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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01422286 日期:2022年7月1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技术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卡车运输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簿记员。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技术工人。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
在最初批准该申请后,德克萨斯服务中心的审理主任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审理主任认定,在随附的美国劳工部(DOL)证明中,申请人故意隐瞒了其公司高管与受益人之间的家庭关系。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前任律师在未经公司知情的情况下虚假陈述了这些关系。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参见 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89 (BIA 1988)(讨论撤销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另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讨论证明标准)。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基于就业的移民
作为技术工人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潜在雇主必须获得DOL证明:(1) 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所提供职位;以及 (2) 聘用非公民担任该职位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参见该法第212(a)(5)条,8 U.S.C. § 1182(a)(5)。
其次,雇主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经批准的劳工证明及移民签证申请。参见该法第204条,8 U.S.C. § 1154。除其他事项外,USCIS确定非公民受益人是否符合DOL认证职位的要求以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8 C.F.R. § 204.5(l)。
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受益人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参见该法第245条,8 U.S.C. §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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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之前的任何时间,USCIS可以因“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如果有记录支持,申请的错误批准构成撤销的正当理由。Matter of Ho, 19 I&N Dec. at 590。
如果在撤销意向通知(NOIR)发出时,未经解释且未被反驳的记录本应导致申请被拒,则USCIS适当发出撤销申请批准的意向通知。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450, 451 (BIA 1987)。如果申请人不提交NOIR答复,或者企业的答复未能克服所述撤销理由,则USCIS适当撤销申请的批准。Id. at 452。
二、所指称的虚假陈述
审理主任认定,在随附劳工证明的C.9部分,申请人故意隐瞒了当时其两名公司高管与受益人之间的家庭关系。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
三、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尽管审理主任未予处理,但在NOIR发出时的记录并未证明申请人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提供工资的所需能力。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从申请优先日起直至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期间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8 C.F.R. § 204.5(g)(2)。支付能力的证据通常必须包括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Id.
劳工证明载明所提供簿记员职位的工资为每年31,554美元。申请的优先日为2008年10月27日,即DOL接受劳工证明申请进行处理的日期。参见8 C.F.R. § 204.5(d)(解释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USCIS于2009年6月批准了该申请。因此,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2008年(申请优先日所在年份)和2009年(申请获批所在年份)具备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申请人提交了其2008年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然而,记录中缺乏法规要求的该公司2009年支付所提供工资能力的证据。因此,在NOIR发出时的记录本应导致申请被拒。参见 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at 451。
审理主任未将该潜在撤销理由通知申请人。因此,我们将该事项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发出新的NOIR,指示该公司提交2009年的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参见8 C.F.R. § 204.5(g)(2)。申请人还可以提交其在2009年支付所提供工资能力的额外证据,包括其向受益人支付任何工资的证明,或支持 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 (Reg'l Comm'r 1967) 所述因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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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记录支持,新的NOIR可以包括额外的潜在撤销理由。但是,审理主任必须将所有潜在撤销理由通知申请人,并给予该公司合理的答复机会。参见8 C.F.R. § 205.2(b)。在收到及时答复后,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并作出新决定。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