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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672126 日期:2024年7月25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演员,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虽然申请人满足了所请求类别的初步证据要求,但记录未能证明她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是其领域内处于顶尖的少数百分比之一。此事现根据8 C.F.R. § 103.3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要确立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的资格,申请人(或代表申请人的任何人)必须证明其: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
- 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并且
- 其进入美国将预期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必须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证据以及证明其成就已在该领域得到认可的大量文件来证明。该法第203(b)(1)条。
实施条例进一步指出,“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百分比”的个人。该条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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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来证明其成就在该领域内的国际认可。如果此类证据不可用,则他们必须另行提供至少满足十项所列标准中三项的证据,这些标准要求提供关于他们可能获得的其他奖项、关于他们在合格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他们撰写的学术文章等类型的证据。8 C.F.R. §§ 204.5(h)(2),(3)。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评估记录是否表明该个人拥有这一高度排他性移民签证类别所需的赞誉和认可。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其中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数量的标准,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曾在其祖国亚美尼亚从事戏剧、电视和电影演员工作,并曾被授予亚美尼亚共和国功勋艺术家称号。她打算继续在美国从事演员工作。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她获得了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她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i)-(x)中的四项证据标准,涉及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关于她及其作品的已发表材料、她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判者的参与、以及她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的展出。但在其最终实质审查中,审理主任认定证据未能证明申请人享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她是处于该领域顶尖的少数百分比演员之一。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并主张她还满足额外的证据标准。此外,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就最初提交证据中的某些缺陷通知她,并且未按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政策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根据下述分析,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拥有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类别所需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者她是处于该领域顶尖的少数百分比演员之一。
由于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申请人满足上述四项证据标准,因此她满足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类别的初步证据要求,我们无需考虑申请人在上诉中提出的额外标准主张。我们将在审查审理主任的最终实质审查时,考虑为所有主张标准提交的证据。
如上所述,一旦个人已确立其满足初步证据要求,我们即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我们审查并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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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整体,以确定个人是否享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是其努力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百分比之一,以及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该领域得到认可。由于杰出能力是一种精英级别的成就,其认可必然涉及判断,因此不能仅通过满足至少三项证据标准来确立。最终实质审查是关于申请人是否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具有杰出能力的最终法定调查。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at 395 (2022)。
首先,我们不会考虑申请人在其书面论证意见中提供的新证据。在此,如本案情形,申请人已被告知证据中的缺陷,并已获得对该缺陷作出回应的机会,AAO将不接受在上诉中首次提供的证据。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BIA 1988);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BIA 1988)。为支持其提交关于她的已发表材料、她作为其他演员工作的评判者的活动以及她的表演的新证据,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在分析该证据时超出了相应证据标准的字面含义,因此她在审理主任的补证请求(RFE)中未获得关于其最初提交证据不足的充分通知。但她在审理主任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提出这些主张,如上所述,在该审查中适用的是类别的总体要求,而非个别标准的要求。因此,审理主任在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时超出相应证据标准的字面含义并无错误,我们在评估下述证据时不会考虑这些主张。此外,审理主任的RFE对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的最初证据中的缺陷进行了详细分析1,并提醒她(以粗体字)除了满足至少三项证据标准外,她还必须证明其拥有所请求类别所需的高水平专业知识。
在其最终实质审查中作出该认定时,审理主任确认申请人获得了其领域内两项国家认可的奖项:2012年来自 的I 最佳女演员奖,以及 的亚美尼亚共和国功勋艺术家称号。然而,他指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数年即已获得这两个奖项,而她的类别资格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予以证明。虽然申请人的奖项证据不能脱离记录整体来评估,但我们同意它无助于证明她在提交申请时具有持续的赞誉和作为其领域顶尖少数百分比之一的地位。
申请人在其书面论证意见中主张,功勋艺术家奖是一项终身成就奖,因此“时间不会掩盖该奖项的价值和/或意义”。尽管亚美尼亚关于荣誉称号的法律第34条第五章规定,该称号授予艺术家是因其“高超技艺”和“在艺术发展中的巨大功绩”,但无论是该法律还是其他演员获奖者(其中一些是相对年轻的演员)的简介,均未表明它相当于表彰数十年贡献的终身成就奖。2 而且虽然它
1 审理主任在补证通知(RFE)中承认,关于申请人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委以及她的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的标准已经满足。 2 第28条表明,亚美尼亚共和国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授予艺术家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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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在授予之时申请人的造诣和功绩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全国认可,但无法表明在此之后仍持续获得认可。
关于申请人在戏剧、电视和电影中众多演出的证据,审理主任认定,该证据表明她作为专业女演员三十年来稳定工作,但并未表明她在同行中脱颖而出,或是这些演出的女主角或“主要卖点”。在上诉中对这一结论作出回应时,申请人主要援引了新的证据,我们不会在上诉中予以考虑,但也援引了一些此前已提交的证据。此前提已提交的证据显示,她在电影和近期电视节目中的角色主要是配角。例如,2015年[已隐去]在armlur.am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部分讨论了她在一部电视情景喜剧中的角色,但仅称她出现在该节目中并饰演一名厨师。记录中的其他证据,包括同行演员M-P-的一封信,显示她出演了包括[已隐去]在内的电影。前者虽是亚美尼亚提交给2001年奥斯卡奖的影片,但并未被选为提名影片,且在《Variety》杂志上评价不佳,而且无论如何申请人均未担任主角。至于后一部影片,M-P-在其信中以及关于该影片的三篇媒体报道中赞扬了申请人的表演,但记录并未显示该影片在商业上取得成功或获得评论界好评。我们注意到,证据并未表明这些文章所发表的网站具有全国或国际层面的声望或知名度,从而能够证明对该角色的广泛赞誉。
正如该剧院院长信中所言,自2004年以来,申请人在她于[已隐去]参演的几部戏剧作品中担任了主角或主演。她至少出演了其中一部戏剧,于2021年作为独演者演出,而[已隐去]的主任在2021年[已隐去]发表于aravot.com网站的一篇文章中特别对该演出予以赞扬。但关于该剧院及其演员剧团声誉和卓越性的证据,包括对其历史的描述以及来自一个社区团体和[已隐去]县的表彰/感谢证书,并未表明该剧院被视为有声望或精英级的场所,从而使得申请人在那里的演出(无论是否担任主角)将她置于该领域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中。
如前所述,记录中包括若干发表于亚美尼亚报纸和网站的文章,这些文章是对她的采访,或以其他方式讨论她及其作为演员的工作。针对审理主任关于在她漫长职业生涯期间发表的关于她的文章数量的陈述,申请人主张,证据的质量(包括关于她的文章)应成为最终实质审查中的决定性因素。我们首先注意到,《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i)条要求提供申请人声誉和认可的“大量文件”。此外,媒体文章作为持续声誉和认可(即作为该领域顶尖一小部分人之一)的证据,其质量取决于文章的内容以及媒体的声望和覆盖面。虽然这些文章主要聚焦于申请人及其职业生涯,讨论她此前饰演的角色和未来计划,但许多文章发表于覆盖面有限的媒体,如《Pakagits日报》、《亚美尼亚对话者》、《TV Mall周刊》和《电视频道》。而其他发表关于申请人及其作为演员工作的文章的媒体则拥有更广泛的受众,
其造诣……在于创造高雅艺术……以及为艺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似乎更类似于终身成就奖,尽管本章的索引还提到亚美尼亚共和国授予的“最高称号”和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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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Tert.com,但综合考虑质量与数量,该证据的整体并不表明所请求的分类所需的广泛赞誉。
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关于她在[已隐去]举办的绘画、朗诵和戏剧艺术[已隐去]2020年和2021年届中担任评委的结论,超出了8 C.F.R. § 204.5(h)(3)(iii)证据标准的字面含义。如上所述,在作为最终实质审查一部分的分析中,审理主任正确地考虑了申请人被选参加该活动是否基于其已确立且持续的声誉,以及她对儿童作品的评审是否带来了进一步的声誉。虽然申请人愿意将其专业知识用于培养年轻演员值得称赞,但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记录并未显示这显著促进了她的全国或国际声誉及其在该领域的地位。
申请人在其祖国拥有漫长的演员生涯,并在该生涯中有时因其作品在全国层面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声誉。但记录并未确立申请人作为演员的工作获得了反映其属于该领域顶尖一小部分人之一的商业或评论界认可水平。
III. 结论
我们已审查了整个记录,并认定其并未确立申请人具备所请求分类所需的持续声誉和在该领域的地位。
申请人寻求的是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尖的个人。USCIS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参加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并未表明其工作的重要性体现了所需的持续全国或国际声誉,或符合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声誉的工作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1)(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表明她属于已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见该法第203(b)(1)(A)条及8 C.F.R. § 204.5(h)(2)。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