以外国工人填补美国工作岗位,潜在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DOL)的认证。见该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如果DOL批准某一工作,雇主接下来必须将经认证的劳工申请连同移民签证申请一并提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该法第204(a)(1)(F)条,8 U.S.C. § 1154(a)(1)(F)。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非公民受益人可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如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见该法第245条,8 U.S.C. § 1255。
然而,DOL已认定美国缺乏足够的护士,且非公民在这些“A类表”职位中的就业不会损害类似职位美国工人的工资或工作条件。20 C.F.R. § 656.5。因此,A类表申请人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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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OL劳工认证程序中向美国工人宣传其职位。相反,DOL授权USCIS在移民签证申请程序中裁定A类表劳工认证申请。20 C.F.R. § 656.15(a)。因此,在本事项中,USCIS不仅裁定移民签证申请,还裁定其附随的劳工认证申请。见20 C.F.R. § 656.15(e)(将A类表程序中的USCIS劳工认证裁定描述为“决定性的和最终的”)。
二、分析
在受益人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前的“[任]何时候”,USCIS可“基于良好和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除非申请根据8 C.F.R. § 205.1(a)(3)(iii)可自动撤销,USCIS必须通知申请人所称的撤销理由,并给予提交人机会提交支持申请和反对撤销理由的证据。8 C.F.R. § 205.2(a)、(b)。
如果在通知发出时,未解释且未反驳的记录本应导致申请被拒,USCIS可适当发出NOIR。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450, 451 (BIA 1987)。如果申请人未及时回应NOIR,或回应未能克服所列撤销理由,USCIS可撤销申请的批准。同上,第452页。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3日提交了本申请。五天后,USCIS批准了该申请。2023年11月14日,USCIS发出了NOIR。NOIR指称,申请人用于支付申请费和“加急处理”费1的支票所对应的银行未兑付该等付款。该通知称,除非申请人在2023年12月17日前支付服务费并提交银行已履行付款的证明,USCIS将撤销申请的批准。见8 C.F.R. § 106.1(c)(2)(允许在银行未兑付申请费付款时撤销申请的批准)。USCIS记录未显示审理主任在2023年12月17日前收到NOIR回应。因此,审理主任于2024年1月11日撤销了申请的批准。
记录支持审理主任适当发出NOIR。USCIS记录未显示申请人提交了NOIR回应。回应的缺失本应导致申请被撤销。见 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第452页。因此,审理主任适当发出了NOIR。
然而,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已及时回应NOIR。申请人提供了快递公司在线跟踪回执的副本,其中提及该申请,并显示包裹于2023年11月29日由该服务中心加急处理部门签收。申请人NOIR回应的副本显示其包括:该组织费用支票正面和背面的副本,显示银行于2023年11月7日兑付了该等支票;该组织支付服务费的证明;以及2023年11月23日律师与加急处理部门代表之间的电子邮件往来副本。
1 作为额外费用的交换,某些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加急处理。8 C.F.R. § 106.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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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理主任的撤销决定相反,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已及时回应NOIR。因此,我们将撤回该决定。
审理主任没有机会审查申请人的NOIR回应。因此,我们将此事项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包括该组织的NOIR回应,并作出新的决定。
三、结论
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已及时回应审理主任的NOIR。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