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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26807979 日期:WLY 18, 2023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专业人员)
申请人是一家工业发电机的销售和贸易商,寻求永久雇用受益人担任市场研究分析师。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签证类别中的专业人员。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就业类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为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在最初批准申请后,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撤销了申请的批准。审理主任认定,与随附的美国劳工部(DOL)认证中所提供职位的工作要求相反,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拥有美国学士学位。申请人对撤销提出上诉,除其他事项外,主张申请人符合所提供职位的教育资格。我们驳回了上诉,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拥有所需的教育背景。我们还指出,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具备所提供职位的合格经验。1 本事项再次提交我们面前,系基于重新开案动议与复议动议的合并动议。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批准重新开案动议,并将本事项发回审理主任作出新决定。复议动议已无实际意义。
1 尽管我们并未以此为由驳回上诉,但我们部分指出: 在本事项的任何未来提交文件中,申请人必须提供受益人雇主的信函,充分描述受益人的经验。见 8 C.F.R. § 204.5(l)(3)(ii)(A)。该公司还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证据解决雇主信函与劳工认证之间关于受益人所述资格的不一致之处。见 Matter of Ho, 19 I&N Dec. at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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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不要求“新事实”的证据此前无法获得或无法发现。相反,“新事实”是指与动议所提出的问题相关、且此前未在程序中提交的事实,该程序包括原始申请。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我们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我们在复议动议中不考虑新事实或新证据。
二、分析
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在上诉驳回决定中所述的本事项事实与程序历史摘要以及适用法律。简要概述如下:本事项的优先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即DOL接受随附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的劳工认证之日。劳工认证规定所提供市场研究分析师职位的最低要求为美国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所提供职位两年经验。劳工认证表明,申请人既不接受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也不接受相关职业的经验。2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由律师签署的书面论证意见、我们先前决定的副本以及以下文件:国际教育同等学历评估服务处对受益人教育资历的评估副本,日期为2022年8月;以及受益人先前雇主于2023年2月出具的一页信函。教育资历评估得出结论,受益人于2012年通过一所英国大学项目、由一所黎巴嫩分校授予的商业研究(系统实践)文学学士学位,“等同于美国地区认证大学授予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反之,受益人先前雇主的信函概括陈述,他“在我们营销职能的所有领域发展了技能,包括市场研究”,且其“主要职责是进行市场研究,以优化资源利用,扩大我们在中东的市场”,并分别注明其被授予两个职位名称的时间。
由于动议中提交的新书面证据涉及对我们驳回上诉理由具有实质性的事实,我们将批准重新开案动议。我们将本事项发回审理主任,由其首先审查证据,并裁定申请人是否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具备所请求福利的资格,包括受益人是否符合
2 在动议中,申请人主张,其所提供职位的广告并未将申请人限制为仅持有美国学士学位者,且其意图是接受持有外国或美国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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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职位的教育和经验要求。见 8 C.F.R. § 103.5(a)(2)。3 复议动议已无实际意义。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获批准,本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3 申请人在动议中重复其关于律师无效协助的主张。见 Matter of Lozada, 19 I&N Dec. 637 (BIA 1988), aff'd, 857 F.2d 10 (1st Cir. 1988)。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交受益人的教育资历评估,似乎是对我们在上诉决定中关于 Lozada 讨论的回应。由于该评估系首次在动议中提交,且我们正将本事项发回审理主任审查该评估,审理主任可在发回重审时处理申请人的 Lozada 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