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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3065281 日期:2026年6月4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USCI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确立申请人在案件的最终实质审查中值得获得有利裁定。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且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个人,前提是该个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该个人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来证明其在国际上对其领域内成就的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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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申请人在能够证明8 C.F.R. § 204.5(h)(3)(i)-(x)的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职业的情况下提交可比证据。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始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进行评估,并判断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百分比。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一种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数量的标准,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加以考虑);另参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寻求继续其“在美国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从事供应链和材料管理”的工作。其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了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因此,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最初声称其满足其中六项标准。在回应证据请求时,申请人撤回了与其获得该领域卓越奖相关的声称。8 C.F.R. § 204.5(h)(3)(i)。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与已发表材料、作为评委参与以及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相关的三项标准。8 C.F.R. § 204.5(h)(3)(iii)、(iv)和(viii)。然而,审理主任最终认定记录中证据的整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不值得作出有利裁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在法律上存在缺陷,因为未能考虑整个记录并忽视了具有高度证明力的证据”。其进一步称,审理主任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未考虑“被拒绝标准下的证据”属于错误。在此,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未讨论与被拒绝标准相关的证据。然而,经审查,本办公室同样认定记录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其属于该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百分比,从而有资格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1
由于申请人已满足所需的初始证据标准,本办公室将评估其是否已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其是否属于该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百分比。2 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本办公室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证据的整体情况,以
1 本办公室同意SCOPS的意见,并认定申请人满足三项标准:已发表材料、作为评委参与以及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iii)、(iv)和(viii)。因此,其满足所需的最低标准数量,本办公室无需就与会员资格和高薪相关的额外标准作出决定。8 C.F.R. § 204.5(h)(3)(ii)和(ix)。本办公室因此保留对剩余标准作出认定的权利。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 2 尽管本办公室未逐一讨论每项证据,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整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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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其在领域内具有杰出能力。3 记录反映申请人拥有供应链管理应用科学硕士学位,来自 ,且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担任.___________的“项目经理II”职位。4 申请人提交了关于以下标准的证据:协会会员资格、已发表材料、作为评委参与、高薪以及领导或关键角色;连同支持其杰出能力声称的补充证据。然而,在考虑证据的整体情况时,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成就体现了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内广受赞誉的职业生涯”。1990 U.S.C.C.A.N. 6710, 6739。此外,申请人未能表明其已上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百分比。参见8 C.F.R. § 204.5(h)(3)。实施该法第203(b)(1)(A)(i)条的拟议条例的评注规定,“国会为杰出能力外国人设定非常高标准的意图反映在本条例中,即要求申请人提交比”较低类别“所要求的更大量的文件”。56 FR 30703-01, 30704。在此,申请人未能确立其满足这一非常高的标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忽视了极具证明力的证据”,即其协会会员资格,而该证据与最终实质审查相关。申请人提供了其作为专业研究员(professional fellow)的供应链管理协会(ASCM)会员资格的证据。他主张,专业研究员级别的会员资格“被授予一个由认证专业人士组成的精英群体……”。此外,申请人提供了ASCM关于专业研究员会员资格条件的文件,其中包括特定认证以及“各种活动,包括演讲、发表作品、教学参与和参加志愿活动……”。申请人主张,这是杰出能力的证据,因为ASCM被列为全球排名第一的供应链协会,而他保持着其最高会员级别。此外,申请人主张,会员资格要求持续赞誉,因为他们必须通过上述专业活动对该领域作出贡献才有资格。然而,记录并未证明他因其ASCM专业研究员会员资格而获得认可,或证明其会员资格带来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备受赞誉的职业生涯。参见Donskoy v. USCIS, No. 21-CV-04757-CRB, 2021 WL 5240224, at *5 (N.D. Cal. Nov. 11, 2021)(维持认定申请人的会员资格未能证明确立杰出能力所需的成就水平或持续赞誉)。此外,申请人未证明作为ASCM专业研究员如何等同于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例如,记录中不包含表明他因ASCM会员资格而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证据。此外,申请人未证明他因ASCM会员资格而在该领域中脱颖而出,获得国家或国际关注,或使其跻身该领域上层梯队。
3 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另参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政策备忘录PM 602-0005.1,《对随某些I-140表格申请提交的证据的评估;对裁决官实地手册(AFM)第22.2章的修订》,AFM更新ADI 1-14 4(2010年12月22日)(政策备忘录),https://www.uscis.gov/legal-resources/policy-memoranda(指出USCIS官员在整体审议申请时应一并评估证据,以确定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标准确立了该移民类别所需的高水平专业能力)。 4 我们注意到,其职位名称在提交后变更为“供应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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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了两篇媒体文章以支持8 C.F.R. § 204.5(h)(3)(iii)项下的标准。此外,他表示还提供了另外两篇文章以支持最终实质审查;然而,审理主任在最终实质审查中仅讨论了一篇文章。记录中包含由Forbes、Limon.kg[c::J]以及各种社交媒体帖子发布的关于申请人的文章。虽然已发表材料表明其在该领域取得了一些成功和经验,但申请人未证明媒体报道与其在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中所取得的成功水平相一致。例如,在题为~----------------~的文章中,Limon.kg对申请人进行了采访,内容涉及他如何选择其研究领域、进入[c=J]的申请流程、求职面试技巧以及他在团队中工作的经验。尽管该文章谈及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经验,但这并未表明,例如,其媒体报道数量与该领域处于最顶端的人相比如何。申请人未证明其新闻报道如何反映其在该领域备受赞誉的职业生涯,或证明其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Hamal v. US.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CV 19-2534 (RC), 2021 WL 2338316, at *4 (D.D.C. June 8, 2021), aff'd sub nom. Hamal v. United States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21-5160, 2023 WL 1156801 (D.C. Cir. Jan. 31, 2023)(维持认定原告未证明其新闻报道表明其成功水平与处于其领域顶端相一致)。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评判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标准,然而,就最终实质审查而言,评估该经验的重要性是适当的,以确定此类证据是否表明该高度限制性类别所需的杰出能力。参见Kazarian, 596 F. 3d at 1121-22。申请人提供了其作为评委参与I I I I的证据。申请人主张,该竞赛由领先的全球组织支持,且其作为评委的角色表明他是其领域的专家,因为该活动历来有高水平人物担任评委。然而,关于该竞赛和其他评委声誉的证据并不能有助于认定申请人拥有在该领域备受赞誉的职业生涯,或表明这体现了所需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在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与其领域内其他人区别开来,例如证明他拥有评审或评判其领域内公认、备受赞誉专家的持续历史的证据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证明其经验使其跻身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Joseph v. Dir. of Texas Serv. Ctr.,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4:22-CV-00973-SDJ-AGD, 2024 WL 1299065, at *6 (E.D. Tex. Mar. 12, 2024),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 adopted, No. 4:22-CV-00973-SDJ-AGD, 2024 WL 1289452 (E.D. Tex. Mar. 26, 2024), aff'd, No. 24-40249, 2025 WL 458001 (5th Cir. Feb. 11, 2025)(维持认定原告未证明其评判经验使其在该领域脱颖而出或使其跻身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
申请人提交了原创贡献的补充证据,详细说明了其在~的顶点项目。申请人为题为 的 开展了一个研究项目。申请人提供了证据表明 在2024年被列为世界最佳~------------~I I。此外,他提供了两封意见书,“佐证[该]项目的原创性、实施和[其]重大意义”。记录反映 已实施该研究,然而,最终实质审查中更广泛的问题是,该贡献是否导致或促成了申请人获得达到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水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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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skoy v.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21-CV-04757-CRB, 2021 WL 5240224, at *6 (N.D. Cal. Nov. 11, 2021)(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贡献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且其成就已获认可)。例如,记录中的信件称其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但并未将申请人的成功水平与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相比较,也未进一步证明申请人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
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考虑其在I I就业的证据,属错误。他主张,I 在世界排名为DI I,且LJ是由I I运营的合资企业。申请人称,“[其]记录表明,他在连续10年期间,先后在两个不同的半球——先是哈萨克斯坦,随后是美国——升至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最顶端。”其主张得到各公司声誉证据的支持。然而,申请人依赖公司的声誉来推进其杰出能力主张。雇主的声誉不足以证明申请人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属于该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来自雇主和熟悉其工作的人士的推荐信。然而,这些信件未包含充分信息,以表明他受到整个领域的认可,而非仅受少数被邀约者的认可,处于上层梯队,或表明他已获得全国或国际范围的认可,符合处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例如,在A-P-撰写的一封信中,作者详述了其在[已隐去]的任职情况,说明他如何“在[其]部门的成功中发挥关键作用”,并讨论了申请人在任职期间从事的各项项目及其对[已隐去]产生的影响。在M-S-撰写的另一封信中,申请人在[已隐去]的主管,作者强调了申请人“技术专长、战略思维和领导力的融合”。尽管这些信件赞扬了申请人的领导能力及其在各公司的工作,并反映出其成功的职业生涯,但信件并未反映出其在该领域拥有广受赞誉的工作生涯,从而获得所要求的持续全国或国际认可。总体而言,尽管推荐信证明了申请人的技能和成就,但在综合全部证据考量时,它们并未进一步确立其杰出能力。如上所述,作者未提供充分信息,以表明申请人受到整个领域的认可,而非仅受少数被邀约者的认可,处于上层梯队,或表明他已获得全国或国际范围的认可,符合处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Mishra v. Richardson, No. 1:20-cv-991 (LMB/TCB), 2021 WL 1566071, at *3 (E.D. Va. Apr. 20, 2021)(认定原告的任何信件均未指向其成就的大量书面记录证据,以表明持续的全国或国际认可)。
申请人主张,与拥有供应链经理、物流师和物料项目经理头衔的其他人相比,其薪资表明其具有杰出能力。申请人2025年的W-2表显示总薪酬为277,514美元。申请人提交证据表明这高于所有这三个职位头衔的平均值。虽然证据证实了这一主张,但证据并未例如确立其收入与处于该领域最顶端的其他人相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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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与其他具有同等经验水平的知名供应链经理、物流师或物料项目经理相比如何,或表明其因薪资而获得名声或关注,从而将自身与该领域的其他人区分开来或使其处于上层梯队。See Bodhankar v.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119CV706MADCFH, 2020 WL 777211, at *5(认定原告的高薪并未高到表明其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此外,即使申请人的基本薪资处于前10%,也不足以表明全国或国际层面的持续认可。Jafarov v. USCIS, No. 23 CIV. 3372 (PAE), 2024 WL 69056, at *9 (S.D.N.Y. Jan. 5, 2024)(认定申请人处于员工前10%的薪资并不足以令人印象深刻,从而将其置于其专业领域的最顶端)。
在评估全部证据时,我们认可申请人曾在声誉良好的公司工作,牵头重要项目,并在其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然而,整体记录,包括上述讨论的证据,并未确立申请人符合所寻求福利的资格。在此,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该类别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那些正朝着顶端迈进的人士。Price, 20 I&N Dec. at 954(认定即使大联盟级别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法定分类标准);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4 (5th Cir. 2002)(指出杰出能力是此种精英级别的成就);Onaghise v.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3:20-CV-03033-X, 2022 WL 4073344, at *2 (N.D. Tex. Sept. 2, 2022)(认定杰出能力签证被称为“爱因斯坦”签证,极其“令人垂涎”,且“仅保留给最有才华的”外国人)。在本案中,申请人未能表明其工作的重要性足以表明所要求的持续全国或国际认可,或符合该领域广受赞誉的工作生涯。法案第203(b)(1)(A)条。虽然申请人无需确立没有其他人更有成就才能符合所寻求的分类资格,但记录不足以证明其处于其领域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See 8 C.F.R. § 204.5(h)(2)。
III.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有责任确立其所寻求移民福利的资格。申请人在此未履行该责任。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另有不可入境或可驱逐出境情形者,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法案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遣离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