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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5年7月11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奖项、媒体报道、评审他人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是一名摄影师,记录全球社会和文化重要时刻与问题,寻求 EB-1 杰出能力分类。审理主任(SCOPS)拒绝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一次重大国际公认奖项或至少三项法规标准。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主张其满足奖项、出版材料和评审等标准。

争议标准

上诉涉及 8 C.F.R. § 204.5(h)(3) 下的多项标准,包括 (i) 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iii) 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或主要媒体出版材料、(iv) 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审、(vii)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的展示、(viii) 对杰出组织或机构的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ix) 服务的高薪酬、(x) 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

AAO 认定

AAO 认定申请人满足 (iii) 出版材料、(iv) 评审和 (vii) 展示标准,但在最终裁量中认定申请人未通过优势证据证明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且未显示其是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因此,AAO 驳回上诉。

不成立的原因

AAO 认为证据不足的具体原因包括:奖项未证明如何将申请人置于领域顶端,且最显著奖项已超过 15 年,最新奖项近五年,未显示持续认可;媒体报道未证明与领域顶端者相比如何,未显示受赞誉职业生涯;评审经验仅限于一次竞赛,未显示定期评审公认个人的历史;展览无近期证据,未证明获得评论家赞誉、吸引显著人群或提高出席率。

对申请人的启示

在组织证据时,推荐信应包含具体事实而非结论;媒体报道应以申请人为主题并来自主要媒体;会员资格应证明入会门槛;奖项证据应显示其与领域顶端者的相称性;评审经验应体现定期和持续的评审历史;展览证据应展示场所的声誉和影响力。

中文全文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号:38505074

日期:2025 年 WLY 11 日

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摄影师,寻求根据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类别,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非公民进行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1)(A) 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分类使得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

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拒绝了该申请,结论是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作为杰出能力个人,无论是作为一次重大国际公认奖项的获得者,还是作为初步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必需法规标准中至少三项的人。此事现根据 8 C.F.R. § 103.3 提交至我们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需通过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该法第 203(b)(1) 条使得签证可提供给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如果:

(i) 该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

(ii) 该外籍人士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并且

(iii) 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将显著有利于美国的前景。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法规 8 C.F.R. § 204.5(h)(3) 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奖项)证明受益人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得到国际认可。如果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证明其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我们随后在最终裁量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证明该个人是处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其中文件首先被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数量的标准,则在最终裁量的背景下考虑);另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II. 分析

申请人主张,他是在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基于其作为摄影师记录全球社会和文化重要时刻和问题的技能和经验。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了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他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法规标准。申请人最初声称满足七项标准,总结如下:

(i) 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iii) 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或主要媒体出版材料;

(iv) 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审;

(vii)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的展示;

(viii) 对杰出组织或机构的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

(ix) 服务的高薪酬;

(x) 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

SCOPS 认定申请人满足了关于展示其作品的标准,但未满足其他声称的任何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他满足 SCOPS 认定负面的三项标准,即获得奖项、出版材料和评审。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我们同意 SCOPS 的结论,即申请人满足了展示标准。此外,我们认定他也满足了评审以及出版材料要求。

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出版材料,涉及申请人在寻求分类的领域中的工作。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8 C.F.R. § 204.5(h)(3)(iii)。

申请人提供了几篇关于其工作的文章,包括 2015 年一篇展示其照片的文章。SCOPS 认定申请人不满足此标准的要求,因为出版材料是营销材料且仅为地方出版物。在回应补件通知(RFE)和上诉时,申请人重新提交了关于其照片在 [已隐去] 出版的证据,并解释 [已隐去] 拥有超过九百万订阅者,是美国任何报纸中订阅者最多的。由于文章以申请人和其工作为主题,并在主要媒体上发表,足以证明他满足了 8 C.F.R. § 204.5(h)(3)(iii) 的出版材料标准。

关于申请人作为评审,单独或作为小组成员,评审在寻求分类的相同或相关领域中的他人工作的证据。8 C.F.R. § 204.5(h)(3)(iv)。

SCOPS 认定申请人不满足此标准的要求。在回应 RFE 时,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奖项评审团主任的修订信函,其中他主张他是摄影评审。此信函和奖项的佐证表明申请人在 [已隐去] 评审了他人工作,充分证明申请人满足了此标准要求的基本要素。

我们上述分析涵盖了申请人在此两步裁决过程第一部分中满足的所有标准。申请人已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无需讨论与 8 C.F.R. § 204.5(h)(3)(i)-(x) 法规条款相关的任何额外资格主张。

B. 最终裁量

由于申请人已提交必要的初步证据,我们将评估他是否通过优势证据证明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且他是处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在最终裁量中,我们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证据的整体情况,以确定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其在领域内具有杰出能力。1

在此事项中,我们认定申请人未显示其资格。

通过他的照片,申请人记录了文化问题,如西非的中国非法捕鱼船队、中国的精神病患者、维吾尔工人的生活以及 [已隐去] 的污染。他获得了奖项,接受了媒体报道,评审了他人工作,并在各种展览中展示了他的摄影。然而,记录并未证明他的成就达到国会所设想的「领域内受赞誉的职业生涯」的水平。2

申请人提供了他获得的奖项证据,包括 2015 年的 [已隐去]、2014 年的 [已隐去]、2015 年的 [已隐去],以及 2020 年入选 [已隐去] 决赛。在上诉中,申请人讨论了 [已隐去] 资助,并重新提交了一封来自资助者的信函,解释申请人「是这些非凡摄影师之一,这就是为什么他在 2015 年从全球众多杰出摄影师中被选为获奖者。」尽管此资助反映了对其工作的一些认可,但申请人未证明此资助如何将他置于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中。参见 8 C.F.R. § 204.5(h)(2)。此外,申请人未证明持续认可,因为他作为最显著奖项 [已隐去] 资助的受益人已超过 15 年,而最新奖项(他在上诉中未提供额外文件)是在近五年前获得的。申请人未证明在所需的国家或国际水平上具有持续声誉。他未显示其成就获得了显著关注,因此未证明其奖项和奖励与领域顶端者相称。

关于媒体报道,申请人提供了来自几个媒体机构的材料,涉及其摄影。两个显著媒体机构报道了他的工作,即 2015 年的 [已隐去] 和 2017 年的 [已隐去]。虽然出版材料表明申请人的工作吸引了一些媒体关注,但申请人未证明此类报道与处于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或拥有受赞誉职业生涯的成功水平一致。例如,申请人未显示其媒体报道量与领域内最顶端者相比如何。再次,申请人未证明媒体报道如何反映领域内受赞誉的职业生涯或非常高的标准,以呈现比要求更广泛的文件。参见 Bodhankar v.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119CV706MADCFH, 2020 WL 777211, at *5 (N.D.N.Y. Feb. 18, 2020)(认定原告缺乏媒体报道与国家或国际声誉不一致)。另见该法第 203(b)(1)(A) 条。

尽管我们不同意 SCOPS 关于申请人在 8 C.F.R. § 204.5(h)(3)(iv) 标准下的评审经验,但在最终裁量中,他似乎未达到此分类的高标准。虽然 SCOPS 在个别标准下的分析重点不适用于裁决的该阶段,但其中大部分在此适用,SCOPS 识别的弱点似乎证明申请人的评审记录未达到与此高度限制性签证分类相关的期望。

申请人的评审经验是证据是否表明国家或国际声誉的相关考虑因素。参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22。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作为第 98 届 [已隐去] 的评审是一种杰出特权,提供给 [已隐去] 以证实其角色的信函指出,该奖项「依赖像 [已隐去] 这样的顶级评审来维持我们的高标准,参与此评审过程是重大荣誉。」他作为评审的经验仅限于此一次竞赛。没有证据表明他与领域内他人不同,例如证明他有定期和持续评审公认、受赞誉的摄影领域个人的历史,申请人未显示其评审经验将他置于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中。

如上所述,申请人提供了满足 8 C.F.R. § 204.5(h)(3)(vii) 展示标准的证据。由于预期像申请人这样的摄影师会在展览和其他活动中展示其作品,我们将评估其作品展示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与此高度限制性分类一致的声誉。我们将考虑他参与的场所和展览的 [已隐去]。申请人的作品在 [已隐去] 展览期间 [已隐去],2015 年在巴黎的 [已隐去] 展示,并于 2015 年至 2018 年在 [已隐去] 再次展示。申请人的另一展览于 2015 年在 [已隐去] 展出,2019 年他的照片在 [已隐去] 展出。2016 年,他的照片在 [已隐去] 展览中展示,2016 年在 [已隐去],2015 年在 [已隐去] 以及几个出版物中。尽管申请人的作品在 2015 年至 2019 年间在不同场所展示,但他未提供任何近期展览的证据,因此无法显示持续声誉。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展览获得评论家赞誉、吸引显著人群、是特别负盛名的场所或提高了展览出席率。没有证据区分申请人的展览与领域内他人,他未显示他「是上升至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3

总之,申请人寻求高度限制性签证分类,旨在为领域顶端具有持续声誉的个人。申请人的证据证实他在领域内受到了关注。然而,考虑申请人能力和成就的全面衡量,其国家或国际声誉的水平以及其成就在领域内得到认可的程度并不表明持续声誉的记录。此外,他未提交广泛文件证明他已达到将其置于上升至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中的专业知识水平。

III. 结论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未证明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上诉将基于上述原因被驳回。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所寻求移民福利资格的责任。申请人未在此履行该责任。

裁定:

上诉被驳回。

注意:此构成此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果。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否则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籍人士,可能通过发出表格 I-862、出庭通知,根据该法第 240 条启动驱逐程序。这些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7-1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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