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件编号:38705352
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企业家和商业顾问,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所依据的 EB-2 签证分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 203(b)(2)(A) 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所依据的 EB-2 分类的资格,则其还必须证明其值得行使裁量权,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因为该豁免「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裁决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行使裁量权,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申请人致力于设立并担任 [已隐去] 的首席执行官兼高级顾问。申请人将 [已隐去] 描述为「一家全球商业战略与财务咨询公司,专注于提供量身定制的管理与金融服务,以支持中小企业(SMEs)」。通过 [已隐去],申请人打算向中小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包括:「从创业可行性到市场进入战略、销售优化和运营效率」,此外还有「供应链管理」、「人才招聘与 CRM 实施」以及「数字营销与客户留存」。
尽管 SCOPS 认定申请人证明了其拟议工作的实质价值,且其有能力推进该工作,但 SCOPS 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该工作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素,即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在确定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预期影响。同上。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工作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 890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所提交的证据被误解,因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其工作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主张其工作与国家优先事项一致,因为 [已隐去]「增强了全行业的竞争力,刺激了就业创造,并促进了国际贸易——尤其是美国与拉丁美洲之间的贸易」。申请人声称其工作的影响将远远超出 [已隐去] 的客户,因为其个人经验、对其团队设定的「高标准」以及「帮助客户成功」将「提高整个商业咨询行业的门槛」。申请人还主张其公司既是「经济增长的推动者,也是积极社会变革的催化剂」,因为公司专注于「与当地社区互动并倡导社会事业」、「支持多元化供应商并倡导合乎道德的商业实践」、「优先考虑教育、技能发展以及在社会问题上的合作」以及「可持续的、合乎道德的做法」。尽管本办公室认可 [已隐去] 的原则以及包括商业咨询和国际贸易在内的相关领域的重要性,但对国家重要性的评估并不聚焦于原则或领域本身的重要性,而是「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同上,第 889 页。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 [已隐去] 按其所述与其客户开展的广泛工作将对相关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且该影响可直接归因于该工作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
申请人强调了一封来自潜在客户的意向书,该信函证明了申请人工作的质量,具体说明了预期服务,并声称申请人的工作不仅「有可能显著影响」作者自己的企业,还可能影响「更广泛的行业」。然而,作者并未为其关于申请人的工作有可能显著影响更广泛行业的主张提供背景或细节。申请人在上诉中还主张其正在为客户提供「创新性咨询」,但未详细说明这些创新、这些创新与该领域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企业有何不同,或它们如何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同样,尽管申请人阐述了自己的经验,加上 [已隐去] 工作的水准,将提高商业咨询、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的标准,但其未为这些主张提供有意义的支持或分析。
申请人主张其工作「将发挥关键作用」于美国经济,不仅通过「由[其]咨询服务支持的公司的成功」,还通过 [已隐去] 的商业预测。具体而言,申请人声称,在使用区域投入产出建模系统(RIMS II)分析、基于其商业计划后,其确定 [已隐去]「预计将在五年内产生 910 万美元的销售额」,创造「168 个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带来「2007 万美元的总产出增长」,并「贡献 1250 万美元的增值影响」。然而,首先,申请人未能证明记录中包含足够的支持性证据来支持其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和收入数字,而申请人正是依赖这些数字进行其 RIMS II 分析预测。因此,所提供的数字,进而 RIMS II 分析数字,未得到足以证明 [已隐去] 更有可能在该领域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的佐证。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总体而言,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拟议工作基于其对美国经济的影响或创造就业的潜力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基于上述所有理由,证据未能证明拟议工作具有 Dhanasar 先例裁决第一项要素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
B. Dhanasar 的其他要素与不合格
由于本办公室对此问题的认定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保留申请人是否满足 Dhanasar 框架其他要素的问题。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素,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值得行使裁量权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
上诉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