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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席执行官(文具、视觉传播与数字印刷业务)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7月26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EB-2特殊能力分类资格、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是否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Dhanasar第一要素: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EB-2特殊能力分类资格以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均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驳回上诉不等于对上述保留事项作出否定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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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issues and arguments concerning whether he has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well a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two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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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首席执行官(CEO),拟在佛罗里达州经营自己的公司,主营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产品与服务,并计划随后扩展至其他州;其同时寻求EB-2特殊能力分类及国家利益豁免,以免除职位邀请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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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proposes to work as a CEO operating his own company, which will specialize in stationery, visual communication, and digital printing products and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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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也未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and merits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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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8 C.F.R. § 103.3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进行重新审查后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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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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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申请人须证明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时考察该具体拟议事业的潜在未来影响及更广泛影响,而非其所在领域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CEO经营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公司,并通过商业咨询活动优化美国企业运营,将创造就业、增加税收、提升美国经济,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并称主任未适当权衡其简历、商业计划、工作证据、推荐信及行业报告和文章。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不具有国家重要性。

关于创业、小企业、商业专业人士及移民企业家经济价值的文章和报告

证明目的
证明商业专业人士和创业者对美国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从而说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仅提供一般背景信息,未具体涉及或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也未说明该事业如何更广泛地影响这些领域。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关联,未说明其事业本身为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s and reports, however, provide only general background information on these subjects and do not specifically relate to or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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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和收入预测(第一年7人、收入496,387.50美元;第五年33人、收入1,938,562.50美元;并通过合作伙伴、供应商和特许经营模式创造165个间接就业)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显著创造美国就业和积极经济影响的潜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商业计划未解释这些预测的依据,也未充分说明拟议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运营地区(包括HUBZone);即使预测不止于猜测,也未证明该事业会产生Dhanasar意义上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依据不足,未建立拟议事业与佛罗里达州或美国可证明经济效果之间的直接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however, provides little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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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最终陈述》中关于将促进创新、新商业实践、经济繁荣、社会福祉、创造美国就业、增强国内外融合与生产力、增加美国经济收入等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将产生广泛经济与社会影响,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是笼统结论,未提供细节说明拟议事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也未说明其服务如何产生超越客户、延伸至地区或国家层面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在拟议事业与所主张的经济或其他影响之间建立足够直接的证据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General conclusory statements without a sufficiently direct evidentiary tie between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the claimed economic or other impacts are insu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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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副教授出具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技能和经验将帮助美国企业改善运营、提高生产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创造收入和就业,并使美国雇主和美国整体经济受益。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主要讨论申请人的技能和经验,并作出宽泛断言,但未提供具体细节说明拟议事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也未说明影响如何延伸至直接服务的公司和客户之外;信中还侧重于申请人专业能力、拉美与美国经济伙伴关系的一般重要性、移民劳动力和小企业价值。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说明拟议事业本身的国家重要性及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 opinion letter does not offer specific details on how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would accomplish these go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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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个人能力、服务质量和商业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信件赞扬申请人的个人品质和良好客户服务,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考量;信件缺乏关于拟议事业及其具体影响的细节,包括未来工作潜在更广泛影响的讨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拟议事业本身的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of support from the Petitioner's clients praise the Petitioner's personal attributes and good customer service, these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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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其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其拟议事业因填补人才短缺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其拟议事业会影响或显著减少所称的国家短缺;并指出合格劳动力短缺由美国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证据证明拟议事业将影响或显著减少所称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 is little evidence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stands to impact or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claimed national shor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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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商业咨询活动的描述(优化美国企业业务职能、提供客观建议、实施销售和营销技巧等)

证明目的
证明其拟议事业包括为美国公司提供商业咨询并提升其绩效和收入。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对这些活动的多种描述与经营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公司似乎相关但又含糊不清、缺乏有意义的细节,以致无法在Dhanasar框架下进行有意义的分析,更无法得出对其有利的结论,因此不再进一步处理该部分事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描述过于稀疏、不清晰且缺乏有意义的细节。
核对原文依据
are so sparse, unclear, and lacking in meaningful detail that we cannot even conduct a meaningful analysis of them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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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重新审查后同意主任结论:申请人提交的文章和报告仅提供创业、小企业及商业专业人士重要性的一般背景,未具体联系其拟议事业或说明更广泛影响。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和收入预测缺乏依据,未说明对运营地区(包括HUBZone)的影响,也未建立拟议事业与可证明经济效果之间的直接联系。专家意见和客户推荐信主要涉及申请人个人技能、经验和服务,属于第二要素考量,未说明拟议事业本身如何产生超越直接客户的国家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but not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Upon de novo review, we agree for the reasons stated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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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ply working in an important field is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proposed endeavor'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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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ssue under the first prong is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s demonstrat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it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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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特殊能力分类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证明其属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即专业程度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水平;须初步提交满足8 C.F.R. § 204.5(k)(3)(ii)(A)-(F)中至少三类证据,满足三类标准本身并不当然确立资格,还需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EB-2特殊能力分类;上诉中未就主任关于职业协会会员标准未满足的认定提出异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不符合EB-2特殊能力分类,但未提供支持该结论的分析;主任同时认定申请人至少满足六项初步标准中的三项。

主任关于申请人至少满足六项初步标准中三项的认定

证明目的
作为EB-2特殊能力分类初步证据标准的一部分。
AAO 如何评价
AAO未在本次上诉中重新认定该问题,因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的结论已足以处理上诉而保留EB-2资格问题;但AAO对执照/认证标准和同行/政府/组织认可标准是否实际满足表示质疑。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质疑记录是否实际包含满足8 C.F.R. § 204.5(k)(3)(ii)(C)、(F)的证据;未进一步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we question whether the evidence, in fact. contains evidenc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criteria showing: (I) a license to practice the profession or certification for a particular profession or occupation, and (2) evidence ofrecognition for achievements and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industry or field by peers, governmental entities, or professional or business organizations under 8 C.F.R. § 204.5(k)(3)(ii)(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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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协会会员相关证据

证明目的
满足8 C.F.R. § 204.5(k)(3)(ii)中关于专业协会会员的标准。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该标准未满足;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对此提出异议,AAO认定该问题在上诉中被放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申请人未在上诉中质疑主任的该项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the Director's finding that the criterion to show evidence of membership in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s was not satisfied. That issue, therefore, is waived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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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由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的结论已足以处理本上诉,因此对EB-2分类资格予以保留,不作认定。AAO还质疑记录是否实际包含满足执照/认证标准以及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商业组织认可标准(8 C.F.R. § 204.5(k)(3)(ii)(C)、(F))的证据,但表示不再进一步处理,仅提醒申请人在未来NIW申请中准备应对。申请人未对主任关于职业协会会员标准未满足的认定提出异议,该问题在上诉中被视为放弃。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EB-2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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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the Director's finding that the criterion to show evidence of membership in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s was not satisfied. That issue, therefore, is waived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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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考察其知识、技能、教育、经验等是否使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专家意见信和客户推荐信,主张其26年销售和营销行业知识与经验证明其拟议事业的潜在未来影响。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主任对第二要素的具体意见。

专家意见信和客户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使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涉及申请人个人能力、经验和服务,属于第二要素考量;因第一要素未满足已足以处理上诉,AAO未在第二要素下进一步评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在第二要素下指出具体缺失;AAO仅说明这些材料不属于第一要素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knowledge, skills,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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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的知识、技能、教育和经验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考量,而非第一要素;由于第一要素未满足已足以驳回上诉,AAO对第二要素予以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knowledge, skills,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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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issues and arguments concerning whether he has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well a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two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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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是否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判断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将创造就业、增加税收并促进美国经济,因而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主任对第三要素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第一要素未满足已足以驳回上诉,AAO对第三要素予以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issues and arguments concerning whether he has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well a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two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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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第一年7人、收入496,387.50美元及第五年33人、收入1,938,562.50美元的预测是否有可核查的依据,以及是否说明对佛罗里达州运营地区(包括HUBZone)的具体经济影响;AAO以预测依据不足和缺乏直接经济联系为由未认定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however, provides little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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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所提交文章和报告是否具体讨论申请人的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事业,而非仅泛论创业、小企业或商业专业人士的重要性;AAO以材料仅提供一般背景、未联系具体事业为由未认定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s and reports, however, provide only general background information on these subjects and do not specifically relate to or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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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和客户推荐信是否包含关于拟议事业本身及其超越直接客户影响的细节;AAO将这些材料归入第二要素考量,并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在第二要素下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lack detail regarding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and its specific impact there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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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关于商业咨询活动的描述是否足够具体,以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拟议事业的一部分;AAO认为描述过于稀疏、不清晰且缺乏有意义的细节,未在Dhanasar框架下进一步分析该部分。
    核对原文依据
    are so sparse, unclear, and lacking in meaningful detail that we cannot even conduct a meaningful analysis of them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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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EB-2特殊能力分类资格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在本次上诉中被保留而未认定;AAO仅就第一要素作出否定结论,阅读时不应将保留事项视为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issues and arguments concerning whether he has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well a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two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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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484114 日期:2024年7月2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首席执行官(CEO),寻求以特殊能力个人的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带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并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特殊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8 C.F.R. § 204.5(k)(2)。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的文件。8 C.F.R. § 204.5(k)(3)(ii)(A)-(F)。1 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该分类的资格。2 若申请人满足上述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将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决定证据整体是否表明其被认可具有所需程度的专业能力,并将

1 若此类证据不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其资格。8 C.F.R. § 204.5(k)(3)(iii)。 2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此前已确认该两部分审理方法在特殊能力个人情形下的适用性。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原文第 2 页

实质性惠及美国国家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祉。该法第203(b)(2)(A)条。

若申请人确立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对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即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B)(i)条。本办公室的先例决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3 授予国家利益豁免,若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惠及美国。

同上。

II. 分析

A. EB-2分类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不符合作为特殊能力个人4 的基础EB-2分类资格,但未提供分析以支持其结论。5 然而,由于根据Dhanasar分析框架解决有关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职位offer要求(因而劳工证)豁免的问题对本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将保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所请求EB-2类别的考量。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作为一般规则,法院和机构无需对其决定对所得结果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Matter of D-L-S-, 28 I&N Dec. 568, 577 n.10 (BIA 2022)(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3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4 申请人未主张,且记录未表明,其符合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EB-2移民分类资格。 5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至少满足根据8 C.F.R. § 204.5(k)(3)(ii)初步证明特殊能力个人资格所需的六项标准中的三项。在审查记录后,本办公室质疑证据事实上是否包含证明申请人满足以下标准的证据:(1)从事该职业的执照或特定专业或职业的认证,以及(2)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成就和重大贡献的认可证据,依据8 C.F.R. § 204.5(k)(3)(ii)(C)、(F)。然而,由于本办公室下文关于申请人未能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件从而排除本申请批准的结论,本办公室将不再进一步处理这些缺陷,仅提醒申请人在未来任何NIW申请中应准备好处理这些问题。此外,申请人未处理审理主任关于证明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证据标准未满足的认定。因此,该问题在上诉中被放弃。见,例如,Matter of F-C-S-, 28 I&N Dec. 788, 792 n.6 (BIA 2024)(拒绝处理未在上诉中质疑的认定)。

原文第 3 页

B. 实质性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拟担任CEO经营自己的公司,该公司将专门从事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产品及服务。6 他表示将以有竞争力的价格为佛罗里达州的个人和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然后扩展至其他州。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性价值但不具有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的国家重要性。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基于下述理由同意。本办公室指出,虽然本办公室未逐一讨论每份证据,但已审查并考量了整个记录。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施加了“新颖的实体和证据要求”以及比优势证据标准更严格的证明标准。然而,他未详细阐述这些主张,也未指出审理主任适用新颖要求或错误证明标准的具体情形。此外,关于Dhanasar分析框架,申请人主张,除其他事项外,审理主任“未给予应有重视”所提交的证据,暗示审理主任未适当权衡其此前提交的简历、商业计划、其在该领域工作的证据、推荐信以及行业报告和文章,他声称这些显示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量其潜在预期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89-90页。

在此,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提交了各种文章和报告,包括讨论创业和小企业的文件。申请人主张这些文章展示了“该角色所发挥的重要影响,

6 申请人此前提交及在上诉中提交的文件似乎表明,其事业还将包括某种类型的商业咨询服务。例如,在其上诉书面论证意见的某一节中,申请人将其拟议事业描述为“为美国公司优化商业职能”,并主张他将“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其方式包括“改善绩效,即通过就使用受尊重的行业方法优化商业流程提供客观建议,以及实施有效的销售开发、销售和营销技术”等。此外,在其最终声明中,他表示其目标是“提高美国公司的收入,从而改善其生产力和市场增长”。他声称这将“提升美国的商业格局”并将其“定位为全球商业中心”。然而,申请人对这些活动的各种描述——这些活动似乎总体上与商业咨询相关,而非其未来经营一家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公司的工作——如此稀疏、不清晰且缺乏有意义的细节,以至于我们甚至无法根据Dhanasar框架对其进行有意义的分析,更不用说得出有利于申请人的任何此类分析结论。我们无法、因此也不会进一步处理该事业中的这一部分。

原文第 4 页

商业专业人士在每一种商业类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有益的经济影响,他声称这些属于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

然而,这些文章和报告仅提供有关这些主题的一般背景信息,并未具体涉及或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包括其事业可能如何更广泛地影响这些领域,从而使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虽然我们承认商业专业人士、企业家、小企业以及销售和营销行业总体上具有价值,但相关问题并不是个人将从事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关注的是“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Id. at 889。仅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同样,尽管申请人提交了强调移民企业家对经济重要性的文章,这些文件也不充分,因为它们并未讨论申请人特定事业本身,也未详细说明为何该事业具体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也未充分解释,作为佛罗里达州一家文具、视觉传播和数字印刷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所有者——即此处提出的具体事业——如何会在销售、营销或商业行业中产生如此更广泛的影响,从而使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例如,在申请人的最终声明中,他作出一般性主张,称其事业将“促进对创新的获取、新商业实践、经济繁荣以及整体提升的社会福利”。他还主张其事业将“创造美国就业、提高国内和国际一体化与生产力,并为整个美国经济增加收入”。然而,除了这些模糊的断言之外,他几乎没有提供细节说明其拟议事业将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或提供其服务将如何产生超出其客户范围的更广泛影响,从而产生区域或国家影响。没有在拟议事业与所主张的经济或其他影响之间建立充分直接证据联系的一般性结论性陈述是不充分的。申请人必须用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See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申请人也未表明其拟议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 otherwise 为我国提供重大积极经济效应。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有潜力通过创造就业和经济影响对美国经济作出重大贡献”。根据商业计划,申请人打算在运营第一年雇用7人,收入为$496,387.50,到运营第五年增至33人,收入为$1,938,562.50。他还预计通过合作伙伴、供应商和特许经营模式创造165个间接就业岗位。

然而,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几乎没有解释这些预测的依据,也未充分详细说明拟议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预期运营地区,包括HUBZone。此外,即使该事业的收入和就业创造预测不仅仅是猜测,申请人也未充分证明其拟议事业将如何产生如此重大的经济活动,从而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虽然任何基本经济活动都有可能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但申请人未在其拟议事业与佛罗里达州

原文第 5 页

或美国的任何可证明经济影响之间提供充分直接联系。申请人对抽象税收收入、就业创造和其他未指明经济利益的提及,依赖于对典型商业活动结果更为笼统的概括,而非提供有关申请人计划通过该事业实现什么以及其如何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有证明力信息。

我们也不信服申请人关于其拟议事业因该领域具有其背景的专业人士“严重短缺”而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主张。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其拟议事业会影响或显著减少所主张的国家短缺。此外,合格工人短缺由美国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

申请人依赖其在销售和营销行业26年的知识和经验来说明其拟议事业的潜在未来影响,这也是不恰当的。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一封由 副教授撰写的专家意见书以及客户撰写的推荐信。然而,申请人的知识、技能、教育和经验是Dhanasar第二项要件下的考虑因素,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国人”。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第一项要件下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证明了拟议事业本身的国家重要性

在此,该教授一般性地讨论了申请人的技能和经验,并主张申请人的服务将帮助美国公司改善运营,并实现更好的生产力和盈利能力水平,这将产生收入并创造就业机会。他还作出笼统主张,称申请人的事业将“无可争辩地使美国雇主和整个美国经济受益”。然而,该意见书未提供具体细节说明申请人的事业将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或任何影响将如何延伸至申请人将直接服务的公司和客户之外。相反,该信函侧重于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拉丁美洲与美国之间经济伙伴关系的一般重要性、移民劳动力以及小企业的价值。

同样,虽然申请人客户的 support 信赞扬申请人的个人品质和良好客户服务,但这些是Dhanasar第二项要件下的考虑因素。这些信函缺乏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及其具体影响的细节:包括对其未来工作任何潜在更广泛影响的讨论。若无更多内容,专家意见和其他支持信几乎不能提供申请人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资格的有证明力证据。

申请人在上诉中仅就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提出一般性主张。虽然他在最终声明中主张其事业将产生“美国市场的重大影响”,并将在COVID-19大流行后美国经济复苏中发挥“关键作用”,但他未有意义地分析其具体事业如何满足Dhanasar所定义的国家重要性要求,也未提供充分的独立、客观证据来证实其主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任何具体美国经济影响、就业创造或其他可直接归因于其未来工作的重大经济活动,申请人关于其事业将提供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主张缺乏说服力。

原文第 6 页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由于申请人未通过记录中的充分证据确立其拟议事业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他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确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有关其是否已确立EB-2分类资格以及Dhanasar其余两项要件下资格的剩余问题和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或经裁量后本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7-2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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