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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8575360 日期:ruLY 25, 2025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流行病学家,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附属于该EB-2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应获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律和相关法规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1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前提是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1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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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且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资格。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对于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SCOPS认定申请人如上所述的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具有国家重要性。经审查记录,我们同意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A. 申请人未实质性改变最初拟从事的事业。
初始申请称,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是研究环境毒物与面临暴露风险人群中的慢性病之间的关系。在回应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将“研究”一词改为“调查”,并将“环境毒物”一词改为“环境暴露”。SCOPS认定术语的变更构成对拟从事事业的实质性改变,并将该术语变更描述为“不一致且矛盾”,指出证据中发现的差异令人质疑申请人满足其举证责任的能力。SCOPS将“环境毒物”解释为环境中存在的、可造成不良健康影响的特定有害化学物质。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澄清声明以及八份知名来源2,解释环境毒物不仅包括化学物质,还包括可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生物和物理因子。他解释说,主张环境毒物与慢性病之间的关系涉及评估暴露于这些毒物对健康的长期影响。他表示,暴露是调查环境毒物对人类健康影响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他研究环境毒物作为慢性病风险因素的工作中该毒物的暴露从未发生,则该工作将毫无意义。
经重新审查,我们不同意并撤回SCOPS关于申请人试图实质性改变拟从事事业、以及所谓的实质性改变使其余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受到质疑的认定。
B. 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从事的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重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移到个人。为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我们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
2 这些来源包括环境保护局“环境报告”中的术语表、国家癌症研究所(NCI)关于“有毒”和“环境暴露”术语的词典摘录、NCI关于环境中致癌物质的一篇文章,以及公共卫生学术期刊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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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教育、技能、知识和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Id. at 890。
在评估申请人的国家利益豁免请求时,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或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除其他事项外,SCOPS专注于其实质性改变拟从事事业的错误认定,给申请人施加了不当负担,要求其“以记录中的独立证据解决”其拟从事事业中所谓的矛盾。他还主张,SCOPS未考虑所有证据,也未充分解释其认定所依据的理由。我们同意。
审理人员必须充分解释拒绝签证申请的理由。见 8 C.F.R. § 103.3(a)(1)(i)。该解释应足以让申请人有公平机会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让我们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 appellate review。见,例如,Matter of M-P-, 20 I&N Dec. 786 (BIA 1994)(认定决定必须充分解释拒绝动议的理由,以使答辩人有机会在上诉中有意义地质疑该认定)。SCOPS的决定不符合这些要求,且不清楚其是否充分考虑了记录。
例如,记录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记录;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同行评审活动;引用其研究发现的文章的文件;学术研究同事的推荐信;以及与申请人对美国NIH和NIEHS项目贡献相关的文件。申请人于2022年从 获得流行病学博士学位。3 证据显示申请人一直从事与其学位相关的研究,并撰写了其研究的同行评审文章,发表在多个知名期刊和会议上。不清楚SCOPS在作出认定时是否充分分析了记录。虽然本案证据最终可能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符合Dhanasar三项要件下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但SCOPS的决定未充分处理拟从事的事业,也未基于证据提供充分分析以支持其结论。
我们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然而,并非每一个进行过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相反,我们审查Dhanasar中列出的因素,以确定例如个人在实现拟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此类认定。Id. at 890。例如,记录是否表明申请人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推动了其领域的进展,或构成在推进与毒物环境暴露相关研究方面的成功或进展记录。此外,虽然记录表明申请人
3 为第二项要件下的评估目的,USCIS将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高级学位视为一个特别积极的因素,该学位须与拟从事的事业相关联并与推进对美国的竞争力或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STEM领域的工作相关,应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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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资助项目上工作,但他未提供证据表明其曾是任何科研资助的受助人。SCOPS可考虑申请人开展拟议事业可获得的资金情况,以及其他会影响申请人通过其预期就业推进拟议事业可行性的因素。4 在Dhanasar案中,记录证明申请人“发起”或“是多项受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拨款联系人”,且其“是许多拨款中唯一列名的研究人员”。Id. at 893。
如果SCOPS认定申请人的证据不满足某一具体资格要求,该决定应讨论证据中的不足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SCOPS可在作出新决定前要求提供其认为与裁定相关的任何补充证据。在发回重审时,我们对本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发表意见。
裁定:撤销该决定。本案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4 尽管并非必需,USCIS认为工作邀请或与潜在雇主的沟通对于证明申请人拟开展该事业的情形或能力以及该计划的可行性具有相关性。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