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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事项 OFF- LLC 日期:2018年7月2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投资管理服务提供商,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高级系统管理员。申请人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中的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ii)条,8 U.S.C. § 1153(b)(3)(ii)。这一基于就业的“EB-3”类别允许美国企业为至少拥有学士学位的外国国民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拥有所提供职位可接受的领域内所需学位。在上诉中,1 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并主张受益人的外国学位等同于可接受研究领域内的所需学位。
经重新审查,包括对提交的教育文件进行详尽考虑,我们认定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受益人拥有可接受研究领域内所需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2 因此,受益人满足所提供职位的最低教育要求。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F- LLC, ID# 1367052 (AAO July 24, 2018)
1 出于审慎考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因无实际意义而驳回上诉或动议。参见,例如,Matter of Luis-Rodriguez, 22 I&N Dec. 747, 753 (BIA 1999)。在本申请被否决后,USCIS批准了申请人以相同请求分类为受益人提交的另一份申请。然而,由于这些申请具有不同的优先日期,本上诉仍具有实际意义。参见 8 C.F.R. § 204.5(c)(赋予多份获批申请的受益人最早优先日期)。 2 所提供职位的要求允许外国同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