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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C-T-S- LLC 案 日期:2017年7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咨询、开发和人员配置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工程师(应用程序)。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属于第二优先移民类别。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这一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以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能力支付2014年承诺工资为由拒绝了该申请。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并主张其有能力支付承诺工资。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为符合批准条件,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从优先日期至今持续有能力支付所提供工作的承诺工资。见 8 C.F.R. § 204.5(g)(2)。本申请的优先日期为2013年9月27日,即劳工部接受基础劳工证进行处理的日期。见 8 C.F.R. § 204.5(d)。
经审查全部记录,包括上诉时提交的额外证据,我们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从优先日期起很可能一直有能力支付承诺工资。因此,申请人已克服审理主任决定中的拒绝理由。据此,该申请将根据该法第203(b)(2)条获批,将受益人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C-T-S- LLC, ID# 91037 (AAO July 2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