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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196665 日期:2024年7月29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附属于该EB-2分类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驳回了申请人的上诉。现本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本办公室先前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由于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我们将仅审查本程序中的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ii)。对于满足上述要求并证明具备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我们可以予以批准。
在驳回上诉时,我们认可申请人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其不符合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所确立的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该驳回决定还详细说明了为何记录中的证据未能确立申请人成为全球再保险市场业务管理人的提议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所规定的国家重要性标准。我们解释称,申请人未提交充分证据以确立具体提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是反复强调再保险行业整体的重要性。此外,申请人未提供文件以佐证其主张,即其作为拟设公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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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理的工作预期影响将超出其预期客户范围而对经济产生更广泛的影响,或经济预测将如何影响经济。
在动议中,申请人主张我们在分析其事业对再保险行业、自然灾害管理和工程项目影响的重要性时存在错误。他还主张,驳回决定未考虑像申请人这样的管理总代理能够对经济和小企业产生的积极经济效应。
申请人未提供新的事实或书面证据表明其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要求,因此其未能推翻本办公室先前的认定。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关于管理总代理角色的信息、对拟议事业商业模式更详细的描述、[已隐去]以及一份关于保险和再保险行业的新闻稿等文件。在事业描述中,申请人再次解释了再保险行业数字化的重要性以及其公司将如何连接当前和未来的平台参与者。然而,该信息与先前提交的商业计划中关于拟议效率的陈述并无显著差异。与初始申请和上诉中包含的其他文件类似,关于管理总代理角色的信息和关于保险行业的新闻稿论述的是再保险市场整体的国家重要性,而非具体提议事业。因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因为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103.5(a)(4)规定的此类动议的要求。
关于复议动议,申请人主张我们在上诉决定中未适用正确的证据标准,即优势证据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其未提供任何具体实例说明我们将证据要求置于优势证据标准之上。申请人在动议中声称关于再保险领域和管理总代理的信息证明了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但未说明本办公室先前的决定在法律或政策上如何错误。在驳回决定中,我们审查了记录中的每一项证据并考虑了申请人提出的论点。我们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提议事业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因为文件强调再保险行业整体的重要性,而未证明具体提议事业将在该领域内产生更广泛的影响。申请人未解释我们驳回上诉的决定如何错误,或我们如何未能正确适用优势证据标准。
此外,申请人主张,上诉决定忽视了证明拟议事业对再保险行业影响力的信息,并且该决定仅依赖经济数据和就业创造,存在错误。我们认定,尽管收入预测预计为2.5M美元并在第5年创造10个职位,但申请人未说明这些未来预测如何影响经济。在动议中,申请人未证明财务预测在上诉中如何被不当裁定,并依赖关于小企业经济利益的一般信息来重申拟议事业将具有全国性影响。申请人还重申其在该领域的特殊能力,尽管我们在驳回时指出,这与Dhanasar分析的第二项要件相关。仅对结论提出异议,而未证明我们在法律上存在错误,或指出与我们对……的分析相矛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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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复议本办公室决定的理由。参见O-S-G-, 24 I&N Dec. 第58页。申请人的动议不符合复议动议的适用要求,因为其未确立本办公室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参见8 C.F.R. § 103.5(a)(3)。
申请人未确立与本办公室上诉决定相关的新事实以支持重新开案,也未证明我们在法律或USCIS政策上存在错误。因此,本办公室没有重新开案或复议其决定的依据。据此,动议将被驳回。8 C.F.R. § 103.5(a)(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