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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084288 日期:WL. 21, 2025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供应链研究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申请,认定虽然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基础分类的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在上诉中,我们撤回了SCOPS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新的录入。在我们发回重审后,SCOPS驳回了一项动议,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未能证明已满足提交复议动议的要求。该事项现依据8 C.F.R. § 103.3在本院上诉审理中。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院对本案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撤回该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对职位offer要求给予“国家利益”方面的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分析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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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总体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以该案不符合复议动议要求为由驳回案件存在错误。申请人澄清从未提交过任何复议动议,而是适当地对初始驳回提出了上诉。该上诉随后由我们发回重审以作出新决定。因此,申请人主张该事项应按照发回重审指示进行审理,而非以申请人未确立适当的复议理由为由予以驳回。
经审查记录,SCOPS驳回了申请,申请人及时对该驳回提出上诉。我们审查了该上诉,认定SCOPS的决定未充分处理所有已提交的证据和实质问题,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指示按照适用法律和法规作出新决定。针对我们的发回重审,SCOPS作出决定驳回申请,称记录不支持有利结果。然而,SCOPS表示该事项正被作为复议动议处理,并据此驳回了申请。经审查,我们认定SCOPS不当将发回重审的案件作为复议动议处理,而非基于发回重审和初始申请的是非曲直作出新决定。SCOPS在重新定性案件的程序状态方面存在错误。我们再次将该案发回重审,以按照我们的发回重审指示作出决定,并基于全部证据及管辖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适用法律标准作出新的、独立决定。
我们同意申请人关于该决定存在缺陷的主张。审理人员必须充分解释驳回签证申请的理由。见8 C.F.R. § 103.3(a)(i)。此外,驳回福利的决定必须包含驳回的具体理由,并充分解释 underlying 缺陷,以使申请人有公平机会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使本院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 appellate 审查。见,例如,Matter of M-P-, 20 I&N Dec. 786 (BIA 1994)(认定驳回动议的理由必须明确,以使受影响方有有意义的机会在上诉中质疑该裁定)。在此,该决定未满足这些要求。
在发回重审后评估Dhanasar第一项要件时,审理主任应分析证据并认定申请人的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审理主任还应分析证据并认定申请人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提供了可能具有第一项要件所要求国家重要性的事业示例,即具有“在特定领域内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事业,例如“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同上,第889-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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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个人。同上,第890页。为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我们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在此过程中,SCOPS应充分考虑与第二项要件分析相关的证据,该分析要求考虑个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和在相关工作努力中的成功记录;其是否有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个人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取得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兴趣的证据。SCOPS应处理与这些因素相关的所有相关文件,例如申请人的发表和引用历史以及推荐信。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总体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同上,第890-91页。在进行此分析时,SCOPS可评估如下因素:鉴于个人资格或拟议事业的性质,其获得职位offer或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对其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同上。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证明,总体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同上,第891页。
虽然记录中的证据最终可能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但审理主任认定其不满足三项要件中任何一项的裁定未充分处理已提交的证据或适当适用Dhanasar中规定的分析,因此未充分解释驳回的理由。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进一步考虑并作出新决定。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包括申请人的上诉,并确定其是否已证明符合Dhanasar框架三项要件中每一项的资格。审理主任可在作出新决定前要求提供其认为与裁定相关的任何额外证据。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