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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0474470 日期:2022年7月2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专业人员的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软件开发商,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系统分析师。其提交了表格I-140,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专业人员。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基于就业的“EB-3”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为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批准了该申请,但随后根据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及8 C.F.R. § 205.2的规定,在通知后撤销了该批准。审理主任认定该申请系错误批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作出真实的职位邀请,且受益人不符合劳工证中规定的所提供职位的要求。
此事现因受益人的上诉而由我们审理。尽管通常并非如此,但在下述某些情况下,受益人可被视为移民申请撤销程序中的受影响方。在本案中,由于审理主任未裁定受益人参与撤销程序的资格,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就受益人的诉讼资格进行进一步程序。
分析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法规通常不允许受益人对申请的撤销提出上诉。见8 C.F.R. § 103.3(a)(1)(iii)(B)(规定受益人不是具有法律诉讼资格的“受影响方”)。然而,某些被撤销的I-140签证申请的“符合转移资格”的受益人,在撤销程序中被视为受影响方。该法第204(j)条,8 U.S.C. § 1154(j)。见Matter of V-S-G- Inc., adopted Decision 2017-06(AAO 2017年11月11日)。根据该法第204(j)条的转移条款,已批准的申请在某些条件下即使符合条件的受益人更换工作或雇主后仍可保持有效。有效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其身份调整申请至少待决180天的,如果新工作与申请中所提供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分类,可将申请“转移”至新工作。见8 C.F.R. § 245.25(a)(2)(i)。因此,即使签证分类的申请人及其受益人不再存在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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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申请仍可为受益人的身份调整申请之目的而保持有效。
要在撤销程序中被视为受影响方,受益人必须已向USCIS提交了转移至另一雇主的适当请求。自2017年1月17日起,转移请求必须通过表格I-485 Supplement J提交。1 见7 USCIS政策手册E.5(B)(1)及6 USCIS政策手册E.10(e),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另见8 C.F.R. § 245.25(a)。受益人的转移请求在撤销意向通知(NOIR)或撤销通知(NOR)发出之前已获USCIS有利审查的,即为适当。见6 USCIS政策手册,supra, at E.10(e)。因此,当USCIS作出受益人符合转移资格的有利裁定时,受益人即成为在撤销程序中具有法律诉讼资格的“受影响方”。Id.
在本案中,移民签证申请(表格I-140)最初于2007年12月8日获批。受益人于2007年10月12日提交了表格I-485,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申请。该身份调整申请仍开放并待决。审理主任于2020年7月23日发出了NOIR,通知寄送至申请雇主。申请人未回应NOIR。相反,受益人于2020年10月22日回应了NOIR。其回应包括I-485 Supplement J。没有迹象表明审理主任已就转移请求采取任何行动,无论有利与否。
审理主任于2021年9月17日撤销了申请的批准。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在其身份调整面谈中的陈述证明该职位对美国工人不可用。审理主任还认定,受益人提供的关于其教育背景的信息不一致,这使其对该职位的资格受到质疑。
审理主任将NOR寄送至申请雇主。受益人于2021年10月5日及时提交了对撤销的上诉。
记录显示,受益人在审理主任发出NOR之前提交了转移请求,且其表格I-485身份调整申请在任何转移请求提交之前已待决远超180天。审理主任未裁定是否应基于受益人是否符合转移资格以及其是否适当请求转移,而将受益人视为撤销程序中的受影响方。
因此,我们将把本案发回重审,由审理主任裁定受益人是否符合该法第204(j)条下的转移资格并适当请求了转移。如果审理主任认定应按照USCIS政策备忘录PM-602-0152将受益人视为受影响方,审理主任应按照该政策备忘录向申请人和受益人发出新的NOIR。
在收到对新的NOIR的及时回应或回应期届满后,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并作出新的决定。
1 官方名称为表格I-485 Supplement J,真实职位邀请确认或根据INA第204(j)条的工作转移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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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此事发回重审,以按照上述决定进行进一步程序并作出新的决定。如果新决定不利,应将其认证至我们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